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甘办发〔2025〕2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已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办公室
2025年5月16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及省委涉藏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州委总体工作格局,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态安全屏障建设、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领域,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孜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具体任务
州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项目4件,均为地方性法规项目,其中修改类项目2件,调研论证类项目1件,废止类项目1件。
(一)修改类
1.《甘孜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修订)
起草单位:州教育体育局
拟提请州政府常务会审议时间:2025年7月
2.《甘孜藏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修订)
起草单位:州林草局
拟提请州政府常务会审议时间:2025年7月
(二)调研论证类
《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修订)
起草单位:州民族宗教委
提请州政府常务会审议时间:制定条件成熟后
(三)废止类
《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旅游条例〉的变通规定》
起草单位:州文化广电旅游局
拟提请州政府常务会审议时间:2025年7月
三、工作要求
立法起草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立法程序规定,贯彻落实好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广泛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情况的,须及时按程序向州委请示报告。起草部门要深入开展立法调研论证,注重与上位法的衔接统一,确保立法质量,同时明确时间节点,形成工作合力,有序完成立法任务。州司法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工作指导,把好立法审查关。
附件
州政府2025年立法项目及起草单位
一、修改类项目及代拟稿起草单位(2件)
1.《甘孜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修订)
州教育体育局
2.《甘孜藏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修订)
州林草局
二、调研论证类项目及代拟稿起草单位(1件)
《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修订)
州民族宗教委
三、废止类项目及代拟稿起草单位(1件)
《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旅游条例〉的变通规定》
州文化广电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