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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四举措”实现全州污水垃圾处理建设提档升级
2020-08-04 03:50:47
来源: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阅读数:
13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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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上层设计抓保障。成立全州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政府领导、住建抓总、部门配合、县市主体”组织机制,结合全省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提品质”要求,按照全省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出台文件明确要求州县两级生态转移支付环境保护治理资金按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千方百计整合落实债劵资金、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等资金16.25亿元,加快项目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镇宜居水平。

二是强基固本抓项目。截至目前,全州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三年行动”已完工项目70个,在建27个,其中,建成投运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17座、生活污水处理规模达5.5万立方米/日,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5座、生活污水设计处理规模0.51万立方米/日,建成排水管道518公里(污水管道320公里,雨水管道110公里,雨污合流管道88公里),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46.25%;投运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18座、高温热解设施1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889.15吨/日,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4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643吨/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7.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总量15.57万吨

三是分类创新抓试点。我州积极探索垃圾分类工作,由海螺沟率先在全国景区实施“垃圾银行”,并按城镇、农村、景区三类在全州试点探索,积极推进城乡垃圾减量和回收,保护生态环境。完成乡城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1个,加快色达县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试点规范全州餐厨垃圾集中收集、运输、处置工作

四是研究制定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直接补助、运营激励奖补、营运补贴3200.5万元分配方案,对项目建设进展快、完成任务好的地方给予通报表扬并纳入次年财政资金奖补;对项目建设缓慢、措施不力、未按期完成任务或建成后不能正常运营的,将采取通报批评、扣减绩效分值、必要时减少或停止安排该地新的政府投资项目等方式进行处罚;对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履职不到位、甚至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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