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item.columnName}}
甘孜州乡村振兴局 甘孜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中央、省级和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
2021-08-04 03:07:57
来源:
州乡村振兴局
阅读数:
121次
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提示: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甘孜州乡村振兴局 甘孜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关于2021年度中央、省级和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

按照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族宗教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55)和州财政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族宗教委《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省级和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农〔202152)精神,下达我州2021年第二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415.1万元,州级资金3200万元,共计19615.1万元,现将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1231708362822946

意见收集人:王俊,电子邮箱:382888442@qq.com;通讯地址: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向阳街113号。

附件:2021年度中央、省级和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

甘孜州乡村振兴局 甘孜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84


附件

2021年度中央、省级和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

序号

资金来源(单位:万元)

资金分配

备注

资金类型

合计

其中(层级)

公告比例

公告日期

分配日期

中央

省级

州级

县级

合计

19615.1

5671

10744.1

3200

1

扶贫发展

14321.1

3577

10744.1

康定市781.57万元,泸定县855.04万元,丹巴县687.94万元,九龙县615.48万元,雅江县576.59万元,道孚县793.38万元,炉霍县828.29万元,甘孜县852.99万元,新龙县707.87万元,德格县982.33万元,白玉县1076.25万元,石渠县1224.45万元,色达县1436.27万元,理塘县1056.04万元,巴塘县516.71万元,乡城县408.78万元,稻城县467.15万元,得荣县453.97万元。

100%

202184

2021730

2

少数民族

2094

2094

康定市160.72万元,泸定县68.24万元,丹巴县84.38万元,九龙县160.90万元,雅江县169.83万元,道孚县86.47万元,炉霍县79.14万元,甘孜县95.23万元,新龙县94.16万元,德格县126.77万元,白玉县176.32万元,石渠县140.72万元,色达县141.23万元,理塘县111.38万元,巴塘县88.28万元,乡城县131.87万元,稻城县104.20万元,得荣县74.16万元。

100%

202184

2021730

3

扶贫发展

3200

3200

康定市201.99万元,泸定县220.60万元,丹巴县140.60万元,九龙县143.95万元,雅江县132.40万元,道孚县166.21万元,炉霍县207.01万元,甘孜县215.32万元,新龙县163.55万元,德格县238.06万元,白玉县217.41万元,石渠县266.86万元,色达县174.26万元,理塘县240.97万元,巴塘县133.46万元,乡城县105.66万元,稻城县114.53万元,得荣县117.16万元。

100%

202184

02173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