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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安排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结果公告
2024-01-05 10:18:23
来源:
州民族宗教委
阅读数:
144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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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关于安排2024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结果公告

 

依据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146号)文件,提前下达我州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6354万元。现将资金预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12317,08362826730

意见收集人:克珠罗布,电子邮箱:237839902@qq.com

通讯地址: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8号

 

  附件:2024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结

     公告

 

甘孜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15

 



2024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结果公告

序号

资金来源

资金分配

备注

资金类型

合计

其中(层级)

公告比例

公告日期

分配日期

中央

省级

县级

合计

6354

6354








1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

6354

6354




康定市194.1万元,泸定县174.89万元,丹巴县239.04万元,九龙县696.89万元,雅江县185.56万元,道孚县228.95万元,炉霍县718.59万元,甘孜县248.55万元,新龙县230.53万元,德格县268.5万元,白玉县678.24万元,石渠县248.54万元,色达县206.61万元,理塘县278.39万元,巴塘县181.95万元,乡城县709.46万元,稻城县699.03万元,得荣县166.18万元。

100%

2024年1月5日

2024年1月5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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