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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弘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违反扬尘污染制度案
2023-04-25 21:30:02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阅读数:
104次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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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弘鼎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扬尘污染制度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弘鼎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6C7YEP35

法定代表人

邱乾洪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甘九环行罚字(2023)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扬尘污染案

违法事实

经检查:发现该建设项目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第二款之规定:“ 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该环境违法行为作出处罚人民币45400元(大写:肆万伍仟肆佰圆整) 的行政罚款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4月25日


处罚有效期

2023年5月10日

公示截止期

2023年7月25

处罚机关

甘孜州九龙生态环境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3324MB1539948F

数据来源单位

甘孜州九龙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3324MB1539948F

是否为简易程序处罚

备注

该处罚决定书已在甘孜州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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