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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的通知
2022-07-22 15:14:53
来源:
州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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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的通知

甘办发〔2022〕46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精神,持续打好全州第二轮包虫病综合防治攻坚战,经州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勇于担当

包虫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其综合防治难度大、病程长。去年以来,我州启动实施了第二轮综合防治攻坚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防控屏障还很脆弱,个别地方工作还比较薄弱,防止疫情反弹、巩固扩大成果、守护群众健康是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的重要责任。各级各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工程、老百姓最盼望的民生工程、最需补齐的短板工程,拓展“石渠模式”,坚持“三加强、一精准”防控策略,保持定力、勇于担当,连续作战、攻坚克难,持续打好综合防治攻坚战,为建设团结富裕和谐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甘孜提供坚实的健康保障。

二、再添举措,务求实效

(一)强化犬只规范管理,在传染源管控上再加力。全面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甘孜州犬只规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乡(镇)为单位,对辖区犬只数量再次摸底、建立台账,公安及农牧部门及时核准共享犬只管理信息,做到“及时更新、动态一致”。推广应用“238畜间防控技术模式”,严格落实“犬犬投药、月月驱虫”家犬驱虫制度、“四统一”工作要求和犬粪无害化处理规范,严防犬粪污染环境,严防犬只及家畜感染率上升。严格落实家犬限养、规范登记和拴养规定,对未登记在册、未拴养和超过6月龄的超限养幼犬按野犬、超限犬处置;各县(市)要及时对辖区犬只规范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加强宠物犬管理,未拴养的宠物犬按野犬规范处置。强化州际、县际间区域协作,严禁非法食用、出售、转运和异地流放超限犬、染疫犬等,实现以乡(镇)为单位流浪野犬动态清零。(二)强化畜间防控,在中间宿主防控上再加力。严格落实牛羊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制度,加强调运、屠宰动物及其产品检疫检验,严格病害脏器无害化处理,严禁出售、食用病害脏器或直接投喂犬只。已建成集中屠宰场的地区要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集中宰杀;未建立集中屠宰场的地区要进一步强化群众对病害脏器辨识能力培训,探索建立病害脏器固定回收点和无害化处置机制。严格落实牛羊包虫病疫苗强制免疫制度。

(三)强化病人查治,在病人精细化管理上再加力。强化“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州、县(市)包虫病患者救治技术指导组要按照患者治愈判定标准,及时判定药物、手术治愈的患者,对疗效差的患者,要邀请专家会诊研究后续治疗方案。各县(市)要持续开展包虫病免费筛查,3年内目标人群筛查要实现全覆盖。对正在接受药物治疗的患者,每3个月进行1次随访,每6个月进行1次B超复查。积极动员具备手术治疗指征的患者在手术治疗最佳期进行手术治疗,提高治疗成功率。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上一年度包虫病患者救治管理情况开展抽查、分析、绩效评估等,及时更新治愈、死亡等情况,掌握治疗效果。

(四)强化健康促进,在健康教育上再加力。各县(市)、各单位要针对不同对象群体,认真开展健康教育现状调查,掌握群众及干部职工真实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健康教育方案,积极创新健康教育及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拓展宣传覆盖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包虫病的认知度、关注度,培养群众健康行为习惯。各县(市)、各单位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效果评估,确保包虫病防控知识知晓率达98%以上,儿童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3%以上。

(五)强化干预监测,在开拓创新上再加力。各县(市)要按照动物包虫病监测与流调规范要求,大力开展犬只和家畜等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变化趋势,评估防治成效,开展家犬、中间宿主监测情况等数据分析,为泡型包虫病防治提供新策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继续以乡(镇)为单位开展监测,强化野外啮齿类动物感染状况监测,进一步研究泡型包虫病防治新方法、新措施。加强监测数据分析和利用,及时评估防治成效。患病率在0.5%以上的县(市)要因地制宜设立辖区包虫病防治示范干预区,并推广新经验、新举措,推动示范创建走深走实走向最基层。

(六)强化环境综合治理,在泡型包虫病防治上再加力。各县(市)要因地制宜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护制度,推进实施退化草原修复工程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要深入开展全域无垃圾行动,深化爱国卫生运动,持续优化改善生活生产环境,阻断包虫病传播链条,减少包虫病传播几率。加大对已建安全饮用水输送系统运维管护和水质净化消毒,保障群众用上水质达标、安全卫生的生活饮用水。泡型包虫病流行县要以牧民定居点及外周 1 公里半径范围为重点,采用有效措施开展草原鼠害防治,进一步降低牧民定居点及周围的鼠密度。

(七)强化僧尼包虫病防治,在重点人群、场所包虫病防治工作上再加力。要持续加强僧尼、学生等重点群体包虫病防治工作,组织僧尼、学生每年开展包虫病筛查。对筛查出的患者及时规范治疗;对已治疗管理的病人要定期跟踪随访,及时处置不良反应,提升病人治愈率、好转率、有效率。要强化健康教育及健康行为培养,提升学生、僧尼自觉防病能力。要充分发挥学生“小手拉大手”和僧尼带动作用,提升全民防控意识。持续减少宗教活动场所犬只数量,学校不得饲养犬只,全面规范犬粪无害化处置,杜绝二次污染。

(八)强化综合防治,在“石渠模式”推广应用上再加力。各级各部门要及时调整充实新一轮攻坚战指挥体系,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和“月通报、季调度、年考核”制度。州县(市)财政部门要及时配套专项资金,开展第三方绩效考评,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要强化各级包虫病综合防治管理办公室建设及日常管理,指挥体系要保持高效运转。各县(市)要在每个乡(镇)全面推广扩展“石渠模式”,做到乡乡有规划、年年有方案、阶段有成效。各级各部门要把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融入乡村振兴、爱国卫生、全域旅游、生态保护、依法治州等各领域、全过程,全面提升防控质量。石渠县要持续巩固提升成效,在广度、深度、创新和服务能力上下功夫,做到包虫病防控无死角、无盲区,防控质量稳步提升。

三、压实责任,强化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对辖区包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将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纳入工作重点,制定年度计划,做到责任清、任务明、措施实。主要负责人要定期专题研究,完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协调各方力量推进综合防治;各行业部门要知责担责、履职尽责,做到真抓真管、协同推进。各级包防办要发挥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抓好查病治病、疫情监测、健康教育等工作;公安、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要统筹资源,持续推进犬只规范管理、驱虫,病变脏器无害化处理,家畜免疫检验,以及草原灭鼠等工作,持续提升包虫病防治成效,坚决防止反弹。各级宣传、统战、教育等部门要切实抓好群众、僧尼、师生等宣传教育工作,水利部门要加强安全饮用水工程运行维护,发展改革部门要在项目规划、设计、实施上加强指导督促。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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