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甘孜州贯彻落实〈四川省“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府发〔2022〕1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甘孜州贯彻落实〈四川省“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7日
甘孜州贯彻落实《四川省“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甘孜,加快推动新时代消防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四川省“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等编制本贯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夯基础、补短板、优机制、强监管、提能力,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甘孜构筑更为牢固的消防安全屏障。
二、发展目标
(一)消防综合治理体系形成新格局。消防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更加健全,消防安全责任链条更加紧实,消防执法改革更加深化,火灾隐患整治更加高效,科技防控支撑更加有力,城乡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甘孜相适应的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基本建成。
(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适应城乡发展以及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城乡消防规划编修科学合理,规划建设任务逐年落实。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不断完善,消防队站、消防训练基地合理分布,城乡消防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
(三)消防综合救援能力实现新突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力量构成更加合理,实现对全州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人员的统一招录、统一培训、统一编配、统一管理、统一考评,使指挥协调、灭火救援以及综合保障机制更加顺畅,先进技术、智能设备、特种装备应用更加广泛,“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救援能力持续提升。
(四)社会消防事业发展开创新局面。消防职业保障和荣誉体系更加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更加完善,消防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提升,消防志愿者队伍持续壮大,公众消防安全素养普遍提高,消防文化繁荣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夯实公共消防设施基础
1.优化队站基地建设。统筹推进城市消防救援站、乡镇消防救援站和消防训练基地规划建设,新建、改(扩)建乡镇消防救援站25个,新建州级战勤保障消防站1个、州级消防综合性训练基地1个。全面推进城市消防队站达标建设,完成现有20个消防队站达标,2022年达标11个、2023年达标9个,2022年启动州本级特勤消防站营房维修改造和正规化建设,打造全州消防队站达标“示范队”和救援“特战队”。各地需提前规划、合理安排,确保建设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栏1)〔牵头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海管局〕
2.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完善消防水源建设、管理、使用工作机制,实现消防水源建设补齐旧账、不添新账。各级政府在规划城市建设同步编制或修订消防专项规划时,要征求消防救援机构意见,调整消防安全布局,明确市政消防水源的建设位置和要求,确保与城市道路建设等“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应在建设、完善城市道路水源的基础上,加强全州城市道路市政水源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落实道路消火栓建设;相对偏远或无市政管网的乡(镇),要建立满足实际使用的消防取水平台。此外,各行业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农村消防水源、市政消火栓、灭火救援装备等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建设,以及加大水源普查和维护管理力度。同时,各县(市)政府要制定市政消防水源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市政消火栓“建、管、用、养”的责任机制,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市政消防水源维护保养(或由相关行业部门落实资金)。(专栏2)〔牵头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海管局〕
3.强化应急通信建设。构建“快速响应、扁平可视、精准高效、韧性抗毁”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建立消防安全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单位信息共享、预警监测协作机制。加强县级以上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建设,配强智能化、轻型化、模块化通信装备,大力发展卫星通信、融合通信,加强断电、断网、断路等极端条件下应急通信技术研究,建强“轻骑兵”前突小队和志愿消防速报员队伍,实现“全天候、全地域、全灾种”应急通信保障。(专栏4)〔牵头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海管局〕
4.规范消防车通道建设。建立健全城乡消防车通道统一规划、建设、管护机制,不断优化消防救援线路,缩短消防救援到场时间。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在城市建设、更新改造及森林防火通道设置过程中按标准建设符合道路、防火设计相关要求的消防车通道,实行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优化停车空间资源管理使用,推广施行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及老旧小区居民优惠停车等措施。建立消防车通道联动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机制,明晰各方管理责任,应用人防、技防监控措施,严格查处堵塞、占用、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海管局〕
(二)完善消防安全治理体系
1.健全消防法规文件。将法治消防纳入依法治州建设统筹推进,立足细化消防安全责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力量建设及保障、消防安全责任追究等方面需求,逐步将《甘孜州城乡火灾防控工作规定》纳入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各地要结合实际出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电动自行车停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薄弱环节的实施方案或管理办法,强化实施和推广应用。将消防行政决策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强消防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常态化开展普法教育,提高消防立法、执法公众参与度。〔牵头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海管局〕
2.压实消防责任链条。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依托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做实乡(镇)、街镇、村(居)委会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探索设置消防专员开展基层消防工作,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和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推动农村消防工作落地落实,逐步形成政府组织、村委自治、群众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发挥消防安全议事协调机构作用,落实火灾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加强工作专项保障,动态破解本地消防安全难题。行业主管部门明确消防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将消防工作与部门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工作考评机制,完善消防执法、火灾调查处理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依法问责追责,形成无缝衔接、高度闭合的消防安全责任链条,提升单位本质安全水平。〔牵头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海管局〕
3.促进社会多元共治。开展“全民消防”建设,打造社会消防治理共同体。统筹公安、综合执法等队伍开展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融入社区综合治理中心管理平台和“减灾社区”创建内容,发挥基层网格员、基层志愿者、物业保安等力量作用,提升基层消防管理水平。畅通“12345”市民热线火灾隐患受理渠道,推广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十户联保”责任制,建立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健全查处、管控、反馈、奖励等机制。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活动,加大社会消防服务供给,提升群防群治质效。〔牵头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海管局〕
4.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在消防执法领域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把有效监管作为必要保障,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实现分级分类差异化、精准化消防安全监管。完善“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消防服务”专区,强化部门信息归集、共享、运用,提高在线政务服务水平,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消防执法联动机制,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优化消防行政执法服务。〔牵头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海管局〕
(三)提升火灾风险防范水平
1.严格隐患源头管控。城市消防专项规划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同步修订、同步实施,州本级启动并编制城乡消防专项规划,各县(市)启动并编制本级城乡消防专项规划和乡镇级片区城乡消防专项规划(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消防专章),专章中公共消防设施布局达到详细规划深度。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严格涉及消防安全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严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严格消防产品质量和装修装饰材料燃烧性能监管和检测,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会商协调、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明确工程建设领域和电气、燃气、电动自行车等生产流通使用领域的消防监管职责边界,防范化解新能源电池、电化学储能等新业态新技术消防安全风险。(专栏2)〔牵头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海管局〕
2.突出重大风险整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范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区民宿、村(居)民住宅、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小型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消防“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停放点等区域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棚户区、“三合一”(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家庭作坊等重点区域、场所风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分级挂牌督办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发挥行业部门安全监管作用,分类施策整改销案。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工程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解决电气线路、燃气管线等消防安全问题,完善消防设施。〔牵头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海管局〕
3.精准动态隐患监测。加强火灾风险动态预警,强化物联网远程监测、电气监控等信息化手段运用,创新推广森林草原火情监测即报系统,建设消防物联网平台,实现早期识别、监测预判。融合电子政务、大数据中心、消防业务系统、消防物联网等资源搭建消防大数据平台,融入智慧城市建设,实现精确预测、精准监督。开展重点区域、领域消防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提示,落实精准管控措施,将隐患消除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专栏2、3)〔牵头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海管局〕
4.拓展平台联防联控。推行消防信用记录,借助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甘孜州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用信息互通共享,形成部门监管合力,填补源头监管空白。推广实施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推动保险机构建立完善检查评估制度,将单位消防安全条件与保险费率、理赔标准挂钩,发挥保险机构参与火灾风险评估、火灾事故预防等作用。加强消防智库建设,分级、分行业领域组建消防安全专家库,健全决策咨询机制。〔牵头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海管局〕
(四)提升消防综合救援能力
1.畅通消防救援指挥体系。依托119接处警和智能指挥系统,建立统一的消防应急救援调度指挥平台,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调度指挥网络。整合大数据平台资源,为应急救援提供信息支撑。建立完善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工作机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部门统筹协调、队伍专业指挥”工作模式,发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主战主调作用,政府授权实施分级指挥、专业指挥,统筹前方救援处置行动。健全灾害事故分级应对制度,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优化升级各级消防救援指挥中心。(专栏4)〔牵头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海管局〕
2.建强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建成“灾种全面覆盖、力量全域辐射、优势相互补充”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建强4类消防专业救援队,构建东路、南路、北路三个救援协同区,打造2小时救援圈,深化消防救援和森林消防队伍联勤联训、协同作战机制,加强森林消防装备建设(专栏1、5),提升应对处置巨灾大难和各类特殊灾害事故能力。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建设,将中心乡镇消防救援站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统一管理(专栏1),未建专职消防队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建设微型消防站。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配齐人员、车辆装备,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社会单位按要求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牵头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森林消防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海管局〕
3.健全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建立“辐射全域、快速反应、灵活调用”的战勤保障体系,推进州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和战勤保障站建设,配齐专勤保障力量,实现模块化储存和快速机动运输。拓展社会化保障渠道,探索购买社会服务、接受社会捐赠、行业部门调剂、网约协议供货等多元保障方式,建立消防救援物资紧急调用、征用补偿以及优先运输保障机制。重点关注高层超高层建筑、城乡居民聚居区、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救援和灾害处置,优化装备配备结构,重点加强专业化、智能化特种装备配备,建设“适应灾种、品类齐全、功能完备、高效集成”的现代化消防装备体系。〔牵头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海管局〕
(五)营造良好消防人文环境
1.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落实行业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培训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业系统管理者、村(居)委负责人、网格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人群培训。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加大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力度。鼓励院校增设消防安全相关专业,拓宽从业人员来源渠道,建立完善人才招录、培养、激励等机制。〔牵头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海管局〕
2.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指导基层网格员、派出所民警、消防志愿者等群体,常态化推进消防宣传“八进”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进寺庙),引导电信运营商、快递企业、电商平台等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宣传,协调党委组织、宣传部门,党校(行政学院),司法行政机关、人力社保部门,按职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教育。鼓励开展消防题材影视剧、动漫、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创作,加大优质消防题材宣传产品供给。整合各级文化教育服务资源,建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博物馆、消防体验馆、消防主题公园等,打造消防宣传阵地。〔牵头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海管局〕
3.强化消防职业保障。衔接中央、省各项政策,健全消防职业保障机制,按照《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要求,落实消防救援人员工资待遇、伤亡抚恤、家属随调、子女教育、住房保障、退休养老等政策。将消防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落实消防救援人员目标绩效待遇。完善职业健康保护机制,依托现有资源建设消防职业病防治与康复中心,落实职业病防治、执勤救灾卫勤保障、灾害事故救援心理康复等关怀举措。加强消防职业荣誉体系建设,将消防救援人员纳入地方表彰奖励范围,为消防救援人员家庭颁发“消防员之家”光荣牌,建立“送奖到家”机制,提升消防救援人员归属感、获得感和荣誉感。〔牵头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海管局〕
4.发展消防公益事业。加强消防先进典型树立宣传,适时按规定评选表彰一批为消防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鼓励慈善机构、红十字会设立消防慈善基金,依法公开募集、管理、使用社会捐助资金、物资,支持消防事业发展。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志愿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海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总体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强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把消防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组织召开实施协调会,细化分解任务,解决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各部门(单位)要依法落实责任,做好统筹衔接,明确建设任务,加强工作指导,确保落地落实。
(二)强化规划引领。发挥规划战略引领作用,结合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城市更新、产业布局调整等政策规划,推进各级城乡消防专项规划编制、修订,适时进行规划调整。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要将本贯彻落实方案作为今后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统筹制定消防事业发展计划、审批消防建设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经费保障。严格执行《四川省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川财建〔2020〕476号)和《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川办发〔2021〕43号),将消防救援队伍(含森林消防队伍)所需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消防救援队伍执勤、训练和工作所需的基本条件。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州县(市)财政支出责任,加强财政预算与贯彻落实方案的衔接协调,确保经费落实到位、项目落地实施。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支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加大对消防工作的投入。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抓好重大项目组织实施,将本贯彻落实方案中的项目任务列入年度目标,作为政府重点工作内容,进行专项督办考评。要加强动态监管和广泛宣传,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委监委和社会公众对实施情况的监督,有针对性地做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考评,加强对形势环境变化和困难风险演化的动态分析,及时对任务目标、重点工程进行优化调整,确保项目推进科学有序。本方案项目任务纳入县(市)、州级部门(单位)目标绩效管理正负面清单管理事项。
专栏1 中心乡镇消防站建设和城市消防队站整合重组达标创建任务 | |||||||||||||||||||
任务 | 完成中心乡镇专职消防队站和州战勤保障站及州训练基地建设任务 | 应有营房数 | 城市消防队站营房设施达标 | 城市消防队站车辆装备器材达标(件/套) | 人员招录达标(人) | ||||||||||||||
城市站 | 乡镇队站 | 专职队员 | 消防文员 | ||||||||||||||||
普通站 | 特勤站 | 战保站 | 应 有 | 其中 | 应 有 | 其中 | |||||||||||||
2022年 | 2023年 | 2025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2年 | 2023年 | |||||||
州本级 | 战保站 | 训练基地 | 1 | 1 | √ | 7407 | 7267 | 7240 | 6758 | 40 | 15 | 25 | 15 | 9 | 6 | ||||
康定市 | 金汤镇 | 沙德镇 | 1 | 2 | √ | 544 | 191 | 195 | 166 | 60 | 30 | 30 | 9 | 6 | 3 | ||||
泸定县 | 德威镇 | 1 | 1 | √ | 359 | 152 | 765 | 461 | 45 | 20 | 25 | 9 | 8 | 1 | |||||
丹巴县 | 丹东镇 | 东谷镇 | 1 | 2 | √ | 528 | 123 | 177 | 68 | 60 | 30 | 30 | 9 | 2 | 7 | ||||
九龙县 | 乌拉溪镇 | 三垭镇 | 1 | 2 | √ | 221 | 355 | 309 | 307 | 60 | 30 | 30 | 6 | 3 | 3 | ||||
海螺沟 | 1 | √ | 244 | 360 | 485 | 303 | 30 | 15 | 15 | 5 | 3 | 2 | |||||||
道孚县 | 亚卓镇 | 1 | 1 | √ | 129 | 467 | 320 | 50 | 45 | 20 | 25 | 6 | 2 | 4 | |||||
炉霍县 | 宗塔乡 | 1 | 1 | √ | 400 | 223 | 208 | 2 | 45 | 20 | 25 | 9 | 9 | 0 | |||||
甘孜县 | 查龙镇 | 四通达乡 | 1 | 2 | √ | 327 | 473 | 2 | 68 | 60 | 30 | 30 | 9 | 4 | 5 | ||||
石渠县 | 色须镇 | 1 | 1 | √ | 375 | 289 | 508 | 130 | 45 | 20 | 25 | 9 | 3 | 6 | |||||
色达县 | 翁达镇 | 年龙乡 | 1 | 2 | √ | 335 | 135 | 316 | 376 | 60 | 30 | 30 | 9 | 4 | 5 | ||||
德格县 | 阿须镇 | 1 | 1 | √ | 294 | 301 | 304 | 238 | 40 | 16 | 10 | 9 | 5 | 4 | |||||
白玉县 | 盖玉镇 | 1 | 1 | √ | 407 | 410 | 382 | 150 | 45 | 20 | 25 | 5 | 2 | 3 | |||||
新龙县 | 大盖镇 | 拉日马镇 | 1 | 2 | √ | 540 | 288 | 192 | 485 | 60 | 30 | 30 | 5 | 4 | 1 | ||||
雅江县 | 波斯河镇 | 1 | 1 | √ | 363 | 399 | 300 | 116 | 45 | 20 | 25 | 6 | 3 | 3 | |||||
理塘县 | 君坝镇 | 1 | 1 | √ | 438 | 332 | 1 | 439 | 45 | 20 | 25 | 9 | 3 | 6 | |||||
巴塘县 | 中咱镇 | 1 | 1 | √ | 335 | 447 | 355 | 206 | 45 | 20 | 25 | 6 | 3 | 3 | |||||
稻城县 | 香格里拉镇 | 吉呷镇 | 1 | 2 | √ | 491 | 304 | 359 | 25 | 60 | 30 | 30 | 5 | 3 | 2 | ||||
乡城县 | 热打镇 | 1 | 1 | √ | 479 | 275 | 442 | 350 | 45 | 20 | 25 | 5 | 3 | 2 | |||||
得荣县 | 白松镇 | 1 | 1 | √ | 428 | 199 | 190 | 271 | 45 | 20 | 25 | 9 | 4 | 5 | |||||
说明:1.中心乡镇专职消防队站按国家《乡镇消防队》二级乡镇队标准建设。2.应有营房数是指现有的城市消防队站和新建乡镇队站的总和,城市消防队站营房设施达标是指位于县城的消防站和政府专职消防站,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基层正规化建设图解》进行达标建设。3.城市消防队站车辆装备器材达标:各县(市)配备车辆器材装备详细清单见附表。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达标人数标准为:普通城市消防站15--45人、特勤消防站45--60人,乡镇消防队不少于15人,消防文员编配人数为消防救援机构干部编制数的1.5倍。 |
专栏2 消防水源、消防专项规划、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建设任务 | ||||||||||
任务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市政消火栓 | 消防专项规划 | 消防安全风险评估 | 市政消火栓 | 消防专项规划 | 消防安全风险评估 | 市政消火栓 | 消防安全风险评估 | 市政消火栓 | 消防安全风险评估 | |
康定市 | 11 | √ | √ | 11 | 11 | 10 | ||||
泸定县 | 11 | √ | 11 | √ | 11 | 10√ | ||||
丹巴县 | 6 | 6 | √ | 6 | 5√ | |||||
九龙县 | 4 | √ | 4 | 4 | √ | 3 | ||||
海螺沟 | 3 | √ | 3 | 3 | 2 | |||||
道孚县 | 5 | √ | 5 | 4 | √ | 5 | ||||
炉霍县 | 5 | √ | 5 | √ | 4 | 5√ | ||||
色达县 | 6 | 6 | √ | √ | 5 | 6√ | ||||
新龙县 | 7 | √ | 7 | 6 | 7 | √ | ||||
白玉县 | 5 | √ | 5 | 4 | √ | 4 | ||||
甘孜县 | 9 | √ | 8 | 7 | 7 | √ | ||||
德格县 | 4 | √ | 3 | 4 | √ | 4 | ||||
石渠县 | 5 | 4 | √ | 5 | 5 | √ | ||||
雅江县 | 3 | √ | 2 | 3 | √ | 3 | ||||
理塘县 | 11 | 8 | √ | √ | 9 | 9√ | ||||
巴塘县 | 3 | √ | 4 | √ | 4 | 4 | ||||
稻城县 | 3 | √ | 4 | √ | 4 | 4 | ||||
乡城县 | 2 | √ | 3 | √ | 2 | 2 | ||||
得荣县 | 1 | √ | 2 | √ | 2 | 2 | ||||
说明:1.消防水源建设:各地在“十四五”期间,结合城乡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在城市建成区、农村集中居住区、重点规划区、工业及物流园区、历史文化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区域,结合消防车辆通行情况、装备实际和天然水源状况,建设取水码头、消防水池、消防车取水通道、取水平台等设施。2.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各县(市)按计划、时间节点分别完成所辖行政区划内县级城乡消防专项规划和乡镇级片区城乡消防专项规划(专章)的编制工作,省级试点县(丹巴县)及其他县(市)乡镇级片区消防专项规划(专章)编制时间与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时间保持一致。其中,康定、泸定、九龙、德格、雅江5县(市)在2022年6月25日前完成,道孚、炉霍、新龙、白玉、甘孜5县在2022年12月25日前完成,其余县在2023年6月25日前完成。3.消防安全风险评估:①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评估:行业主管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风险评估;②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等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 |
专栏3 智慧消防建设任务 |
搭建消防大数据平台:整合行业部门、社会单位以及专业领域的消防基础数据,建设州、县(市)两级及海管局消防数据资源池和主体库。①2022年:根据全省智慧消防大数据平台数据标准及对接协议将现有系统基础数据和行业部门数据进行汇集,完成本地消防数据资源库搭建,构建本地消防大数据平台,并初步实现与总队大数据平台的互联共享。夯实数据底数,州本级建立不少于2年精细、关联、完备的历史火警火灾数据;②2023年:夯实数据底数,州本级积累不少于3年精细、关联、完备的历史火警火灾数据,火灾单位覆盖率不低于70%;③2024年:基本实现重点数据即查即看、火灾特征动态呈现、防火监督精准调度、单位自主精细管理。夯实数据底数,州本级积累不少于3年精细、关联、完备的历史火警火灾数据,火灾单位覆盖率不低于90%,火灾小区覆盖率不低于80%。优化监督检查,基于数据的火灾风险评估覆盖100%重点单位及有历史火灾单位,基于风险信用的双随机抽查优化比例不低于1/2;④2025年:基本实现智慧消防生态网络,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共治。在完成火灾防控领域以及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的基础上,州本级利用前期预留接口,探索开展灭火救援和队伍管理领域联动一体化建设。2.搭建消防物联网平台:建设县(市)级物联网平台,完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以及其他设有自动消防设施建筑的电气火灾监控、消防设施等数据接入。①2022年:物联网覆盖30%属于重点单位的文博单位和宗教活动场所;②2023年:物联网覆盖100%属于重点单位的文博单位和宗教活动场所,40%人员密集场所;③2024年:物联网覆盖100%火灾高危单位、100%人员密集场所、100%重点单位。 |
专栏4 应急通信能力和指挥系统建设任务 | ||||||||||
任务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
无线通信网建设 | 区域分指挥中心建设 | 轻骑兵速报员队伍建设 | 通信器材装备配备 | 通信器材装备配备 | 城区无线通信网基站建设 | 两智一图系统 | 通信指挥车配备 | 通信器材装备配备 | 中心乡镇无线通信网基站建设 | |
州本级 | √ | √ | √ | |||||||
康定市 | √ | √ | √ | √ | √ | |||||
泸定县 | √ | √ | √ | √ | √ | |||||
丹巴县 | √ | √ | √ | √ | √ | |||||
九龙县 | √ | √ | √ | √ | √ | |||||
海螺沟 | √ | √ | √ | √ | ||||||
道孚县 | √ | √ | √ | √ | √ | |||||
炉霍县 | √ | √ | √ | √ | ||||||
色达县 | √ | √ | √ | √ | ||||||
新龙县 | √ | √ | √ | √ | ||||||
白玉县 | √ | √ | √ | √ | ||||||
甘孜县 | √ | √ | √ | √ | √ | √ | ||||
德格县 | √ | √ | √ | √ | ||||||
石渠县 | √ | √ | √ | √ | ||||||
雅江县 | √ | √ | √ | √ | √ | |||||
理塘县 | √ | √ | √ | √ | ||||||
巴塘县 | √ | √ | √ | √ | ||||||
稻城县 | √ | √ | √ | √ | √ | √ | √ | |||
乡城县 | √ | √ | √ | √ | ||||||
得荣县 | √ | √ | √ | √ | √ | |||||
说明:1.无线通信网和基站建设:启动370MHz频率PDT应急指挥窄带无线通信网建设并完成基站建设。2.轻骑兵速报员队伍建设:出台管理办法,明确归口管理,人员、装备、经费保障措施、训练、调度指挥权限等。3.区域分指挥中心建设和动中通通信指挥车配备:甘孜县、稻城县分别在2022年完成区域分指挥中心建设和2024年完成动中通通信指挥车配备。4.两智一图系统:完成智能接处警系统、智能指挥系统和一张图建设。 |
专栏5 森林消防装备建设任务 |
2022年,州本级配备3套潜水设备、1套水下声呐探测仪、1套雷达生命探测仪、便携式森林消防水泵80台;雅江、道孚、乡城、康定各配备1套顶撑气垫、3套潜水设备、1套水下声呐探测仪、1套雷达生命探测仪、1套地震液压破拆工具组。2023年,州本级配置灭火救援快反指挥车2辆、森林消防工业级无人机2架、龙吸水消防车1台、电动排涝车1辆2025年,州本级配备便携式森林消防水泵80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