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未批先建案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九龙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3324782284828B |
法定代表人 | 黄开云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甘九环行罚字(2023)1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未批先建案 |
违法事实 | 2023年4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龙超雷(执法证编号:23200015116)王长生(执法证编号:23200015063)依法对九龙县杰晟砂石有限公司九龙文家坪分公司砂石厂进行了环境执法检查。经检查发现:九龙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前提下擅自对”九龙县杰晟砂石有限公司九龙文家坪分公司砂石厂”建设项目开工建设。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对该环境违法行为作出处罚人民币46800元(大写:肆万陆仟捌佰圆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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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有效期 | 2023年5月19日 |
公示截止期 | 2023年8月4日 |
处罚机关 | 甘孜州九龙生态环境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13324MB1539948F |
数据来源单位 | 甘孜州九龙生态环境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13324MB1539948F |
是否为简易程序处罚 | 否 |
备注 | 该处罚决定书已在甘孜州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