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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016-08-01 01:01:00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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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编制单位: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组织编制单位:甘孜藏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
   技术编制单位:四川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
                                                                                             前  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州委、州政府提出的创建“生态第一州”的战略任务,建设“川电外送”重要水电基地、全国特色精品旅游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防线及和谐的民族自治州的要求,从严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加强土地生态建设,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甘孜藏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等相关规划,编制《甘孜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内甘孜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甘孜州)土地利用战略和原则,明确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交通能源水利等各项建设、安排甘孜州各类用地的重要依据。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近期规划至2010年,远期规划至2020年,规划范围包括甘孜州范围内的全部土地。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区域概况
一、自然地理概况
      甘孜州位于青藏高原东南边缘,是我国地势最高一级到第二级云贵高原和四川盆地之间的过渡地带。东与雅安市接壤,南与凉山彝族自治州、云南省交界,西与西藏自治区隔金沙江相望,北与阿坝州和青海省相邻。地理坐标为东经97°22′-102°29′,北纬27°58′-34°20′,南北长约663公里,东西宽约490公里。全州地貌基本特征为地势高亢、北高南低、中部突起、南缘深切、高差悬殊、山川平行相间、地域差异显著。州内土地资源和其他自然资源组合形式丰富多样,土地资源具有明显地域特色。
甘孜州江河湖泊众多,流经境内的河流主要有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均为长江上游主要支干流。“两江一河”自西向东,南北向平行排列,汹涌湍急,支流甚多。中等河流有大小金川、折多河、鲜水河、无量河、硕曲河、巴楚河、九龙河、色曲河、泥曲河等。据初步估算,全州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659.7亿立方米,水力发电的蕴藏量约为3700万千瓦,是四川省乃至全国的重要水电资源开发基地。
甘孜州成矿地质条件良好,矿产资源种类齐全,资源潜力大,是四川省的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基地。已发现矿产74种,形成固体矿产地1581处,矿点512处。黑色金属以铁矿为主,其次为铁锰矿、锰矿、铬铁矿、钛铁矿,计有矿产地90处。有色金属已知有铜、铅、锌、镍、钨、锡、汞、锑、钼等9种,已发现矿产地490处。稀有金属及分散元素,是国家重要的成矿区,其中花岗伟晶岩型锂、铍、铌、钽矿床居国内主导地位,共发现矿产地56处。贵金属已探明有大型共生铂(钯)矿,超大型银矿,以及储量较多的砂金矿和岩金矿。
甘孜州气候属高原型季风气候,复杂多样,地域差异显著。南北跨六个纬度,随着纬度的自南向北增加,气温逐渐降低,在六个纬距范围内,年均气温相差达17℃以上。在高山峡谷地区,山脚和山顶高差悬殊,气候也随着高度变化,相差20℃-30℃。年均气温多数地区在8℃以下,最高气温在30℃以下,最低气温在-14℃以下,其中北部大部分地区及南部理塘、稻城等高海拔地区低于-20℃以下,石渠低达-37.7℃,常年降水量在325-920毫米。常年日照时数1900-2600小时。历年平均霜日为18-228天,无绝对无霜期。
甘孜州物产丰富,有麝香、鹿茸、熊胆等上乘的动物药材,虫草、贝母等植物药材,水獭皮等名贵皮张,松茸、白菌、花椒、核桃、雪山大豆等农副特产品,是四川省重要的特色农产品基地。
二、社会经济
        甘孜州辖18个县,325个乡(镇)。2005年末全州总人口91.66万人,城镇化率17.6%,人口密度6人/平方公里,人均耕地0.1公顷。2005年全州国内生产总值50.06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5439元。全州财政收入2.66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57.65亿元,社会发展正处于温饱型向小康型过渡的重要阶段。
甘孜州旅游资源得天独厚。境内自然生态系统相对完整、多样化,是我国第三纪以来各种动、植物活化石资源保存最丰富的地区,也是各类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A级景区、自然保护区、文保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单位最多的地区。同时也是我国藏区康巴文化的发祥地和藏传佛教派系保留最全的地区。境内有著名的海螺沟、贡嘎山、稻城亚丁、康定情歌城、丹巴美人谷等旅游景点,被世界旅游组织和国家旅游局列为“中国21世纪旅游发展的后劲所在”,占据四川旅游发展的半壁江山。
第二节  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一、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甘孜州土地总面积15.3万平方公里(含争议面积),占四川省总面积的30.51%。其中农用地面积125693.01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85.11%;建设用地172.12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0.12%;未利用地21816.25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14.77%。土地利用现状见专栏1。
   
专栏 1  土地利用现状            单位:公顷
地类 土地总
面积
东部土地利用综合区 南部土地利用综合区 北部土地利用综合区
农用地 耕地 91998 32138 19209 40650
园地 2984 1452 1191 341
林地 4977185 1889768 1314172 1773244
牧草地 7440229 1358453 1735710 4346067
其他农用地 56904 15869 20315 20720
小计 12569301 3297680 3090598 6181023



城乡建 设用地 城市用地 0 0 0 0
建制镇 用地 1897 606 312 980
农村居 民点 7601 3174 1767 2660
采矿
用地
1371 543 140 688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0 0 0 0
小计 10870 4323 2219 4328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 交通运 输用地 5422 1862 1575 1984
水利设 施用地 118 28 88 2
其他建 设用地 803 149 97 557
小计 6342 2039 1760 2543
小计 17212 6362 3979 6871
其他
用地
水域 89461 20212 17106 52143
自然保留地 2092164 648195 556870 887099
小计 2181625 668407 573976 939242
总计 14768137 3972449 3668553 7127136
备注:规划基期年土地利用总面积为变更调查汇总数据,不包含争议面积。
二、土地利用特点
1、土地资源类型丰富,牧草地、林地比重大,耕地比重小
甘孜州地处青藏高原与四川盆地的过渡地带,地貌类型多样,土地利用具有明显的多样性特征。各类用地中,牧草地和林地所占比重最大,牧草地占全州土地面积的50.38%,人均牧草地面积为8.12公顷;林地占全州土地面积的33.70%,人均林地面积5.43公顷,人均牧草地和林地面积两项指标均大大高出全省、全国的平均水平。耕地面积91998公顷,仅占全州土地面积的0.62%。
2、土地资源及其利用区域性分布规律明显
甘孜州地貌类型多样复杂,包括山地、高原、平坝、台地、山原等五大类型,土地资源在各地貌区呈现不同特征,区域性分布规律明显。东部和北部山区林地面积较大,适宜以林业、生态旅游为主进行林果、特色农业综合开发。北部地区草地资源丰富,是四川省主要的天然草场。建设用地主要分布于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等河流河谷地区。东部地区土地垦殖率高,是甘孜州的特色生态农业产业基地。
3、农村居民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较高
2005年底全州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7601公顷,占全州建设用地面积的44.16%,比全省平均水平低21.7%,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100.64平方米,低于全省177.70平方米的平均水平。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1、耕地分布不平衡、质量差
甘孜州耕地主要分布在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河谷及支流阶地、台地和缓坡地带,分布零散,且坡地多、中低产田比例大,中低产田土占全州耕地总面积的67.2%。
2、草地利用不合理、抗灾能力弱
冬春草地利用过度,草地退化严重;夏秋草地利用不充分,浪费很大;草原建设、改良进展缓慢,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
3、土地后备资源有限,开发整理复垦难度大
全州土地后备资源总量为55487公顷,主要分布在东部、东南和西南部水热条件较好的高山峡谷区。通过近几年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投资低、见效快、效益好的土地后备资源地块已逐步得到开发整理,今后为满足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和保持耕地总量稳定的需要,土地开发整理的难度将逐年增大。
4、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不高
2005年甘孜州城镇用地面积1897.4公顷,城镇人口16.13万人,人均城镇用地面积117.63平方米,高于国家100平方米的标准。2005年底甘孜州建设用地面积17212公顷,国内生产总值50.05亿元,全州地均生产总值2807.86万元/平方公里,低于全省4727.31万元/平方公里的平均水平。
第三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结论
一、新增建设用地使用情况
1997—2004年,甘孜州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2143.94公顷,其中占用耕地58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量占规划控制指标的13.65%,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为规划控制指标的44.7%。

二、耕地保有量及增减情况
上轮规划确定甘孜州2010年末的耕地保有量为96178公顷,减少耕地46204.5公顷。1997—2004年全州共减少耕地54632.85公顷,超出耕地减少量控制指标18.24%。与上轮规划目标年的耕地保有量相比尚有8428.35公顷的缺口,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生态退耕。规划实施期间,累计完成生态退耕52400公顷,占全州耕地减少面积的96%。
三、基本农田保有量及增减情况
上轮规划甘孜州划定基本农田面积85517公顷,占1996年全州耕地面积的60.06%,占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的88.9%。2004年,甘孜州基本农田面积为58036公顷,占同年耕地面积92346.75公顷的62.85%,高于1996年全州的基本农田保护率。1997—2004期间净减少基本农田27484公顷,全部属于生态退耕。
四、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情况
规划执行到2004年,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全州实际新增耕地653.41公顷,占上轮规划目标数的10.89%。全州补充耕地面积大于建设占用面积,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有余。
通过上轮规划的实施,社会经济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得到有效保障,保证了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生态退耕的实施使甘孜州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土地宏观调控的能力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及群众依法依规用地意识不断增强。上轮规划对全州的土地利用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为保障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四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甘孜州经济迅速发展,在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水电和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旅游开发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甘孜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不断加强。甘孜州政府提出了创建生态经济第一州的战略任务。规划期内,甘孜州土地利用与管理面临着全新的机遇与挑战。
一、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
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坚持把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放在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优先位置,给予特殊政策支持,发挥资源优势和生态安全屏障作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科技教育,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特别提出加大支持民族地区发展力度,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国家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有利于全州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在科学发展观的引导下,“五个统筹”的逐步落实,将使西部大开发战略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全面推进。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等西部开发重点领域的资金和政策的扶持力度。
四川省“十二五”规划提出扶持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全面实施藏区等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规划,扎实推进藏区三大民生工程,加快交通、饮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特色农牧业、文化生态旅游和优势资源开发等产业,加快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四川省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支持藏区发展的相关政策有利于促进甘孜州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四川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着力打造“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的发展战略和富民安康工程,将促进甘孜州交通建设,水电基地建设和矿产等资源开发。甘孜州将立足区域优势,重点发展六大支柱产业,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布局,从而有助于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甘孜州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将有利于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规划期内,甘孜州将强化城镇极核,着力构建康东城镇群,重点发展 “两中心”城镇,积极发展普通镇和乡村,城镇发展战略为甘孜州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的调整优化带来契机。
二、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
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规划期内,甘孜州将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城镇工矿用地需求量大;同时,规划期内甘孜州将建设一大批交通、能源、水利项目,项目用地需求量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还将需要一定规模的新增建设用地作支撑。规划期间,建设用地将呈现出全面增长之势,土地供需矛盾加剧。
统筹协调土地利用的任务更加艰巨。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亟待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优化行业土地利用结构;实现生态经济第一州的战略任务,实现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对调整区域土地利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行业、各区域土地利用目标的多元化,加大了行业和区域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的难度,统筹协调行业和区域土地利用的任务日趋艰巨,土地供应宏观调控的难度加大。
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难度加大。甘孜州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防线,具有重要的生态保护价值。甘孜州生态环境脆弱,草地“三化”面积不断加强,水土流失和自然灾害频繁。规划期内,基础设施建设、水电资源开发和矿产资源开发将不可避免的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展望未来,甘孜州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必须立足于科学发展,妥善处理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的关系,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积极探索土地利用与管理的新方法、新模式、新机制,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坚持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根本方针,大力提倡生态文明,统筹协调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近远期之间的各类各业用地需求,严格规范土地利用和建设行为,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保障甘孜州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原则
1. 保护优先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落实耕地保护的共同责任,有效提高耕地质量,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确保占补平衡。强化天然林、天然草地和湿地保护,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防止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积极构建生态屏障。
2. 保障发展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立足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加强区域土地利用调控,实行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统筹安排存量和增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和增量,努力转变用地方式,防止用地浪费,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
3. 统筹兼顾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协调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的关系,统筹经济社会和生态发展,切实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建立环境友好型的土地利用模式,促进人地系统的和谐发展。
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
一、土地利用总体战略
规划期间,甘孜州土地利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经济第一州”的战略目标,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推进现代农牧业建设;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推动“一核、一群、两中心”的城镇发展战略;围绕“川电外送”重要水电基地和全国特色精品旅游区建设,保障六大支柱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推进生态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构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防线;统筹区域土地利用,落实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努力建设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民族自治州。
二、土地利用战略重点
1. 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推进现代农牧业建设
优化调整农用地结构,积极引导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强农用地地力建设,坚持“用养并重”及基本草地的建设,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优化农用地布局,积极推进农牧业生产基地建设,引导农牧业产业布局优化调整。
2.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
按照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围绕“一核、一群、两中心”城镇发展战略,保障康定、泸定城镇极核发展用地,着力构建康东城镇群,重点发展甘孜县城、理塘高城、稻城县城副中心城镇,形成以康定、泸定强力带动的康东城镇紧凑发展,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聚集发展的城镇村土地利用格局。
3. 保障支柱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
围绕“川电外送”重要水电基地建设,重点保障大中型重点水电站和高压及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推动生态能源产业发展;加快水利设施建设,着力构建供水保障体系和防洪减灾体系;围绕特色旅游区建设,保障旅游基础设施、配套服务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推进生态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围绕“四矿一基地”建设,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用地管理,推动优势矿产业发展;依托四川省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优化各类交通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促进“两横四纵、四通八达”公路网的形成。
4.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控制对天然林、天然草地和湿地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支持天然林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高海拔原生植被修复与保护、基本农田建设和生态移民等重大工程;巩固生态退耕成果;实施基本草地保护制度,促进草业可持续发展;积极恢复矿山生态功能,改善矿山生态功能;加强退化土地防治,综合整治水土流失、土地沙化与荒漠化。
5. 统筹土地利用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统筹协调当前和长远、局部和全局的土地利用;统筹安排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安排土地利用的布局和结构;统筹安排各类各业各区域用地;统筹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建设;统筹协调土地利用和保护民族群众利益的关系;统筹协调宏观调控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关系,实现科学用地,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三节  规划目标
一、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根据现实经济发展水平,《甘孜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以及甘孜州委、州政府确定的未来州域社会经济发展的条件及目标定位,确定全州经济发展主要指标为:
1 、经济发展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
2005年,全州地区生产总值为50.06亿元。预计2010年全州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0亿元,2020年达到560亿元。
(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2005年,全州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439元。预计到2010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000元,2020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5000元。
2 、社会发展目标
(1)人口总规模
2005年,全州总人口91.66万人。预计到2010年全州总人口达到94.5万人,2020年将达到120万人。
(2)城镇化水平
2005年,全州城镇化率17.6%。预计2010年全州城镇化水平为25 .00%,2020年为30.00 %。
二、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 、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利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有力保护,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全面推进,耕地实现占补平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不断优化,交通、能源、矿产、旅游发展用地得到有力保障;水土流失与土地沙化、荒漠化得到有效治理,土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土地利用宏观调控能力不断加强,区域土地利用配置不断优化,基本形成协调有序的土地利用布局。
2 、严格落实各项用地调控指标
按照《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要求,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复垦,严格控制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努力实现各项用地调控指标。
规划到2010年和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9000公顷和58400 公顷,确保53700公顷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规划近期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91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64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800公顷以内,补充耕地规模不低于1080公顷。
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27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3000公顷以内。继续有效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不得突破2000公顷,补充耕地不低于2170公顷,确保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实现占补平衡。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总体结构调整
1、农用地: 至2010年和2020年,全州农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12569301公顷,分别调整到12630116公顷和126815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较2005年分别增加0.41%和0.76%。
2、建设用地:至2010年和2020年,全州建设用地总量由2005年的17212公顷,分别调整到19100公顷和22700公顷,较2005年分别增加1888公顷和5488公顷。
3、其他土地:至2010年和2020年,全州其他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2181625公顷,分别减少到2118921公顷和20638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较2005年分别减少0.42%和0.8%。
二、 农用地结构调整
稳定耕地面积。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总量,实现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禁止违反规划擅自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应尽量不破坏耕作层并有利于增加耕地。至2010年和2020年,耕地面积分别保持在91000公顷和78400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0.61%和0.53%。
适当扩大园地面积。大力实施低产林改造增加耕(园)地,至2010年和2020年,园地面积由2005年的2984公顷,分别增加到3906公顷和62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5年的0.02%,分别增加到0.03%和0.04%。
稳步增加林地及牧草地。支持封山育林、飞播造林等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保护现有林地,至2010年和2020年,林地面积由2005年的4877185公顷,分别增加到5002000公顷和50281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由2005的33.7%,分别增加到33.87%和34.05%。大力开展植草、退牧还草,生态移民,治理退化、沙化、鼠虫害化草地,禁止毁草开荒,保护草原植被。牧草地面积由2005年的7440229分别增加到2010年的7481710公顷和2020年的75278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增加到50.66%和50.97%。
合理调整其他农用地。到2010年和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56904公顷,分别减少到51500公顷和41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由2005的0.39%,分别减少到0.35%和0.28%。
三、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合理控制城镇工矿发展用地规模。至2010年和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由2005年的3269公顷,分别增加到4120公顷和56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5年的0.02%增加到2020年的0.04%。
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比例。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力度,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着力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牧民新居工程等问题,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逐步缩小。至2010年和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由2005年的7601公顷,分别减至7520公顷和7400公顷。
逐步增加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至2010年和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量由2005年的6342公顷,分别增加到7460公顷和97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5年的0.04%,分别增加到0.05%和0.07%。
四、其他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期间未利用地的面积及比例都有一定程度的下降。要加强未利用地开发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严禁在生态脆弱地区进行未利用地开发。

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一、农用地布局
全州划分为东部大渡河流域精准农业开发区,南部金沙江、雅砻江下游特色农业开发区,北部金沙江、雅砻江上游生态农业开发区。
东部大渡河流域种植业综合开发区以特色农业基地建设为主,优化农业内部结构,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效益,建立大渡河流域粮食生产基地和城郊蔬菜生产基地,大力发展以猪、牛、羊、鸡、鸭为主的家禽家畜生产,大力发展以苹果、梨、花椒、核桃、酿酒葡萄为主的经济林木基地,加快乡镇工业发展步伐,带动全州经济发展。
南部金沙江、雅砻江下游林果业综合开发区在农、牧、林果业并重的前提下,大力抓好青稞商品粮基地建设,提高粮食单产,积极发展畜产品加工,加大松茸等资源开发,形成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生产和经营,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坡,建成林果业生产基地。
北部金沙江、雅砻江上游畜牧业综合开发区抓好草地建设,大力提高牲畜出栏率和商品率;依靠科技,改良畜种,优化畜群结构,积极发展畜产品加工业,形成畜牧业产业化体系,大幅度提高畜牧业经济效益;种植业在抓好青稞商品粮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以青稞为主的粮食生产;同时,抓好以炉霍县为主的雪域俄色茶的种植。
二、城镇用地布局
根据州域城镇体系发展的特点,在现有行政区划范围内,建设以康东城镇大聚合核心群为中心,甘孜、稻城、理塘为副中心,县城为骨架,普通建制镇为基础,由小城市、小城镇、乡集镇组成的层次分明、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优化的城镇体系,逐步形成以康东地区城镇群为核心,沿川西旅游环线、国道318、国道317位城镇发展轴的点轴据点状城镇空间结构。
加强对小城镇发展的分类指导,积极推动有条件地区更快的发展。一级中心城镇即是康东城镇核心群,包括康定县炉城镇、姑咱镇,泸定县泸桥镇、磨西镇;二级中心城镇包括甘孜县城、理塘高城、稻城县城;三级中心城镇包括一般县城13个;四级中心城镇包括普通建制镇28个;五级中心城镇包括孔玉乡等277个一般乡集镇。
强化康东城镇极核,集中力量发展成为甘孜州的政治、文化、经济、交通、旅游综合性中心,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功能,提升城镇质量,建设甘孜州城镇和经济发展的中心城镇极核。
重点发展甘孜县甘孜镇、理塘县高城镇,使其发展成为康北、康南区域中心城镇,带动南北各县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稻城的金珠镇远期将作为康南区域副中心城镇。
加快三级中心城镇建设,有计划地培育次级中心城镇,吸引镇乡分散定居者向三级城镇积聚,逐步扩大城镇人口规模,增强县域经济实力。
积极发展普通镇,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结合生态移民、扶贫移民和水电库区移民积极发展普通镇,吸引山区腹地散居的农牧民向城镇定居,逐步配套和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和功能建设,发展特色产业,增强就业能力,带动农村发展。
三、生态用地布局
甘孜州幅员面积广阔,区内地形、地貌、气候和生物等自然资源差异大,形成了类型多样的生态系统。根据本州生态环境的特征,将全州划分为北部高原区、中部山原河谷区、西南部干热河谷区和东部高山峡谷区等生态建设区。各区根据区域内生态环境的实际情况,有重点、有规划、有目标的推进全区生态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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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域发展战略和土地资源优势相近性、土地利用问题和管理措施的相似性、保持县级行政区划相对完整性的原则,以全州经济发展战略的区域布局为主要划分依据,将全州划分为东部土地利用综合区、南部土地利用综合区和北部土地利用综合区三个土地利用综合区,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指导各区域土地利用。
第一节  东部土地利用综合区
一、区域概况
该区包括康定、泸定、丹巴、九龙、雅江、道孚6县,位于雅砻江、大渡河下游流域,地处藏汉结合地带,以高山峡谷地貌为主,是甘孜州经济社会最发达的地区和人口主要集聚区。水能资源富集,已建、在建和拟建电站众多;矿产资源丰富,拥有里伍铜矿、丹巴铂镍矿、甲基卡锂辉矿等大型矿山;旅游文化资源极其富集,拥有四川环贡嘎山两小时旅游经济圈。
二、土地利用方向
以内涵挖潜和结构优化为主,严格控制本区建设用地总量,特别是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以重点城镇为依托,以产业园区为载体,提高城镇人口集聚规模,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严格限制“两高一低”产业发展用地,禁止发展不符合产业政策,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产业。
以生态文化保护为前提,大力开发旅游资源,实现生态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重点保障康定机场、康定情歌旅游文化产业园区、环贡嘎山两小时旅游圈、海螺沟休闲度假旅游区、嘉绒风情旅游产业区的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用地需求。
促进区域水能资源和优势矿产资源的开发和保护。以大渡河、九龙河梯级水电开发为重点,保障甘孜东部水电集群建设用地,加强水能资源开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严防对河流生态系统的破坏性开发。推动里伍铜矿、丹巴铂镍矿、甲基卡锂辉矿等大型矿山建设;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程。支持康定工业硅产业发展,保障康泸工业园区用地。
本区域有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金汤孔玉、格西沟、莫斯卡等省级自然保护区,墨尔多山保护区、洪坝自然保护区等州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规模大,保护类型多样。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划为禁止建设区域进行严格保护,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从事采矿等破坏保护区景观的活动。尽量保持主要河道、湖泊、湿地的自然形态,控制滨水地带的土地利用,保护区域水生环境和水质。
   
第二节  南部土地利用综合区
一、区域概况
该区域包括理塘、巴塘、乡城、得荣、稻城5县,为甘孜州经济次发达地区。该区位于金沙江下游流域,以干旱河谷地貌为主,光热资源充足,农牧业类型齐全,林果业相对发达。旅游资源丰富,稻城亚丁是中国香格里拉风景区的核心区域。地势起伏大,地形复杂,气候垂直型变化明显,稻城为高原气候,其余四县有金沙江干热河谷特征,可用水资源较为缺乏,金沙江沿岸水土流失严重。
二、土地利用方向
加强区域内亚丁、下拥、嘎金雪山、竹巴笼、尼丁、佛珠侠、所冲、滚巴等自然保护区、措普沟国家森林公园、格聂雪山、夏邛古镇、乡城—得荣白藏房旅游基础和配套设施建设,逐步提高保护水平,构建区域生态环境屏障,促进形成康南香格里拉核心区旅游产业区经济圈。
以发展具有鲜明产品区域性特征的生态农业产业化为指导,引导农用地结构调整,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规划化经营的特色生态农业。
禁止在金沙江沿岸无序开垦荒坡地,加强水土流失和山地灾害的综合整治。在地质环境安全性和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的基础上,避让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合理布局建设用地,适度安排必要的生活生产建设用地。
部分低海拔、矿产资源富集地区可实行有重点的点状开发,高海拔地区严格限制开发,重点实施保护。
促进区域水能资源的开发和保护, 建设金沙江流域水电基地, 加快支流水电开发时序,重点建设巴楚河、定曲河、硕曲河和玛依河等支流的中小型水电站。
第三节  北部土地利用综合区
一、区域概况
该区域包括炉霍、甘孜、色达、新龙、白玉、德格、石渠7县,位于金沙江、雅砻江上游流域,以高寒草原地貌为主。该区以传统游牧业为主,草地资源丰富,是四川省主要天然草场;虫草、贝母等药材有名;为康巴文化发源地,旅游文化资源丰富;是长江水源涵养地,生态地位极其重要,但草地退化沙化严重,生态环境十分脆弱。
二、土地利用方向
严格控制草地载畜量,治理退化、沙化、盐碱化草地,实施退牧还草工程,推行禁牧休牧轮牧,保护基本草地。在不适宜人类居住的环境恶劣和生态脆弱区实施生态移民,保护长江源头水源涵养区。继续实施“天保”工程,对森林进行依法有效的管护。
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拓展城镇和工矿建设用地空间,培育发展重点城镇,增强人口集聚功能。甘孜县远期升为县级市,增设拖坝、拉日玛、甲宗、虾拉沱、朱倭等5个建制镇,科学确定各城镇用地规模和功能,重点保障甘孜机场、北干线国道317线炉霍至岗托段等交通用地。
有重点的推进旅游和矿产资源开发,禁止对湿地、草原、森林乱挖、滥采,禁止侵占开发草地,禁止发展严重破坏沼泽湿地及水源涵养地功能的产业。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特色畜牧业和特色农业的发展。重点建设洛须水利工程、白玉赠科水利工程、洛若牧区水利工程、虾拉沱水利工程等水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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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一、严格保护耕地
1. 保证数量,落实省级规划下达的指标任务
根据省级规划下达的指标,甘孜州耕地保有量在2010年不得低于59000公顷,2020年不得低于58400公顷。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至2010年,各类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1700公顷以内,其中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800公顷以内;至2020年,各类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4890公顷以内,其中占用耕地控制在2000公顷以内。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到2010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2170公顷。
2. 提升耕地质量
加大耕地保护力度。改造中低产田土,建设高产青稞基地,促进耕地地力恢复和提高;结合藏区青稞生产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以工代赈农业项目,大力推进“金土地”工程和青稞基地建设工程,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确保补充耕地质量。从数量和产能两方面严格考核耕地占补平衡,对补充耕地质量未达到被占耕地质量的,按照质量折算增加补充耕地面积。
3. 控制耕地流失
切实落实国家生态退耕政策,禁止擅自实施生态退耕;合理引导种植业内部结构调整,确保不因农业结构调整降低耕地保有量;积极引导传统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引导农区推广保护性耕作,防止滥开乱垦;加大耕地生态环境治理,防治耕地沙化。
二、集中保护基本农田
1. 明确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根据《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甘孜州基本农田保有量为53700公顷。在此基础上,考虑到不易确定范围和难以定位的建设项目需要,预补划基本农田230.39公顷,甘孜州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3930.39公顷。
2. 科学划定基本农田
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原则,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规划期间,适当核减康定县、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雅江县和石渠县基本农田,适当增加甘孜县、乡城县、稻城县和得荣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参照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将大面积、集中连片、高质量等级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已验收合格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加优质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新调整划定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应高于原有的平均质量等级。现状基本农田中的优质园地、高产人工草地、精养鱼塘等,可继续作为基本农田管护。将低等别、质量较差、坡度大于25度、严重沙化不宜农作以及生态脆弱地区水土流失严重的基本农田、因损毁、采矿塌陷和污染严重难以恢复、不宜农作的基本农田和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调出。
3. 集中保护基本农田
在保持耕地布局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按照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的要求,对农业基础设施完善、质量好、集中连片的基本农田进行重点保护,将基本农田分布集中度较高、优质基本农田所占比例较大的区域进行集中保护,划定基本农田集中区。加大对区内基本农田保护和整治力度,城乡建设用地规划布局应尽量避让基本农田集中区。
4. 高标准建设基本农田
规划期内,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改善基本农田生产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建设高产稳产、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加大对基本农田建设的投入力度,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积极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
5. 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健全政府领导目标责任制,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建立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加大公共财政对粮食主产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的扶持力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日常管理,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
第二节  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
一、因地制宜发展园地
加强对现有中低产园地及新建园地的改造和管理,强化集约规模经营,不断提高园地单产和效益。
优化各类园地结构,重点发展优质桑园和优质果园,建设优质桑蚕基地和优质小杂水果基地。调整园地布局,引导新建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台地和荒坡地集中发展。
二、加强林地管护
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严格控制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控制各项建设工程征占国家重点公益林、天然林、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以及大江大河源头等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
继续实施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坡,积极开展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和封山育林,适当扩大有林地面积。
管好、用好现有林地,防治林地荒漠化、沙化和石漠化,加强低效林地的改造,加快迹地更新及受损林地的恢复和重建。
大力调整林业产业结构,提高林地利用效益,发展多元化生态林业。支持森林生态旅游业、林下资源有序开发,推动特色经济林基地、中藏药材基地建设。
三、推进牧草地综合整治
合理利用草地资源,防止超载过牧,严禁滥挖、滥采、滥搂、滥垦。坚持利用、保护与建设相结合,科学合理的控制载畜量,牧区逐步改变单一依赖天然草原放牧的生产方式,建设高产人工草地和饲草饲料地。半农半牧区发展人工种草,实行粮草轮作。
加强牧草地生态建设和治理力度,培育、提高草地生产力。实施退牧还草、退化草地综合治理工程、草原湿地保护等工程,确保草地生态安全和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提高牧草地经济效益,以退牧还草等草地生态建设工程为契机,建立草地生态自然保护区,培育草原观光旅游和草地中藏药材生产为一体的草地生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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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控制新增建设用地
以需求引导和供给调节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对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时序安排的调控。严格执行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标准,防止超标准用地和浪费土地。规划期间,全州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5785公顷,规划近期控制在2000公顷。
第二节  节约集约利用城乡建设用地
一、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
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以城镇化发展水平控制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引导农村居民点有序归并,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严格控制在13000公顷以内;其中至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严格控制在11640公顷以内。
二、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
以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为目标,适应人口与经济增长需求,合理控制城镇用地规模。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5600公顷;其中到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4120公顷。
从严控制独立选址建设项目的数量和用地规模,除矿山、军事等确需独立选址的项目用地外,新增工矿用地(包括开发区、产业集中建设区)必须纳入城镇工矿用地规划范围。其中包括丹巴县的杨柳坪铂镍矿、巴塘县的巴塘水泥厂、甘孜县的甘孜水泥厂和康定泸定工业集中发展区等项目。
三、加强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切实做好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合理引导农牧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促进自然村落适度撤并。重点保障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必需的建设用地及牧民定居房建设,支持农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人口计生等社会事业发展。至2020年,安排农村居民点用地7400公顷,其中规划近期为7520公顷。
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通过定居点建设、新村建设、生态移民等方式,引导农牧民由游牧转向定居、由山上定居转向山下定居、由分散居住转向集中居住。到2010年2020年,通过整治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分别达到81公顷和201公顷。
第三节  合理保障基础设施用地
按照建设“生态经济第一州”的战略目标,结合交通、水利、能源等行业发展规划,到2020年,规划安排交通水利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用地9700公顷,新增3358公顷。考虑到规划期内部分重点基础建设项目的不确定性,对区内难以定位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入建设项目清单,预留新增用地指标,不落实空间布局,实行指标台帐管理。
一、合理保障交通运输用地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要求,优化各类交通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严格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大力推广节地技术,形成和完善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至2020年,甘孜州将基本建成以两横四纵为主骨架、四通八达的等级路网。全面提高国道、省道和县、乡(镇)公路技术等级,建成以公路为主,航空为辅,多层次和立体交叉的交通网络,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按照大规划、大交通和大骨架的思路,采取新建与改(扩)建相结合的原则,建设川藏铁路,康(定)雅(安)高等级公路快速出州通道,实现境内高速公路、2条国道、5条省道和县际连接公路全面升级改造;实现公路通乡、通村,完善旅游区 、工矿区专线公路建设;分步建设康定机场、亚丁机场及甘孜机场,逐步建成立体交叉交通网络。
2006-2020年安排新增交通建设用地1821公顷。其中规划近期安排620公顷。
二、合理安排水利和能源用地
水利设施用地属于重要的基础设施用地,按照规划用地分类,包括水库水面及水电站等水工建筑用地。规划期间重点保障打火沟、洛须、力曲河等引水工程,大渡河、金沙江干流、雅砻江及中小河流堤防工程,已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水利项目,以及“二江一河”(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水电能源基地等能源项目用地及电网建设项目用地。
2006-2020年安排新增水利设施和能源用地1240公顷。其中规划近期安排401公顷。
第四节  科学安排其他建设用地
加大风景名胜区保护力度,同时依托得天独厚的气候优势和优良的生态旅游资源,确立“中国香格里拉生态旅游核心区”的市场地位,把贡嘎山、康定国际情歌城、古碉藏寨美人谷、香格里拉之魂亚丁、中国红色第一桥、康巴文化发祥地、格萨尔故里,茶马古道中心等打造为世界级旅游品牌,将甘孜州建成中国西部世界级的自然生态与康巴文化旅游目的地。
规划期间,安排新增风景旅游、文化(含城镇文化园区、接待服务设施、公共文体设施等)和宗教军事等其他建设用地297 公顷,其中规划近期安排97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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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
形成合理、高效、集约和生态环境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效能,改善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农业生产条件,降低农业灾害风险。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的具体目标:2006-2010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080公顷;2006-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2170公顷。
同时,根据甘孜藏族自治州自然环境条件、全州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以及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在全省土地开发整理潜力与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方针的指导下,保障建设用地占补平衡的总原则下,确定2006-2020年规划期内全州参与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的土地总面积为49429公顷(741431亩),新增耕地目标为14816公顷(222240亩)。其中:土地开发11789公顷(176839亩),新增耕地面积7479公顷(112181亩);土地复垦3816公顷(57241亩),新增耕地面积2954公顷(44311亩);土地整理33823公顷(507351亩),新增耕地面积4383公顷(65748亩)。
因此,全州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义务量是2170公顷,除此之外,补充耕地的任务量是12646公顷。
第二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布局
    根据区域土地整理典型调查和分区调查,全州通过土地整理预计可增加的耕地面积为4383公顷,主要分布在康定、泸定、得荣等县。
根据全州土地后备资源大调查的结果显示,全州可供开发利用的耕地后备资源共计11789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7479公顷,主要分布在炉霍县、甘孜县、巴塘县等。对因各种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而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通过采取工程和生物措施,可恢复利用为各类耕地的土地复垦潜力共计3816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2954公顷,主要分布在康定、道孚、新龙等县。
在规划期间,将根据全州自然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历年土地开发复垦水平以及土地开发复垦潜力大小的情况,因地制宜、切合实际的安排各县的土地开发复垦指标。
第三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和项目
根据甘孜州土地后备资源大调查的结果,遵循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耕地后备资源的优势、特点的相对一致性和区际间差异性,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方向的相对一致性,以及有利于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质量,有利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原则,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分区相衔接,将全州划分为3个土地开发整理综合区,并针对各区域土地利用问题和资源潜力,提出各区域土地开发整理方向。
( ) 土地开发重点区域 和项目
该区位于甘孜藏族自治州腹心地带,并向南延伸,包括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白玉县、巴塘县、得荣县的大部分乡镇。该区是甘孜藏族自治州农牧林业结合的最好的地区,土地利用现状为牧草地、林地相见分布,农耕地集中分布在雅砻江、鲜水河宽谷地带。土地利用主要限制因素包括草地利用不平衡、森林集中过伐、种植业生产手段落后、部分地区水土流失严重等。
全州可开发的资源块(片)共计176839亩,预计可新增耕地107173亩。全州2006至2020年确定的土地开发重点项目共计42项,开发土地13.52万亩,预计新增耕地10.49万亩。其中包括白玉县赠科乡、河坡乡、金沙乡、山岩乡土地开发项目,炉霍县宜木乡、斯木乡、仁达乡、雅德乡、朱倭乡、充古乡土地开发项目,甘孜县甘孜镇、贡隆乡、来马乡土地开发项目。
 ( ) 土地复垦重点区域 和项目
该区包括康定县和道孚县的大部分乡镇。区内可复垦的土地为27217亩,占全州合计数的48%,可新增耕地24280亩,占新增耕地合计数的55%。其中康定县复垦土地15346亩,新增耕地14545亩;道孚县可复垦土地11871亩,新增耕地9735亩。
全州2006至2020年确定的土地复垦重点项目共计19项,复垦土地共计5.06万亩,预计新增耕地4.03万亩。其中包括康定县新都桥镇、瓦泽乡、塔公乡、捧塔乡土地复垦项目,道孚县协德乡、八美镇、孔色乡、鲜水镇、扎拖乡土地复垦项目。
 ( ) 土地整理重点区域 和项目
该区地处甘孜藏族自治州东部大雪山以东大渡河流域,西部沙鲁里山以西金沙江流域,东南部雅砻江流域地区,是我州土地整治的重点区域。包括康定、泸定、得荣、甘孜、炉霍、白玉、道孚、雅江、新龙、巴塘、石渠、色达县的大部分乡镇。该区地貌、气候、植被、土壤等自然条件的山地特征明显,土地利用和农业生产布局也呈现出明显的立体差异。土地利用的主要限制因素包括水土流失加剧、生态环境严重恶化,资源利用不平衡等问题。
区内可整理土地为469441亩,占全州整理后备资源合计数的93%,土地整理方向以旱地的平整、归并,零星荒草地的开垦以及农田水利设施的改造完善为主。在通过土地整理努力增加耕地面积,为经济建设发展提供用地保障的同时,还必须结合实际广泛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坡耕地的改造、中低产田土改造和退耕还林工作,从深度上挖掘耕地资源潜力,提高现有耕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为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全州2006至2020年确定的土地整理重点项目共计41项,整理土地共计36.30万亩,预计新增耕地4.77万亩。其中包括康定县都桥镇、呷巴乡、朋布西乡、六巴乡、吉居乡、沙德乡、炉城镇、榆林乡土地整理项目,泸定县岚安乡、烹坝乡、冷渍镇、泸桥镇、田坝乡、杵坭乡土地整理项目,得荣县白松乡、茨巫乡、贡波乡、古学乡、松麦镇土地整理项目。
第四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措施
一、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管理。强化项目管理,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立项审核、规划设计和项目实施进行统一组织和管理,引导和规范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活动,做到按规划确定项目,按项目进行管理,按设计组织施工,按进度拨付资金,按规程检查验收。
二、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投入。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原则,在足额征收土地开垦费的基础上,各级政府每年从土地收益中拿出一定数额资金用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同时积极建立多元投融资渠道,运用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单位和个人资金,鼓励通过合资、合作,吸引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投入,广泛吸纳资金,逐步形成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多元投融资渠道。政府投资优先用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优先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整理和复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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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围绕长江上游生态屏障重要防线建设,加强土地生态保护与建设,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促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第一节  构建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基础
一、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
严格保护对维护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具有重要意义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保护天然湿地、滩涂、沼泽、冰川、和永久积雪,保持河流的自然形态。对荒草地、沼泽、滩涂等土地的开发,必须在保护和改善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严格依据规划统筹安排。规划期内,适当提高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域和部分未利用地的比例。
规划期内,严格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多源头控制耕地减少,严禁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为城镇及重点项目发展留足生态空间。2010年耕地面积为91000公顷;2020年耕地面积为78400公顷;规划期末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53700公顷以上。2020年园地面积为6230公顷,比2005年园地面积增加了3246公顷。
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强化对天然林地的保护,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防止天然林用途转变。大力支持天然草地恢复与建设工程,推动退牧还草、生态移民,防治天然草地退化、沙化、荒漠化和虫害化。推进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实现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到2020年,林地面积达到5028100公顷,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34.05%;牧草地面积达到7527840公顷,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50.97%。
二、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
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防线。按照保障区域生态过程连续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的要求,保护对维护水文、生物迁徙和自然灾害具有重要防治意义的土地类型和空间格局,支持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基本农田建设等重大工程,加快建设由集中连片的森林、天然草地、湿地、山体、水系和基本农田构成的完整生态网络,保障基本的区域生态系统服务。
第二节  大力加强土地生态建设
遵循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原则,充分考虑土地利用程度及其空间格局变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最大程度的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的损害。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水土流失防治、草地生态治理等生态建设工程,为构建生态屏障、生态环境良性发展、提高全州生态安全水平奠定基础。
一、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矿山生态地质环境监测,逐步建立和完善动态监测体系。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新建矿山必须符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准入条件。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加强对采矿废弃地的复垦利用,在逐步消化历史旧账的同时,及时、全面复垦新增工矿废弃地。加强和改进复垦的生物技术和系统工程、提高土地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加强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超标耕地的综合治理。
二、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提高保护水平
坚持以自然环境、自然资源保护为中心,保持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功能。完善自然保护区内的道路、护林防火工程及供电、通讯、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保护区的本地调查和总体规划,充实巩固已建立的保护区,逐步扩大保护区范围。各地在土地开发利用中应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尤其重视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等生态敏感地区的保护工作,严禁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进行开发建设工作,实验区慎重进行开发建设。
三、稳步推进天然林保护,巩固生态退耕成果
以保护天然林和营造林为基础,全面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林建设工程。采取管护、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措施,加大对荒漠化、沙化林地的防治力度。切实做好已退耕地的监管,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促进退耕地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大力推进水土流失治理
以治理保护和开发利用水土资源为基础,以改造耕地和农田为重点,对水土流失区进行综合性开发整理。重点对“两江一河”流域和城镇周边的水土流失进行治理,加强对水土流失严重、造成的危害较大、靠城镇较近、人口相对集中的小流域综合防治工程建设,严禁在金沙江沿岸无序开垦荒坡地,防治新的水土流失的产生。
五、天然草地恢复和建设
不断加大依法治草、依法护草和资金投入的力度,保护草原植被。重点实施退牧还草、草地鼠虫害综合治理和草原湿地保护工程。培养农牧民科学合理的利用、保护、建设和管理草地的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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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安排近期(2006-2010年)土地利用,是落实州级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的重要举措。主要对近期土地利用目标、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城镇村工矿及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安排、近期土地综合整治等任务进行安排。
第一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规划近期年,全州土地利用规划目标是积极引导土地高效集约利用和建设用地理性增长,保障重点城镇和国家、省、州级重点项目建设需要,保障重点采矿产业项目用地,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进行,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保护与建设并重,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构筑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规划2010年,净增建设用地总量为1888公顷,净增城乡建设用地770公顷,净增城镇工矿用地851公顷。建设占用农用地2000公顷,建设占用耕地800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080公顷。
第二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规划近期全州严格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800公顷以内,耕地保有量到2010年达到59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53700公顷。

第三节  近期建设用地安排
一、近期城乡建设用地安排
规划近期(2006-2010年),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新增770公顷。考虑到农村居民点的整治减少,城镇工矿用地预计新增851公顷。
二、近期其他建设用地安排
全州规划近期(2006-2010年)安排实施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项目共计1118公顷。
第四节  近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根据甘孜州土地综合整治潜力和对各县社会经济条件的综合分析,在规划近期,实施土地整理规模9471公顷,新增耕地1227公顷;实施土地开发规模3301公顷,新增耕地2001公顷;实施土地复垦规模1068公顷,新增耕地827公顷。近期内规划预计新增耕地4055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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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法律措施
一、制定和执行规划实施的规范性文件。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四川省地方性法规,制定出更细的、操作性更强的地方性配套文件,监督管理规划调整、违反规划的处理等具体规定来保障各级总体规划的落实。
二、深入开展土地规划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依法用地、按规划用地的意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规划合理利用土地。严格依法管理土地,积极推行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对违反规划占地的,应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节  行政措施
一、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完善用地计划分类编制和管理,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和考核。
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强化建设项目批准前的土地规划审查和许可,建立完善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协调联动与信息共享机制。
三、规划项目的实施除严格按照项目审批制度执行外,还应与甘孜州生态建设规划相协调,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国土综合整治,提高全州生态环境质量。
四、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执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本规划是编制用地计划和审批用地的依据,对非农建设使用耕地实行规划许可并建立预报审批制度。
五、完善规划修改和调整机制。规划修改和调整需经原规划批准机关同意,并进行专业咨询和专家论证。
六、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监管,建立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监测、分析、调控系统,查处不按规划用途非法利用土地的行为。
第三节  经济措施
一、加大对耕地保护的资金支持力度。建立耕地开垦专项基金和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专项基金,加大土地复垦整理力度,提高耕地生产效益。
二、完善耕地保护的经济激励机制。建立与耕地保护权益相关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给予农民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技术服务、生产性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条件,提高农民保护和改良耕地的积极性。
三、建立和健全自然资源与环境补偿机制,并运用市场机制进行落实。按照“污染者付费、受益者补偿”的原则,推行生态受益地区、受益者向生态保护区、流域上游地区和生态项目建设者提供经济补偿制度。
第四节  技术措施
一、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设土地管理审批、供应、使

用、补充耕地各环节的统一信息平台,提高土地规划信息服务水平。
二、建立一套符合甘孜州实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指标体系,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状况做出准确的判断,以便采取相应而有效的措施,确保土地资源利用的科学合理性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性。
三、加强规划实施管理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结合机构改革,稳定并加强规划管理队伍,在县(市)级土地部门设立规划管理机构。加大各级规划管理队伍学习的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
第五节  公众参与
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认识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性,形成广泛关心规划,自觉参与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专家咨询评议制度。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家库,利用专家资源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请专家参与编制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就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增强规划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建立规划编制与实施公众参与和公示制度,公开规划内容、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有关要求,公开土地管理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公开按规划审批和审查用地的结果。完善规划编制与调整的听证制度,广泛听取各社会阶层群众的心声;对大规模土地开发项目和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项目实行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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