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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版权局关于对2021年1至9月版权执法案件的公示
2021-10-09 03:56:05
来源:
甘孜州版权局
阅读数:
10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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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2021年1至9月,我州已作出处罚的道孚县游商摊贩零售盗版光碟案、稻城县稻城香茹百货大卖场零售盗版光碟案、德格县国强小百货零售盗版光碟案、白玉县紫光阁文具店零售盗版书籍案4起版权执法案件进行集中公示。

州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打击侵权盗版活动举报电话:2833074。

甘孜州版权局

2021年10月9日


行政处罚公示表(一)

执法类别

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道孚县文化旅游局

处罚对象

游商:夏良辉

执法内容

违法事实

道孚县2020年12月29日下午组织的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游商夏良辉未经批准,擅自从事音像制品零售经营活动,且零售的音响制品为盗版光碟。

处罚依据

《著作权法》第五章第四十八条、《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

执法决定

执法结果

1.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活动;2.对该经营户进行警告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3.没收其零售的所有盗版光碟,共计126张、U盘36个。

结案时间

2021年1月1日

案件编号

(道)文罚字〔2021〕002号


行政处罚公示表(二)

执法类别

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德格县文化旅游和广播影视体育局

处罚对象

德格县国强小百货

执法内容

违法事实

德格县2020年12月30日下午组织的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国强小百货摊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图书零售经营活动,且零售的音响制品为盗版。

处罚依据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

执法决定

执法结果

1.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活动;2.对该经营户进行警告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3.没收其零售的所有盗版光碟,共计133张。

结案时间

2021年1月1日

案件编号

(德)文综当罚字〔2021〕C-000002号


行政处罚公示表(三)

执法类别

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稻城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处罚对象

稻城香茹百货大卖场

执法内容

违法事实

稻城县2020年12月31日组织成员单位在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稻城香茹百货大卖场丁祥未经批准,擅自从事音像制品零售经营活动,且零售的音响制品为盗版光碟。

处罚依据

《著作权法》第五章第四十八条,《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

执法决定

执法结果

1.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活动;2.对该经营户进行警告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3.没收其零售的所有盗版光碟,共计14张。

结案时间

2021年1月1日

案件编号

(稻)文综当罚字〔2020〕3号


行政处罚公示表(四)

执法类别

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白玉县新闻出版局

处罚对象

白玉县紫光阁文具店

执法内容

违法事实

白玉县2021年5月12日上午组织的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白玉县紫光阁未能提供近两年的出版物发行销货清单等有关财务票据,且零售的部分书籍为盗版书籍。

处罚依据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执法决定

执法结果

1.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活动;2.对该经营户进行警告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3.没收其零售的所有盗版书籍,共计50本,并处罚金1000元。

结案时间

2021年5月12日

案件编号

(白)文综当罚字〔2021〕C-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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