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深入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送法入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10余个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通过移动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2153家次,自建执法检查1222家次,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6件,处罚金额1.1178亿元,行政处罚案件及执法检查等重点信息主动公开率达100%。
⑵深入推进十年禁渔工作,开展鱼苗生态补偿25500尾,查处51起非法捕捞行政案件。
⑶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建立环境安全隐患动态和重点环境风险源清单135份,建设1个州级和4个县级环境应急物资库,编制甘孜州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举办“2023年川藏两省(区)金沙江流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综合应急演练”和“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开展核与辐射监督检查209家次。
⑷强化饮用水水源安全,启动《甘孜州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立法,全覆盖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排查,投入1699万元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