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1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
甘办发〔2020〕53号
州级相关部门: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1年度学法计划》印发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法准备。承办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精心做好讲解提纲草拟、PPT课件制作等讲授准备。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运用案例、突出重点、简明扼要讲清法律法规主要精神,认真总结我州贯彻落实情况,精准分析存在的问题短板,并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措施,做到法律法规讲解精准,分析问题实事求是,建议措施切实可行。
二、讲法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常务会议学法的主讲人,要提前熟悉拟讲授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照本宣科。主讲人在讲法时需着正装、民族服装或行业制服。要通过集中学法,提升学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特别是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相关法律法规更好地贯彻执行。
三、学法时序。承办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下月授课内容、授课提纲及PPT等相关学法资料,报州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审核,并按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学法时序原则上按本计划安排执行,州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根据阶段工作需要临时安排的学法内容,由州司法局通知承办单位做好准备。
附件:《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1年度学法计划》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1年度学法计划 | ||||
学习形式 | 学习时间 | 学习内容 | 承办单位(人员) | 学法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
会前学法 | 1月 | 《工伤保险条例》 |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020年12月30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州农牧农村局 | |||
2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州行政审批局 | 2021年1月15日 | |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 州民政局 | |||
3月 | 医疗保障政策讲解 | 州医保局 | 2021年2月15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州生态环境局 | |||
4月 | 《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 | 州民族宗教委 | 2021年3月15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州教育体育局 | |||
5月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 州司法局 | 2021年4月15日 | |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 |||
6月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州文化广电旅游局 | 2021年5月15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州林草局 | |||
7月 |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 州经济信息化局 | 2021年6月15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 州市场监管局 | |||
8月 |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 州商务合作局 | 2021年7月15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 州公安局 | |||
9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 州统计局 | 2021年8月15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 州科技局 | |||
10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 州卫生健康委 | 2021年9月15日 | |
《甘孜藏族自治州防震减灾条例》 | 州应急管理局 | |||
11月 | 《四川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 州国资委 | 2021年10月15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12月 | 《甘孜藏族自治州扶贫开发管理办法》 | 州扶贫开发局 | 2021年11月15日 | |
《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 | 州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