⑴摸清底数。组织各县(市)对生态红线内矿业权开展摸底调查,采取县(市)初审、州复审的方式,开展数据审核,摸清摸准生态红线内矿业权329宗。
⑵分类退出。研究出台《甘孜州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方案》,采取废止退出一批、避让退出一批、奖补退出一批的方式,对329宗矿业权制定“一矿一策”,计划按“2022年9月30日前”和“2023年6月30日前”两个阶段完成退出。
⑶矿山修复。按照应修尽修原则,明确矿山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建立拟自然恢复或工程措施修复矿山台账,加紧编制生态修复方案,还绿于山还绿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