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州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甘办发〔2021〕1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经州政府同意,现将《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
一、 指导思想
2021年是开启建设美丽生态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甘孜新征程之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州政府立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和州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州委政法工作暨全面依法治州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州工作大局,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突出服务高质量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升行政立法质量和效率,为全面建设美丽生态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甘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立法任务
2021年州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共1件:《甘孜州城乡火灾防控工作规定》。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有关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对立法过程中涉及的重大体制、重大政策调整以及需要由州委研究的重大问题和重要项目,及时向州委请示报告,确保政府立法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加强立法工作统筹安排。围绕进一步提高我州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督促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统筹安排和推进立改废释各项工作,深入研究“十四五”期间行政立法需求,做好立法项目储备管理。
(三)抓好立法计划组织实施。起草部门(单位)要树立精品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起草任务,为审查审议预留合理时间。州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开展调研论证工作,形成阶段性成果。州司法局要及时跟踪督促指导立法计划执行,加强组织协调,定期通报进展情况,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