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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乡村振兴局关于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
2021-11-03 06:48:01
来源:
州乡村振兴局
阅读数:
9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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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农〔2021〕125号),下达我州2021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18739.44万元。此次分配18739.44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12317,08362822946

意见收集人:王俊,电子邮箱:382888442@qq.com;通讯地址: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向阳街113号

附件:2021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结果公告

甘孜州乡村振兴局

2021113



2021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结果公告

单位:万元

序号

资金来源

资金分配

备注

资金类型

合计

其中(层级)

公告比例

公告日期

分配日期

中央

省级

县级

合计

18739.44

18739.44

1

扶贫发展

18739.44

18739.44

康定市282.16万元,泸定县282.16万元,丹巴县282.16万元,九龙县282.16万元,雅江县282.16万元,道孚县1800万元,炉霍县1800万元,甘孜县1800万元,新龙县1800万元,德格县1800万元,白玉县1800万元,石渠县1800万元,色达县1800万元,理塘县1800万元,巴塘县282.16万元,乡城县282.16万元,稻城县282.16万元,得荣县282.16万元。

100%

2021年11月3日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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