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整改验收的公示
(第二轮第四十三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三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7日至8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提出。联系电话:85509808;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4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农业资源环境处。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8月6日
附件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三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草原过度放牧问题也较为突出,全省牧区牲畜超载率为9.2%。 |
整改责任单位 | 农业农村厅,阿坝州、甘孜州党委和人民政府 |
整改目标 | 到2023年底,全省牧区牲畜超载率控制在5%以内,实现草畜平衡。 |
整改措施 | 1.2021年12月,阿坝州完成156个标准化牦牛养殖场建设。2022年6月底前,甘孜州完成141个标准化牦牛养殖场建设。2022年12月底前,阿坝州、甘孜州牦牛出栏率稳定到22%左右水平。 2.2022年6月底前,阿坝州阿坝县、红原县、若尔盖县、松潘县、壤塘县分别完成减畜2.5万、4.4万、7.7万、0.7万、1.3万羊单位;甘孜州色达县、炉霍县分别完成减畜1.91万、1.18万羊单位。2022年12月底前,阿坝州阿坝县、红原县、若尔盖县、松潘县、壤塘县分别完成减畜3万、4.4万、9.5万、0.7万、1.4万羊单位,甘孜州色达县、炉霍县分别完成减畜0.62万、2.25万羊单位。2023年12月底前,阿坝州若尔盖县完成减畜6万羊单位。 3.2022年12月底前,阿坝州阿坝县、红原县、若尔盖县分别发展人工种草1万亩、1万亩、2万亩;甘孜州炉霍县、色达县分别发展人工种草1万亩、1万亩。 4.2023年12月底前,阿坝州13个县完成草原禁牧2000万亩、草畜平衡3765万亩;甘孜州18个县完成草原禁牧4500万亩、草畜平衡7963万亩。实施过程中,按照国家要求将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范围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草原面积作相应衔接调整。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阿坝州完成156个标准化牦牛养殖场建设。甘孜州完成141个标准化牦牛养殖场建设。阿坝州、甘孜州牦牛出栏率稳定在22%左右水平。 2.2021年,阿坝州阿坝、红原、若尔盖、松潘、壤塘5县分别完成减畜17.99万、5.15万、14.16万、2.32万、14.23万羊单位;2022年,阿坝州阿坝、红原、若尔盖、松潘、壤塘5县分别完成减畜3.86万、19.81万、14.77万、3.76万、1.3万羊单位;2023年,若尔盖县完成减畜33.47万羊单位。2022年6月底前,甘孜州色达县、炉霍县分别完成减畜1.91万、1.18万羊单位;2022年底,甘孜州色达县、炉霍县实际载畜量分别较2020年减少37.3 万、5.2万羊单位。 3.阿坝州阿坝县、红原县、若尔盖县分别完成人工种草1万亩、1万亩、2万亩;甘孜州炉霍县、色达县分别完成人工种草1万亩。 4.阿坝州13个县完成草原禁牧2000万亩、草畜平衡3765万亩;甘孜州18个县完成草原禁牧4500万亩、草畜平衡7963万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