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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的通知
2022-05-17 01:23:10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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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的通知

甘府发〔202211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甘孜藏族自治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2510        

甘孜藏族自治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

一、基础与形势 6

(一)“十三五”成效 6

(二)短板与不足 9

(三)机遇与挑战 10

二、总体要求 11

(一)指导思想 11

(二)基本原则 12

(三)主要目标 13

三、构建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15

(一)加强生态空间保护 15

(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16

(三)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 16

(四)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 17

(五)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17

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17

(一)固碳控排提升碳汇能力 17

(二)加强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19

(三)推进清洁低碳循环发展 19

(四)加大绿水青山价值转化 20

(五)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 21

(六)推行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22

五、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保护修复 24

(一)加强草原修复治理 24

(二)加强森林资源管护 25

(三)加强湿地保护恢复 25

(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26

(五)加强敏感脆弱区保护修复 27

(六)严格开发建设活动管控 28

六、提升环境污染治理水平 29

(一)推进生活污水治理 29

(二)健全生活垃圾治理 32

(三)加强农牧业污染治理 34

(四)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 34

(五)加强固定源污染防治 36

七、维护优良生态环境质量 38

(一)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 38

(二)巩固维护优良空气质量 40

(三)强化土壤与地下水保护 41

八、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42

(一)健全环境风险管控体系 42

(二)强化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风险防控 43

(三)加强辐射安全监管 44

九、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44

(一)健全环境管理体制机制 44

(二)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45

(三)落实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45

(四)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 47

(五)协同推进区域共保共治 49

十、推进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 51

(一)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51

(二)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与应急能力 52

(三)提升生态环境科技化能力 53

十一、实施保障措施 54

(一)加强组织保障 54

(二)落实政策保障 55

(三)加大资金保障 55

(四)强化项目推动 55

(五)加强监督考核 55

  

甘孜藏族自治州位于四川省西北部,与西藏、青海、云南毗邻,幅员面积15.3万平方公里,位于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两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境内有高山峡谷森林、高寒湿地、高原草原等多种独特的生态系统,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由北向南纵贯州西部、中部、东部,是长江、黄河重要的源头地区,是全球气候变化敏感区和世界物种保护的关键地区,在国家生态安全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系列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的工作部署,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大背景下,根据《甘孜藏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甘孜藏族自治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规划明确了美丽生态甘孜建设的阶段性目标、任务,是甘孜州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行动纲领。

一、基础与形势

(一)“十三五”成效

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全州国、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均稳定达到Ⅱ类。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PM2.5年均浓度低于1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100%。土壤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污染物浓度低于环境风险管控值。生态环境状况“良”,保持稳定,在全省排名略有提升;95%以上的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和地方特有物种得到有效保护。

生态建设与保护取得成效。全州森林面积535.8万公顷、林地面积656.2万公顷森林蓄积4.85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5.02%;草地面积944.92万公顷,草原植被综合盖度84.7%“十三五”期间,完成水土流失、干旱河谷、沙化土地、退化草地等生态修复458.49万亩,绿化道路2200公里。在理塘、稻城实施省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开展了理塘海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湿地保护率保持在50%以上。划定生态保护红线6.96万平方公里,占全州幅员面积的46.47%。新建11个极度濒危野生动物、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小区并配套建设保护站,有效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物种,全州拥有大熊猫、川金丝猴、白唇鹿等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动物101种,红豆杉、南方红豆杉、云南红豆杉等国家一级保护植物9种,是国家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基因库。清洁能源发展潜力较大,新能源规划装机总规模约5655万千瓦。雪山、森林、草地、冰川景观丰富,拥有长沙贡玛、亚丁、海子山、贡嘎山等自然保护地83个,创建省级风景名胜区1个、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5个、湿地公园17个。

环境污染防治不断加强。完成29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全面实施“以电代柴”工程,完成现代建材替代传统木材建房3478户。城乡饮用水源地“划立治”整治成效显著,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635个。18个县(市)城市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78.75%、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7.75%。建成投运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3个。新(改)建公厕1320座、农村户厕16.2万户。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0%、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85%;农用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双减”,废旧农膜回收率80%。

专栏1  甘孜州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现状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县城:现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20座,设计处理能力5.95万立方米/日,实际处理量3.82万立方米/日,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78.75%。(2)乡镇:建成25座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率37.42%。(3)园区:建成投运康-泸产业集中区金汤石膏工业园、康南乡城特色农产品加工集中发展园区、甘孜格萨尔青稞文化产业园3座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县城:建成投运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18座,设计规模586吨/日,无害化处理率97.75%。(2)乡镇:建成47座建制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转运体系覆盖率91.6%。

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建立完善了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体系,按规定时限完成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交办信访件及国家移交和暗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有效解决了一批采矿、采砂、水电开发、旅游开发等突出环境问题,依法依规收回旅游资源开发权8个,关闭采砂场(点)321处,清退矿权272宗,全面完成非煤矿山排查,推进矿山、尾矿库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清理退出小水电138座,整改、销号全部192座整改类水电站。

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基本完成环境保护机构垂直管理州县两级改革,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监管。环境监测网络不断完善,全州共建成46个水质监测断面、20个空气质量自动站,环境质量例行监测能力明显提升;建成机动车遥感检测系统、尾气监控平台各1套、检测站8个,VOCs自动监测站1个,累计检测柴油货车54000台。全州19个州、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用房总面积4936平方米,监测人员95人,仪器设备155台(套)。全覆盖实施河(湖)长制,现有州、县、乡、村河长(湖)长5601名。

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成立由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颁布实施《甘孜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出台《甘孜州绿色指标和生态文明考核指标体系》等13个政策文件,全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个、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1个、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3个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253个、幸福美丽新村1305个、宜居乡村达标村737个绿色矿山3个,获批省级康巴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白玉、色达纳入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

(二)短板与不足

生态保护修复难度大。全州2/3的县城所在地海拔超过3000米,区域年均气温低、冰冻期长,生态环境敏感脆弱,高原冰川、草原植被、湿地生态极易遭受破坏,自然生态恢复和人工修复难度较大。境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地质灾害频发,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系统质量功能问题突出,草地存在“三多(鼠虫害多、“三化”草地多、自然灾害多)、三少(草地可载量少、可食牧草种类少、草地肥力恢复少)”问题,“黑土滩”严重,退化草地缺乏足够的蓄水和涵养水源能力。森林生态系统结构质量较差,水土保持、气候调节、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服务功能低下。加之历史生态欠账,生态保护和修复系统性不足,生态脆弱区治理难度大,因缺少资金,自然保护区重建轻管、基础设施与能力建设不足等现象仍然存在。资源开发、交通网络建设以及生态系统退化导致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受到破坏,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

城乡污水垃圾治理效能不高。生活污水治理短板突出。雨污管网配套不足与破损,水龙头清水长流等情况导致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处理难度大、运行费用高;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滞后,仅少数县建有较少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但多由于“有厂无网”收集处理效能低下;传统农村污水治理模式难以适用于牧区聚居区,农村生活污水尚未得到有效处理。生活垃圾有待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不强,资源化回收利用网络欠缺,生活垃圾存在入河现象;受地广人稀因素影响,“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传统模式难建立;部分县城生活垃圾填埋能力趋于饱和,已建生活垃圾填埋、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待提升。

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不足。地表水、大气、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尚未实现有效覆盖,地表水断面和水功能区断面有待整合优化,自动监测指标和覆盖范围不够,生态流量在线监测亟需开展;城市新区、景区空气质量监测亟需完善,现有自动站监测仪器设备亟待更新改造;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尚未开展。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质量监管能力有待提升,生态质量监测网络亟需完善,监测分析能力、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有待加强;污染源监管体系尚未有效建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管理不够完善,执法机构人员装备不足,卫星遥感、无人机等非现场监测手段应用不够,现场执法快速、便携式监测仪器设备匮乏,缺少专用执法车辆,污染源自动监控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生态环境治理投入不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全州GDP不到全省的1%,基础设施历史欠账较多。地方财政薄弱,财政自给率仅8.8%,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健全,生态价值转化能力不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投入不足。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缺乏,难以支撑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需求。

(三)机遇与挑战

重要机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甘孜州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省委涉藏工作会议出台系列政策措施,为保护藏区生态提供了重要支撑。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碳达峰碳中和、乡村振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大政策举措落实,为甘孜州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机遇。川藏铁路、川藏高速等重大工程的建设,为改善区位条件、提升基础设施配套能力、优化发展布局等拓展了新空间。省委省政府支持川西北地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为甘孜州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实现生态高水平保护提供了坚实基础。

困难与挑战。全州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起步阶段,基础差、底子薄、总量小,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产业体系不优,生态优势资源转化不足。生态系统敏感脆弱,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巩固维持生态质量优良、保护修复和恢复生态系统、持续增强生态屏障功能难度较大;生态红线面积占比高,资源环境约束强、空间布局制约突出,协调发展与保护共进关系的难度加大。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短板仍然突出,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与信息化建设滞后,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亟需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有待提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及甘孜州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扣州委“一二三四五”总体工作格局,以实施生态立州战略为抓手,以巩固维护良好生态环境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拓展生态价值转化路径,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和治理效能,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生态甘孜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践行“绿色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上游意识,构建良好生态体系,服务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探索生态价值转化,妥善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坚定不移走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

系统保护,科学修复。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坚持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科学实施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保护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提升质量服务功能。

精准施策,依法治污。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为重点,系统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基于科学分析,运用科技手段,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落实最严格制度,加强全过程监管,提高污染治理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

改革创新,全民共治。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健全长效投入机制,加大技术、政策、管理创新,强化区域协同、部门联动。加强信息公开,引导公众自觉参与,构建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社会行动体系。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美丽生态甘孜建设取得大幅进展,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主要目标:

——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构筑全域生态安全屏障,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提升,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源头预防体系不断健全。

——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生态价值转化不断加强,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基本形成。

——优良生态环境持续巩固。环境空气、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优良天数率、地表水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达标率均保持100%,水生态功能稳中有升,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生态环境治理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制度更加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治理效能大幅提升,环境安全与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专栏2  甘孜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主要指标

序号

领域

指标名称

2020年

2025年

属性

1

环境质量

国控、省控地表水达到或优于类水质断面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2

主要江河出境断面水质

约束性

3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4

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5

污染治理

县城污水处理率(%)

78.75

95

约束性

6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26.8

60

预期性

7

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7.75

99

约束性

8

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

75

90

预期性

9

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万吨)

/

完成省下达目标

约束性

10

三、构建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一)加强生态空间保护

构筑全域生态屏障。构筑以青藏高原东缘湿地屏障、沙鲁里山生态屏障和大雪山生态屏障为核心的全域生态屏障,建设“两江一河”三大流域生态走廊,加强雅砻江下游及大渡河流域的贡嘎山大雪山、大雪山等高山峡谷森林生态和生物多样性地区、北部的长沙贡玛高寒湿地水源涵养区和雅砻江中游流域的沙鲁里山高山高原生态保育区以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保护地保护,构建“三屏三廊三区多点”生态安全战略布局。

加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加快构建“三区三线”空间管控格局,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体系,实施差异化分区管控,守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合理控制开发活动、生态旅游、畜牧业发展规模,保障长江及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和生态屏障、生物多样性和水源涵养生态功能;严格执行矿产、清洁能源等重点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水平要求;加强矿山、流域生态修复,地灾防控与环境治理,草原退化生态系统恢复,补齐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短板,推进环境综合治理。

强化生态环境空间分区管控。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落实“三线一单”,建立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优先保护单元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守环境质量底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重点管控单元应加强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有针对性提出环境管控要求;一般管控单元要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重点加强城镇和乡村生活污染治理,以及矿产、清洁能源、生态旅游、农牧业等重点行业分类管控。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分区管控刚性约束和硬性要求,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评估、动态更新调整。

(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牢固树立底线意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刚性约束,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建设项目准入管控,加强台账管理、人类活动管控、生态系统状况监测、保护成效评估等监管,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网络和监管平台建设。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与修复,优先保护良好生态系统和重要物种栖息地,分区分类开展受损生态系统修复。强化监督管理,开展日常巡护和执法监督。

(三)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

继续推进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牢固树立“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加强森林、河湖、湿地等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珍稀濒危物种种群、重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开展河湖和湿地保护修复、天然林保护、退牧还草、草原保护修复、干旱河谷生态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矿山生态修复等,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与管护,提升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高生态产品供给和转化能力,保障上游生态安全。

(四)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

探索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积极推动石渠长沙贡玛、理塘海子山国家公园申报工作,推进保护与修复。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总体规划、确权登记、勘界立标、生态修复等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地基本能力建设,持续推进“绿盾”行动,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水平。

(五)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美丽四川建设地方实践的引领作用,加快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和省级生态县创建,大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以具有较好基础乡镇、村、小流域为单元,创新探索“两山”转化实践示范。鼓励开展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园区等建设。深化细胞工程创建,开展环境友好型学校、生态园区等创建,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面公众、下到基层、落到实处。到2025年,力争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康定、泸定、稻城等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一)固碳控排提升碳汇能力

巩固提升碳汇能力。推进森林、草地、湿地等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评估、潜力分析,开展碳汇能力评估。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加强碳汇资产储备,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提升碳汇能力,加快发展碳汇经济,主动服务、贡献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开展近零碳示范建设。到2025年,森林蓄积量达到4.88亿立方米,提高林草碳汇能力;建成1个近零碳校园和1个近零碳景区。

合理利用清洁能源资源。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有序推进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流域水能资源开发,推动水电绿色发展。连片推进康南、康北太阳能光伏基地建设,积极推动风能开发,科学开发地热资源,初步建成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基地。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到2025年,清洁能源新增装机800万千瓦,建成装机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

加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进水泥企业超低排放与节能降碳协同改造,鼓励水泥生产原料替代,推进减污降碳。加强水电开发企业及输变电站电力设备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回收处理和再利用,推广替代技术。加强标准化规模种养,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氧化亚氮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和垃圾填埋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影响。开展气候变化观测和温室气体背景浓度监测,建立基本气候变量、温室气体历史数据库。参与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研究,加强全球气候变暖对山地冰川、干热河谷、川藏铁路沿线等承受力脆弱地区影响的观测与评估。开展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事件对水利、交通、建筑、生态环境等行业领域重点工程建设与运行的影响评估、预估风险,制定应对和防范措施。加强中小河流防洪治理,推进沿河县城和重点乡镇堤防工程建设,完善城镇防洪排涝体系,提升监测预警和防洪减灾能力。

(二)加强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大力实施节水行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机制,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与强度“双控”制度,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管理,严格控制河湖水资源开发强度。发展节水农业,推广喷灌、滴灌、微灌等高效节水技术。加强城镇节水,推广节水器具和节水产品普及。严控高耗水项目建设,开展企业节水改造,推进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提高重复利用率。推进建设节水型社会。

加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和结构,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支持有条件的县城和城镇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和山体空间。

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促进锂矿、铜矿等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提升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促进矿产业可持续绿色发展。

(三)推进清洁低碳循环发展

加强能源节约清洁利用。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行先进的能效标准,引导企业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开展节能低碳建设,降低单位产品能耗水平。推行“以电代柴”“以电代煤”清洁能源替代。加强民用散煤清洁利用。加大居民生活、公共基础设施采用节能照明。推进高海拔县城集中供暖、清洁取暖。

施建筑绿色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节能型建筑材料、新型建造方式和技术,鼓励采用新型建材、新型建造方式,推广建设免维护、超低能耗、零碳绿色建筑,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绿色节能和保温技术改造。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设标准。

积极发展绿色低碳交通。加快推进铁路、公路、航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建设,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提高运输效率。完善油气电站布局建设,推广绿色出行。推进绿色货运配送。加强包装绿色治理,限制过度包装,推进包装物回收循环利用共享。

推行清洁生产与循环发展。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双超双有高耗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循环技术推广应用,强化源头和全过程防控。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开发利用“城市矿产”,推进农林废弃物、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汽车轮胎、纺织品等废旧物品回收利用。提档升级工业集中区,鼓励支持企业循环化生产、产业循环化组合、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循环型产业园区建设。

(四)加大绿水青山价值转化

在确保绿水青山品质不降低的前提下,向生态环境要效益。通过“生态+文化+产业”方式,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牧、生态康养等生态产业,推进传统产业生态化,壮大绿色新兴产业,实现生态资产增值。推进全域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依托海螺沟、稻城亚丁、泸定桥等重要景区景点,“圣洁甘孜”、中国最美雪山、中国最美湿地、中国最美草原、中国最美藏寨、中国最美汉子旅游品牌名片,康巴特色民族文化,打破单一业态、单一景区模式,不断丰富旅游产品类型,延伸产业链条,构建“三环一带两湿地”全域旅游发展格局,打造国际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加大高原特色农牧业绿色发展。推进传统农牧业规模化、产业化、绿色化发展;发展适度规模养殖,促进畜牧业转型;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推进发展林业产业;加快发展高原特色农牧业,持续打造现代高原特色农牧业基地,培育“三江六带”现代农业产业带,加强农畜产品品牌化绿色化,推进绿色有机农产品登记认证和地理标志保护;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发展绿色现代工业,谋划建设川藏经济带。创新发展“飞地经济”,推动甘眉工业园区、成甘园区提档升级;有序发展水电等清洁能源产业和甲基锂辉矿等优势资源绿色矿产业;加快发展食品饮料、中藏医药以及民族文创特色加工等产业;培育发展锂电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合理布局产业基地园区、基础设施等,引导各类要素向铁路沿线聚集,提升城镇、产业能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

(五)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

推进绿色城镇建设。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镇发展规模和空间结构,推动城镇建设向资源集约与高效利用方向转变,构建“一核两副三轴多点”城镇空间格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加强餐饮、娱乐、商业等噪声污染管控,推进施工、交通干线等噪声监管与治理。加强对城镇现有山体、水系等自然生态要素的保护,构建大尺度生态廊道和网络化绿道脉络,合理引导城镇空间布局和产业经济的空间分布。积极推动公园、绿道等绿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城镇绿化率。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推广海绵型建筑、小区、公园和绿地。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宜居工程”建设,统筹推进地下综合管网建设、完善城镇防洪排、灾害避险设施。以甘孜新区建设为重点,优化新区功能布局,形成“一区三镇”发展布局,增强产业、人口、要素集聚能力,建设全州绿色高质量发展增长极、样板区,打造高原现代公园城市。到2025年,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8%以上。

持续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完善镇村规划,优化村庄布局,推广“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建设模式,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化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空间布局,提升农房品质,建设一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因地制宜推进高原农牧区“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不断提升乡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覆盖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开展美丽乡村、美丽牧场、美丽庭院示范创建,实施旧村改造行动计划。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打造,加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利用,因地制宜建设康养休闲型、文旅融合型、农牧体验型村寨。到2025年,建设500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完成500个行政村“五改三建”,推进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州建设。

(六)推行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州情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碳达峰碳中和等科学知识、政策要点的教育培训,深化对相关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系统性的认识,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将绿色低碳理念有机融入文艺作品,制作文创产品和公益广告,持续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让生态文明理念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牧区、进寺庙、进企业,进一步深入人心。

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绿色理念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着力破除奢靡铺张的歪风陋习,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在全社会倡导节约用能,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深入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评选宣传优秀示范典型,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大力发展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低碳产品。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

引导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强化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碳。相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专栏3  绿色低碳发展重点工程

提升碳汇能力建设工程:(1)碳汇资产建设:开展森林、草地、湿地碳汇能力评估,增加森林、草地、湿地规模,提升林草、湿地等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进近零碳示范建设。(2)合理利用清洁能源资源:建设两河口、叶巴滩、苏洼龙、巴塘、拉哇、硬梁包等大型水电站,昌波、岗托、旭龙、孟底沟、巴底、力丘河等中型水电站;连片推进康南、康北太能光伏基地建设,实施丹巴、乡城、得荣、巴塘、白玉、德格、石渠、炉霍、稻城等9县太阳能提灌站(泵站)建设工程。到2025年,清洁能源新增装机800万千瓦时。

城镇建设绿色低碳工程:(1)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到2025年,创建木格措、格聂山2个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木雅圣地、牛背山、措卡湖等24个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2)绿色城镇建设:高水平建设甘孜新区,形成“一区三镇(海螺沟、冷碛、新都桥)”发展布局,打造高原现代公园城市。(3)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到2025年,建设500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完成500个行政村“五改三建”,推进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州建设。

五、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保护修复

(一)加强草原修复治理

划定基本草原保护区域,设立标示标牌,将基本草原保护纳入乡(村)规民约。加强草原综合治理,严格落实草畜平衡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草畜平衡、草原禁牧、轮牧休牧,开展草原资源环境承载力综合评价,推动以草定畜、定牧。推进色达、炉霍地区超载过牧草场减畜,完善减畜奖补政策;合理适度发展道孚、新龙、色达、石渠等牧区生态畜牧业规模。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退牧还草两大工程,加强长沙贡玛、沙鲁里山高寒草地草甸以及大雪山、亚丁区域高山、亚高山草甸生态系统保护,推进白玉、甘孜、德格、石渠等北部四县区域草原板结、沙化、鼠虫害治理。加强生物灾害预警监测,完善草原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强化草原火灾风险综合防控,完善草原防灭火体制机制,提升草原防灭火能力。到2025年,治理中度、重度沙化土地30万亩,防治草原鼠虫害2975万亩,草地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5.0%。

(二)加强森林资源管护

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全面推行林长制。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强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沿线和“两江一河”绿色走廊建设。加强贡嘎山、大渡河、鲜水河大峡谷、沙鲁里山、金沙江干旱河谷以及亚丁等地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继续实施天然林、生态公益林及原生灌丛保护、抚育,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强水源涵养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功能;加强荒山荒坡裸露地、地灾损毁林地、工程创面植被恢复,防治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和水土流失;合理调配造林树种、造林密度,优化林分结构,完善森林防灭火体制机制,提升森林防灭火能力。合理开发环贡嘎山、环格聂神山、环亚丁等旅游圈,适度开发大渡河特色文化旅游。加大松材线虫病等森林病虫害防治力度。2025年,森林蓄积量4.88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5.56%。

(三)加强湿地保护恢复

加强石渠县长沙贡玛高寒湿地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实施添堵排水沟、自然河渠水位抬高、退化湖泊水位恢复等退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禁止严重破坏湿地及其水源涵养功能的泥炭、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加强理塘海子山(无量河)、色达县泥拉坝等重要湿地生态保护与建设。完善沼泽湿地生态保护管理体系,加强湿地保护与管理能力建设,扩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范围。

(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优化调整自然保护地,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因地制宜科学构建促进物种迁徙和基因交流的生态廊道,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珍稀濒危物种种群、极小种群保护,对栖息生境、原生境实施保护措施。选择重要珍稀濒危物种、极小种群和遗传资源破碎分布点建设保护培育基地。推进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空间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优化建设各级各类抢救性迁地保护设施,填补重要区域和重要物种保护空缺,加强迁地保护种群的档案建设与监测管理。

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体系。推进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开展重点区域生态系统、重点生物物种及重要生物遗传资源调查。充分依托现有各级各类监测站点和监测样地,构建生态站点监测网络。建立反映生态环境质量的指示物种清单,开展长期监测。持续推进生物遗传资源和种质资源调查、编目及数据库建设,建立高原种质资源库和生物多样性标本库。持续推进川藏铁路沿线生物多样性中长期跟踪调查评估。加大生态系统和重点生物类群监测设备、卫星遥感和无人机技术应用,推动生物多样性监测现代化。积极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成效、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物种资源经济价值等评估,开展大型工程建设、资源开放利用、外来物种入侵、气候变化、环境污染、自然灾害等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评价,提出应对策略。

逐步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依法加强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监测管理,完善监测信息报告系统,建立生物安全培训、跟踪检查、定期报告等工作制度,制定风险防控计划和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强化过程管理,保障生物安全。严格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加强外来入侵物种调查、监测、预警、控制、评估、清除、生态修复等工作,完善外来物种入侵防范体系,推进野生动物外来疫病监测预警,持续提升外来物种防控管理水平。

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执法监督检查。建立重要保护物种栖息地生态破坏定期遥感监测机制,依法加大危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行为监督和查处力度,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清理取缔各种非法利用和破坏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态、生境的行为。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捕猎、采集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禁捕野生鱼类。

(五)加强敏感脆弱区保护修复

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雅砻江鲜水河流域的甘孜、炉霍、道孚以及雅砻江下游的雅江,大渡河流域的丹巴、泸定以及金沙江流域的巴塘、得荣等地质脆弱、易灾地区灾害防治,通过工程或技术手段对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实施挡墙、抗滑桩、主动或被动防护、拦挡坝、排导工程等治理工程,结合山水林田湖草生态恢复治理手段,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康定市石漠化、北部地区沙化土地治理,恢复增加植被盖度,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减轻水土流失,遏制生态退化蔓延。开展清退小水电生态修复。到2025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500平方公里。

推进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康定、丹巴、九龙等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规范锂矿开发活动,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督促矿山企业依法依规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制定露天矿山生态修复计划,实施矿区土地破坏、地质灾害治理以及地形地貌景观恢复等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加强对矿山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环境监管,排查整治矿山无序堆存的历史遗留废物,逐步消除存量。因地制宜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到2025年完成已关闭退出矿山和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迹地治理。

(六)严格开发建设活动管控

加强川藏铁路甘孜段、境内高速、国省干线、旅游干线公路以及航空运输等交通工程,输变电、油气和充电设施等能源工程,水电站、水源保障、防洪工程等水利工程,5G铁塔通信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与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合理开发、落实绿色施工、保护生物多样性、严格污染防治、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强化源头预防和事中事后监管,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大型水电开发、川藏铁路等线性工程区为重点,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评估。依法加强监督执法和追责,对开发建设运行过程中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专栏4  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草原保护修复工程:(1)退牧还草:建设草原围栏450万亩,改良退化草原320万亩,改良天然草1000万亩,人工种草100万亩。(2)“三化”治理:实施生物控鼠、治沙灭鼠、种草抑鼠等行动,治理黑土滩60万亩、毒害草40万亩、人工种草生态修复300万亩、鼠害2480万亩、虫害520万亩。

森林保护修复工程:(1)天然林保护修复:长江、黄河源头生态综合治理9万亩,退化林修复36万亩。开展地灾损毁林地补植补造、工程创面植被恢复。(2)国土绿化:规划人工造林19.5万亩,封山育林64万亩,森林抚育200万亩、依法常年管护森林资源9593万亩。围绕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沿线、“两江一河”打造百里、千里绿色走廊。

湿地保护修复与建设工程:(1)湿地保护与恢复:实施理塘海子山湿地和石渠长沙贡玛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2)湿地建设:申报理塘海子山(无量河)、色达县泥拉坝国际重要湿地。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加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物栖息地、集群活动区、迁徙通道以及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主要分布区等重要区域的保护管理,强化野外监测巡护。加强大熊猫、雪豹、金丝猴、白唇鹿等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强化厚唇裸重唇鱼等珍稀鱼类保护。建设高原种质资源基因库。开展珍稀鱼类放流。

生态敏感区综合治理工程:(1)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中部和东南部的高山深谷及高山峡谷地带水土流失预防保护与综合治理,到2025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500平方公里。(2)矿山迹地生态修复:按东部地区、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和北部地区分区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因地制宜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到2025年,完成已关闭退出矿山和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迹地治理。

六、提升环境污染治理水平

(一)推进生活污水治理

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强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甘孜、乡城、得荣、色达四县现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加快推进已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厂-网”一体化专业运维,提高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到2025年,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1.25万m3/d,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部实现在线监控。加强城市管网建设与修复改造。开展城市管网摸底排查,进水BOD低于100 mg/L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制定“一厂一策”整改方案,推进康定、甘孜、白玉等县(市)老旧管网改造、破损管网修复和新城、城乡结合部等“空白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有序推进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补好城市管网“毛细血管”,因地制宜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完善污水收集系统,提升生活污水收集效能。到2025年,全州新增城市污水管网30.15公里,改造城市老旧污水管网35.2公里,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

加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生态优先,合理选择处理工艺,优先实施沿河乡镇,逐步全面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补齐乡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新建乡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须合理规划建设服务片区污水收集管网,确保污水收集能力。所有新建管网应雨污分流。到2023年底,全州76个建制镇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增乡镇污水处理能力4.17万m3/d,配套建设31.1公里污水管网。

因地制宜处理农村生活污水。以资源化利用为导向,鼓励采用工程与生态相结合、A2/O一体化处理等低成本易维护的处理模式,按照“纳管优先、宜散则散、适度集中”的原则,因地制宜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开展农牧区聚集点周边沟渠、塘堰等灌排系统生态化改造,发挥其净化功能。到2025年,完成1308个行政村农村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达到60%,日处理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实现全覆盖。

深入实施“厕所革命”。统筹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使用水冲式厕所的区域,改厕与污水治理要同步建设。按照“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和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加快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完善景区景点、旅游城镇、交通节点、中小学、乡镇卫生院、集贸市场等公共厕所建设,建立粪污贮存、收运、处理体系,加强定期清理、处置。

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探索适合高寒高海拔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的设计与建设,优化冬季运行工序,提高处理效能。推进污水处理设施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县城、重点乡镇和景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提升在线监管、预警与应急能力。开展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调查评估,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和政府补贴制度,加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经费保障,强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维护管理。强化企业排污纳管监管,严禁处理不达标的废(污)水进入市政管网。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强化运维人员技术培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泥集中无害化处置,鼓励污泥与垃圾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推广污泥资源化利用;加大非正规污泥堆放点和污泥处理处置单位排查整治,坚决查处污泥非法转移、堆放、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到2025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二)健全生活垃圾治理

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加强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管理,避免过度包装,组织净菜上市,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推进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物品包装,减少包装物的使用,并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能力建设,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体系。推进对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类并集中收集,加强对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产生的垃圾分类收集。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养成分类投放习惯,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率先示范。

健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以全过程分类为目标,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以城镇周边、景区周边、江河沿线、公路沿线“两边两线”为重点,推进收集点和中转(压缩站)建设,配套完善分类收集、分类转运设施设备,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覆盖率。建设道孚、色达2座县城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和12个县(市)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设备,新增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能力806吨/日。

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新建白玉、道孚2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扩容改建雅江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加强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推进既有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卫生填埋场规范化改造,按规定设置地下水监测井、焚烧废气监测口等,督促指导运营单位开展污染监测,安全处置焚烧飞灰、残渣和垃圾填埋渗滤液。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降低垃圾转运量,规范处置农村生活垃圾。加强餐厨垃圾处理,健全完善厨余垃圾收运系统,合理配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和收运车辆,新建8座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完善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和政府补贴制度,强化垃圾处置设施运行经费保障。到2025年,新增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506吨/日、餐厨垃圾处理能力101吨/日,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

全面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结合“农村清洁行动”,加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简易焚烧点清理整治。对重点流域存量垃圾堆场分布、规模、污染情况等内容开展摸底排查,各县(市)形成限期整治清单,实施全量外运、安全封场、覆土绿化等整治措施,大幅减小存量垃圾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加强农村垃圾规范化收运处置,避免形成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加强白色垃圾污染治理。加强塑料全链条防治。积极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绿色替代产品供给,减少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袋、餐具、酒店用品、快递包装等产品使用。鼓励、倡导旅游、住宿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的办公场所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开展全域无垃圾行动,在G318线创新推出生态环保品牌,落实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完善垃圾收储运处体系。常态化开展河湖水域、岸线、滩地等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门联合专项行动。

(三)加强农牧业污染治理

推进牧业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加强畜牧养殖污染防治。优化调整畜牧养殖业布局,合理优化控制泸定、甘孜畜禽养殖布局;以地定养,种养结合,促进养殖规模与资源环境相匹配,适度推进道孚、白玉等县草原生态畜牧业及产业化。推广健康养殖模式,推进农区种养结合,加强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完善粪污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设施,推进养殖粪污还田等资源化利用,加强农副产品饲料化利用。分片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在炉霍、理塘、甘孜各建1个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场,配套设施设备。到2025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加大农业种植面源污染管控。鼓励发展绿色高效生态农业,科学施用农药化肥,提高利用率;鼓励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探索开展布局坡耕地生物拦截、坡耕地径流集蓄与再利用、生态沟渠等面源截留工程。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和农药包装物等回收,鼓励使用全生物降解农用薄膜。

(四)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

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类和源头管理。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配置转运车辆,保障集中处置机构建设用地,优化处置方式,在康北片区的石渠、德格、甘孜、色达、白玉,康南片区的得荣、乡城以及康东片区的九龙等8个偏远县各新建1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补齐短板,大幅提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实现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在线监管设施设备配置,加强医疗废物在线监管系统应用,加快实现对医疗废物暂存、收集、转运、处置等环节精细化全过程跟踪管理。按照就近分片辐射、“固定+移动”相结合方式,在未配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县开展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建设试点,配置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车,规范收集、处理本地区医疗废物。到2022年,全覆盖实现州、县(市)、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及民营医院医疗废物在线监管,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9%以上。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各县(市)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加强危险废物贮存转运处置管理。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建立管理台账,申报有关信息资料,分类收集、贮存,按要求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开展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排查,建立“一库一档”。规范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设施建设。加强各类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全程管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要依法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有关监管部门备案。加快推动甘孜州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单位设立东南北3个片区收集网点,覆盖全州;指导督促机动车4S店、汽车维修(一类、二类)、电动自行车销售等企业规范收集废铅蓄电池到2025年,实现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70%以上,规范收集的废铅蓄电池全部安全利用处置。

全面推进尾矿库排查整治。梳理、排查境内主要河流沿线大型尾矿库底数;强化源头准入,严控尾矿库数量,在保证紧缺和战略性矿产矿山正常建设开发前提下,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严禁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防控整治。从环境风险管理制度、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应急资源储备等方面评估尾矿库企业现有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分类提出整治任务;坚持“一库一策”,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整治计划、细化措施,明确进度。2025年,基本形成尾矿库安全环保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溃坝、漫顶、排洪设施损毁等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尾矿库闭库治理和土地综合治理。加强尾矿库闭库治理、实施销号,对已完成闭库治理的尾矿库不得再重新使用;严格尾矿库企业落实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并及时验收。稳妥推进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加大停用库等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强固定源污染防治

全面实施固定源排污许可管理,建立“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控体系,严格落实企业依法按证排污,控制污染物入河湖量。推动建材、食品等传统领域企业实施全要素、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提升绿色化水平;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加大企业污染处理设施监管。推动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和循环型产业园区建设;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康泸产业集中区鸳鸯坝锂产业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增污水处理能力0.53万m3/d;严控工业废水未经处理或未有效处理直接排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完善园区及企业雨污分流系统,推动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加强工业固废处置监管,严禁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开展非正规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督促企业配齐危险废物暂存、转运设施设备,加强规范管理。

专栏5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

生活污水治理工程:(1)县城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对甘孜、乡城、得荣、色达县县城及色达县洛若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改扩建、升级改造,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5万m3/d,配套新增城市污水管网30.15公里。(2)新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在全州18个县(市)的76个建制镇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增乡镇污水处理能力4.17万m3/d,配套新建31.1公里污水管网。(3)老旧污水管网改造:改造白玉、甘孜、康定老旧污水管网35.2公里。

生活垃圾治理工程:(1)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在白玉、道孚新建2座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新增处理规模70吨/日;实施雅江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容改建,新增处理规模60吨/日。(2)乡镇生活垃圾处理:在德格、九龙、炉霍、色达、新龙、石渠、道孚、乡城、白玉、理塘、巴塘、得荣12个县新建47个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新增处理规模376吨/日。(3)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实施道孚县城乡、色达县县城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新增收转运能力58吨/日;在康定、雅江、白玉、丹巴、德格、甘孜、炉霍、色达、新龙、乡城、得荣、理塘12个县(市)实施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建设,新增收转运能力748吨/日。(4)餐厨垃圾处理:在康定、甘孜、理塘、白玉、巴塘、道孚、得荣、德格8个县(市)新建8座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新增处理规模101吨/日。

农牧业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在康定、理塘、甘孜各建设1个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场,新建处理场办公、生活及处理用房,配套基础设施,购置运输、冷藏、处理设施设备等。

固体废物处置工程:(1)医疗垃圾处理:在九龙、得荣、白玉、甘孜、石渠、德格、乡城、色达等新建8个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为泸定、炉霍、道孚、丹巴、新龙、理塘、巴塘、稻城、雅江9个县各配置1辆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车。(2)危险废物收集处置:推动甘孜州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设立东南北3个片区收集网点、覆盖全州。到2025年,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达到70%以上,规范收集的废铅蓄电池全部安全利用处置。

工业污水治理工程:康-泸产业集中区鸳鸯坝锂产业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增污水处理能力0.53万m3/d。

七、维护优良生态环境质量

(一)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

持续推进饮用水源环境综合整治。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进乡城、雅江县城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完善新龙等5县县级饮用水水源地视频监控、在线监测设施。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完善名录和档案管理,完成水源地保护标志全覆盖。完善水质安全保障、隔离防护等设施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监管,规范开展监测监控,重点提高乡镇及“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范能力。定期开展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完善饮用水水源信息公开制度。

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深入排查、全面摸清工业废水、生活废水以及所有直接、间接排放等各类排污口,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档案。按照“边排查、边监测”原则,制定入河排污口监测计划,监测分析水质、污染物及当前的排放情况。加强对排污问题突出的排污口进行溯源,查清污水来龙去脉,厘清排污责任。分类分步有重点地开展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实行整治销号,形成确需保留的排污口清单,加强规范化建设与监督管理,推进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自动监测。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两江一河”流域范围内所有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水资源科学调度,落实河湖生态流量(水量)保障,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加强各断面上游水利水电工程最小下泄流量监管,维护河湖生态流量和生态水位。新(改、扩)建水利水电工程等要严格落实生态流量泄放条件,已建水工程不满足生态流量泄放要求的,改进调度或增设必要的泄放设施。加强重点河湖重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常态化监测监管,推进数据共享,定期公布水质和流量。加强小水电清理整顿,长江经济带原则上不再新建小水电,对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进行分类整改或逐步退出。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持续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行动,编制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建设沿河生态缓冲带,提升重点河段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开展重点河流、湖库水生生物、土著鱼类调查监测,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珍稀鱼类保护,改善、修复水生境,科学开展增殖放流。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计划。

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围绕“两江一河”等良好水体,结合河流水系分布、河湖保护治理任务及水生态修复要求等,系统推进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建设,有针对性地实施水环境治理、防护林及生态隔离带建设、湿地恢复与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措施,进一步提升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能力。结合公园城市、绿道等建设沿河生态走廊,实施生态河滨带、岸线景观带和水利风景区建设、以及河湖文化建设,不断提升江河湖库生态安全,促进水清河畅、岸绿景美,实现人水和谐。

(二)巩固维护优良空气质量

巩固优良空气质量。持续巩固颗粒物低浓度水平和高优良天数比例,降低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有效遏制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协同控制气态污染物,强化大气污染精细化管理,持续巩固优良空气质量。

加强燃煤污染整治。推进县城集中供暖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提高集中供暖覆盖率。加强民用散煤质量监管,开展散煤取暖清洁化,完善居民取暖用气、用电补贴,鼓励“煤改电”“煤改气”。严控餐饮油烟污染,禁止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新建从事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活动场所,强化餐饮企业油烟排放规范化整治,推广使用高效净化油烟机。推广清洁高效燃煤锅炉,鼓励水泥企业开展绿色化、低碳化改造,实施深度治理、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大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

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加强施工扬尘监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围挡墙,积极推进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加强施工现场视频监控、PM10在线监测。强化料场、建筑垃圾堆场、弃土场扬尘管控,增设洒水降尘装置及覆盖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积极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优化机械化清扫设备,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到2025年各县城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加强城镇及周边绿化建设,推进裸露道路硬化、绿化,扩大建成区绿地规模。

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倡导低碳出行,提高城市绿色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比例。优化路网结构,引导大型重型货车、过境车辆等绕城通行。推进机动车及油品标准升级,加快淘汰更新老旧和高能耗、高排放车辆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定期开展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监督检查。加强机动车遥感监测、现场检测、巡逻检查等监管,加大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尾气排放监督抽检力度,严控大型重型货车、黑烟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尾气超标排放。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完善编码登记,推进定位监控,加快老旧工程机械更新淘汰。加强交通疏导,减少尾气污染。推广生物柴油。

(三)强化土壤与地下水保护

加强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加强准入管控。禁止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规划建设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新(改、扩)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需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加强耕地污染源头控制,推进耕地土壤生态环境观测。防范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持续完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定期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周边土壤、地下水开展监督性监测,督促企业定期开展自行监测、污染隐患排查。

推进土壤安全利用。持续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农用地,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监管,确保安全利用。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推进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健全基础数据库。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强化用地准入管理和部门联动监管,有序推进风险管控和修复。

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推进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及供水单位周边区域和尾矿库、矿山开采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地下水环境风险。强化危险废物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

专栏6  优良生态环境质量保护重点工程

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1)饮用水安全保障:开展乡城、雅江2县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开展康定、泸定、巴塘、得荣等县农村饮水点保护,实施整治,改善水质。(2)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各县(市)制定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方案,形成排污口整治清单和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单,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两江一河”流域范围内所有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优良环境空气保护工程:(1)燃煤污染防治:实施康定跑马山水泥厂和四川泸定山盛水泥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康定市、色达县、理塘县、石渠县民用散煤整治,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工程。(2)扬尘整治:建设州级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平台1个;配置一体化高效洗扫车18辆,提高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3)机动车尾气防治:在全州及重点景区公共交通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到2025年新增50辆新能源公交车、观光车。

八、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一)健全环境风险管控体系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加强涉危、涉重、有毒有害物质企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等重点领域与重点流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建立环境安全隐患动态清单和重点环境风险源清单,实施分类分级管控,健全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加强环境安全监管和风险防控。

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加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化备案,实现涉危涉重企业电子化备案全覆盖,落实环境风险企业“一源一事一案”制度。推进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工作;2022年底前完成州、县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提升应急储备能力,加强甘孜州省级子库、州级及区域县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存、补充、更新、轮换、调运等管理机制,实行物资储备信息动态化管理,形成应急处置物资持续应急供应能力。

完善环境应急体系。以尾矿库为重点,健全防范化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和应急准备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企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和环境应急设施。强化部门应急联动,提升州、县环境应急响能力,规范应急准备与响应,开展环境应急人员实训。加强突发应急监测装备配置,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二)强化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风险防控

加强危险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等环境监管。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使用调查,建立信息台账,健全有毒有害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制。强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淘汰和限制措施,强化绿色替代品和替代技术推广应用。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含量限值。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新污染物的企业,全面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严厉打击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物非法生产和使用、添汞产品非法生产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辐射安全监管

提升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水平,建立健全辐射监管机制,细化完善监管流程,加强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管理,开展辐射安全执法检查。加强高风险移动放射源跟踪监控,有效防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重点电磁辐射领域辐射安全风险。推动辐射环境监管监测自动化、信息化。加强重点电磁设施、设备和伴生放射性矿利用中的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废旧(退役)放射源收贮管理,提升放射性废物库安保水平,废旧(退役)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到100%。

九、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健全环境管理体制机制

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贯彻执行中央、省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强化统筹协调、综合决策,形成合力。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部门考核内容,加快完善《甘孜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推动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完善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大生态环保格局。

(二)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建立学法制度,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推进、依法保护,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建立健全依法推进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执法监管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生态环境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推动强化法律责任,依法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惩重罚。严格执行落实污染物排放(控制)和风险管控等强制性标准。推进已出台地方性生态环境法规标准的评估、修订工作。加强生态环保法律宣传普及。强化生态环境信访举报依法处理,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工作。推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工作制度,加强沟通会商,开展联合督导督办。积极配合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民事审判和监督指导,严格依法追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民事责任,推动惩罚性赔偿责任制度落实。加大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司法确定与诉讼衔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发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

(三)落实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推进“放管服”改革。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作用,倒逼高耗能、高排放产能有序退出,为绿色低碳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腾出市场空间。做好相关规划、项目支持服务;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创新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方式,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聚焦企业关切,推动监管帮扶,营造公平健康市场秩序;严格落实新修订的环评分类管理名录,进一步减少审批数量,推进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化。

推进实施“三线一单”和环评管理制度。全面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推进“三线一单”落实落地,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应用。严格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有关综合性规划和工业、能源等专项规划环评审查,发挥规划环评效用。加强对环评落实与质量的监管,推进相关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对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的监督执法,严厉打击未验投产、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推动实现源头防控。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制度。全面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持续做好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和新增污染源发证登记,落实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制度,实现覆盖排污许可管理的全要素。构建好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推动排污许可证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环境执法等相关制度全联动,贯穿固定污染源监管全周期。将排污许可执法检查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年度计划,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管理专项检查,依法严惩典型违法行为,强化信用约束,构建责任追究监管机制。加强对“高耗能、高排放”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现场核查,严厉打击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全面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持续落实完成中央、省级例行督察及“回头看”、专项督察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及反馈问题。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加强督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各县(市)成立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小组,针对突出重点行业、关键环节开展“行业排查”和分片区“专项督察”,全面推进自查自纠工作常态化。坚持边查边改,针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执行“清单制+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调度、盯办、督办,压实整改责任,通过开展专题研究、现场调查、制定整改方案,强化问题整改到位。创新办理模式,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四)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

发挥市场机制引导作用。完善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及差别化管理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通过价格杠杆引导,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实行差别化的电价、水价、气价,完善绿色电价政策。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积极参与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交易,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地区、企业保护环境内生动力。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合理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完善并落实污水处理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探索固废处理收费机制。

完善环境治理市场。推动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引导企业参与污水垃圾环境基础设施、生态保护修复等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扩大绿色生态环境项目投资范围,推动绿色项目PPP资产证券化。支持降碳治污、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区域一体化服务模式、园区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第三方治理示范,鼓励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

加快推进环保信用建设。推进企业信用建设,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推进环保信用在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发放、日常监督执法等各事项中的应用。扩展环保信用评价范围,将环评机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纳入评价范围。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其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并上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环境信用作为企业信贷、发行绿色债券的基础条件。探索建立碳中和“绿名单”和违规“黑名单”激励约束机制。

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探索构建覆盖范围更广、补偿方式更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持续实施草原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机制和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开展减畜直接补贴、转产转业补贴,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推进能源资源开发和利益共享机制改革,持续推进生态综合补偿试点。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和社会资金参与生态补偿。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机制,保障生态环境资金投入与污染防治任务相匹配。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等减免税政策。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加快发展气候投融资,在环境高风险领域依法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税收、价格等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领域。

(五)协同推进区域共保共治

推动生态屏障共建共保。共建生态网络。构建以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为主体,其他支流、湖泊、渠系为支撑的绿色生态廊道。依托青藏高原东缘湿地、沙鲁里山、贡嘎山、大雪山等,实施森林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和草原修复恢复,共筑生态安全屏障。加大对长江流域、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项目支持,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围绕“共抓大保护”,协同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推动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加强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加大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强化重要生态空间保护。强化区域生态系统保护和治理,加强金沙江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共抓生态管控。统筹建立并有效衔接甘孜州及其周边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联合调度。探索建立跨流域跨区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国家和省级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对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及黄河上游石渠地区生态修复治理的支持力度。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实施长江上游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建立禁捕长效机制。依法联合查处交界区域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加强污染跨界协同治理。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开展跨区域联合环境执法,共同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完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推进跨界水体环境治理。完善跨省市水体监测网络,建立上下游水质信息共享和异常响应机制。开展联合巡河,加强工业污染、畜禽养殖、入河排污口、环境风险隐患点等协同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风险联合防控体系。加强固废危废协同治理。推动固体废物区域转移合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体系。统筹规划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回收基地和危废资源处置中心,加强尾矿库污染治理,推进毗邻地区处置设施共建共享。依法严厉打击危废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行为。

健全区域流域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预警应急联动,强化预警应急能力建设,完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预防处理和紧急联动机制,加快建设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应急中心以及物资储备中心,有效推进防范治理。建立健全生态安全责任体系和联动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加强区域及跨区合作与交流。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省市协调联动。加强与滇西北、藏东南地区联动,深化能源、物流、产业等领域合作,辐射带动川西北地区发展。加强川滇藏甘青协同发展,深化结合部五省市(州)长联会议制度,推进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推动经济大融合,协力推动金沙江流域水电开放,合力打造精品旅游大环线,共同推进高品质高原农产品基地和面向涉藏地区的物流商贸基地建设;完善生态环境联防联控机制,共同保护长江、黄河水源涵养地,共同建设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加强与长江流域、黄河流域沿线地区旅游、特色农业和清洁能源开发等合作,共同打造流域特色绿色经济带。有效联动“一干多支、五区协同”。深化与成都平原城市群合作,推进水电、矿山、生态、旅游等资源开发合作,共建生态产业发展平台;与攀西经济区联动发展,协同发展康养旅游,打造中国最大水电基地。与阿坝州协同推进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和京津冀地区合作,深化与成都、泸州、宜宾对口帮扶,带动州内地区发展。

十、推进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完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以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为重点,新增布设14个国控监测点位、36个省控科研趋势水质监测断面。新增甘孜新区、稻城亚丁2个空气质量监测点,布设网格化微站,提升区域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络39个基础点、14个背景点,四川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3个重点风险监控点、11个一般风险监控点;建设1个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实现饮用水源监测全覆盖。完善声环境监测网络。

夯实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综合监测站点,构建以遥感为主、地面为辅的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体系,补齐区域水、空气质量、土壤环境监测能力短板。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自动化水平,加强水质自动监测,新建5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站,新建2个空气质量监测自动站、更新改造9个空气质量监测自动站、升级1个大气背景监测站。加强土壤环境质量风险管控分析测试能力。推进声环境质量监测。加强生物多样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监测能力建设,完善野外生态观测与科研站点,搭建远程观测平台,加强部门间观测站点资源及数据共享。

(二)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与应急能力

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能力。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职能,加强州县执法力量,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执法与相关行业执法队伍协调联动,提升综合行政执法监管效能。探索推进“局队站合一”运行方式。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全面统一执法人员着装,加强执法装备配备,建立移动执法系统信息化管理体系并实现应用全覆盖。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优化执法人员结构,加强执法培训与实战练兵,严格人员资格管理。各地结合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实际需要,合理、科学地增补和更新执法交通工具、个人移动执法设备、现场执法辅助设备、通讯与办公设备、信息化设备等执法装备设备,积极应用互联网、大数据、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效率。

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严格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整治,提升企业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完善环境安全监管体系,推进重点污染源、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测监控体系建设、突发环境应急指挥调度能力建设。增强环境应急处置与救援专业化队伍建设。

(三)提升生态环境科技化能力

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依托数字政府建设,加强资源环境数据要素资源整合,建设生态环境感知系统,提升精细化服务感知、精准化风险识别、网络化行动协助的智慧环保治理能力,强化生态环境大数据挖掘应用。

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高寒高海拔艰苦地区人才特殊政策,搭建环保人才学习培训平台,提升人才队伍业务能力。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基地、专家工作站等,建立借智引脑合作机制,促进域外智力为州县生态环境保护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开展高寒地区污水处理研究试点,加快生态保护修复及湿地、草原、森林等固碳评估关键技术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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