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办函〔2021〕65号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定公布2021年度新增二级保护古树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四川省古树名木认定办法》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增古树名木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林生函〔2021〕470号)有关规定,经专家鉴定和部门审核,并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州2021年新增11株二级保护古树予以认定并公布。请相关县(市)和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落实二级保护古树养护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甘孜州2021年度新增二级保护古树名录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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