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突出“主责主业”,优化组织方式。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权益审计监督主责主业,围绕重大政策、资金、项目监督等关键环节,采取融合式审计项目管理方式,统筹实施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18项,实现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权力运行监督“一审多果、一果多用”。
⑵深化“研究促审”,优化资源配置。建立以老带新、以强扶弱、协作共进“一对一”帮带机制,优化队伍结构,整合审计人员35名,分别组建财政审计、政府投资审计、民生审计等审计专业团队5个,数据分析、法规审理、整改执行和综合服务保障团队4个,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等案例实训,培养“85后”业务骨干12名。
⑶推进“科技强审”,优化审计方法。利用数据分析平台,采取“人员共享、技术共享、经验共享、数据共享”等方式,实行“业务主审+数据主审”双主审模式,梳理乡村振兴、林草保护修复、耕地保护政策执行等审计项目中的疑点数据5000余条,实现“现场找疑点”向“现场核疑点”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