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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县卫生健康局未批先建案处罚公示表
2022-12-08 09:03:00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阅读数:
19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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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批先建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九龙县卫生健康局

行政相对人类别

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3324MBOU35796Q

法定代表人

吴成美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甘环罚字(2022)4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涉嫌违反未批先建案

违法事实

2022105 我局你单位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发现你单位在未取得相关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前提下擅自对“九龙县医疗废物处置点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并建成调试。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该环境违法行为作出处罚人民币247000元(大写:贰拾肆万柒仟元整)的行政罚款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12月2日

处罚有效期

2022年12月17日

公示截止期

2023年12月3日

处罚机关

甘孜州生态环境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3324MB1539948F

数据来源单位

甘孜州九龙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3324MB1539948F

是否为简易程序处罚

备注

该处罚决定书已在甘孜州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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