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高站位谋划。按照“州本级创建为中心、省级双拥模范城(县)为重点、其余各县为支撑”创建思路,制定创建全国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对标11个大类76项具体创建考评内容,分层分类制定州级各成员单位“十有”、驻军单位“九有”、县级“十二有”、乡镇“七有”、村(社区)等基层单位“五有”创建内容和标准,进一步量化指标,统筹推动双拥工作向好发展。
⑵高标准推进。通过打造示范点、组织互检观摩、召开推进会等形式,树亮点,找不足,抓整改,积极申报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截至目前,累计投入资金10.5亿元,修缮扩建红色场馆、烈士陵园、双拥文化长廊等56处,在机场、高速路口、城镇入口和国道318、317、215沿线设置双拥宣传“打卡点”245处。
⑶高质量落实。支持部队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营区和训练场用水、用电、通信、生活垃圾清运等具体困难。抓好优抚安置相关政策落实,高质量完成军休、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实现定补定抚资金“一卡通”发放。积极拓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渠道,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帮扶援助相互衔接,妥善解决军人子女入园、入学、转学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