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结果公告
依据《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146号)文件,提前下达我州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6354万元。现将资金预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12317,08362826730;
意见收集人:克珠罗布,电子邮箱:237839902@qq.com;
通讯地址: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8号。
附件: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结
果公告
甘孜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1月5日
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结果公告
序号 | 资金来源 | 资金分配 | 备注 | |||||||
资金类型 | 合计 | 其中(层级) | 公告比例 | 公告日期 | 分配日期 | |||||
中央 | 省级 | 州级 | 县级 | |||||||
合计 | 6354 | 6354 | ||||||||
1 |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 | 6354 | 6354 | 康定市194.1万元,泸定县174.89万元,丹巴县239.04万元,九龙县696.89万元,雅江县185.56万元,道孚县228.95万元,炉霍县718.59万元,甘孜县248.55万元,新龙县230.53万元,德格县268.5万元,白玉县678.24万元,石渠县248.54万元,色达县206.61万元,理塘县278.39万元,巴塘县181.95万元,乡城县709.46万元,稻城县699.03万元,得荣县166.18万元。 | 100% | 2024年1月5日 | 2024年1月5日 | |||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