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污染普查。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落实调度督办机制,严把数据质量关,委托第三方开展审核评估,先后通过“基表审核、中观比较、宏观校核”对国家、省反馈的23批次问题进行审查整改,高质量完成1082个普查对象的精准定库和3400个普查对象产排污量的核算,为绘制全州“普查一张图”提供了科学全面的数据支撑。
二是织密监测网络。对标“三个说清”的要求,建立重点城市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体系,启动重点流域和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有序推进大气、地表水、酸雨、土壤、噪声环境质量监测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跨界流域生态补偿监测工作,科学分析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全年出具各类监测数据4200余个、监测报告70份。
三是加强环境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的监管机制,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立案调查环境违法案件79件,处罚总金额3789.3万元。
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24个问题已整改16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的342个问题已整改338个,自查发现的337个问题已整改33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