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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安排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结果公示
2023-01-02 16:19:31
来源:
州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4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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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关于安排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分配结果公示

 

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157号)文件,下达我州2023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5478万元。现将资金预分配情况予以公示。

监督电话:12317,08362826730

意见收集人:克珠罗布,电子邮箱:237839902@qq.com

通讯地址: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8号


附件:2023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结果公示

 

甘孜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12

 



2023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结果公告

序号

资金来源

资金分配

备注

资金类型

合计

其中(层级)

公告比例

公告日期

分配日期

中央

省级

县级

合计

5478

5478








1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

5478

5478




康定市755万元,泸定县229万元,丹巴县290万元,九龙县251万元,雅江县214万元,道孚县259万元,炉霍县250万元,甘孜县270万元,新龙县258万元,德格县278万元,白玉县219万元,石渠县280万元,色达县235万元,理塘县278万元,巴塘县212万元,乡城县255万元,稻城县245万元,得荣县700万元。

100%

2023年1月2日

2023年1月2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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