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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通建设三年攻坚州协调机构的通知
2013-06-08 06: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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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通建设三年攻坚州协调机构的通知                 甘府函〔201353


各县人民政府,州交通建设三年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州交通建设攻坚活动推进督导协调组各成员单位,各项目指挥部:

为保障我州交通建设三年攻坚工作顺利推进,加强协调工作,优化建设环境,主动、及时、有效开展协调服务。经研究,决定对原交通建设的四个州级协调机构(雅康高速州协调办除外)进行整合,成立州交通建设三年攻坚协调办。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州重大交通项目的协调工作。

副主任  果戈理    (州委维稳办副主任,正县级),负责省道215线瓦九路、拟开工建设的省道215线九江路、省道211线泸石路、榆 磨路等项目协调服务工作。

扎西泽仁  (康定中学,正县级待遇),负责国道317线俄岗路、雀儿山隧道工程、省道217线石马路、拟开工的色色路等项目协调工作。

扎西泽仁  (州公安局正县级调研员),负责省道217线君路、甘白路的协调工作。

李宣祝    (州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副县级),负责国道318线东海路、省道217/216线理亚路、拟开工的亚亚路等项目协调工作。

请按照《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交通建设协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办发〔201271号)要求,设置内设机构,调配相关人员,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考核管理。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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