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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城县白依乡人民政府违反环评审批制度案
2026-05-11 16:27:42
来源:
甘孜州乡城生态环境局
阅读数:
24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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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城县白依乡人民政府违反环评审批制度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乡城县白依乡人民政府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333600903766XY

法定代表人

洛绒次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甘环罚〔2026〕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

违法事实

2026年3月24日,根据上级反馈线索,甘孜州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乡城县白依乡人民政府建设的乡城县白依乡布吉村农田灌溉水渠建设项目未依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属于“未批先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之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的规定,结合《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川环规〔2022〕4号),经裁量计算并按“百元”取整,本案的处罚金额为33200元(叁万叁千贰佰元整)。因此,对乡城县白依乡人民政府作出罚款33200元(叁万叁千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33200元(大写:叁万叁千贰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5月9日

处罚有效期

2026年5月24日

公示截止期

2026年8月12日

处罚机关

甘孜州生态环境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3300008970917Y

数据来源单位

甘孜州乡城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3336MB1901230K

是否为简易程序处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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