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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验收的公示
2025-01-09 10:27:49
来源:
州林草局
阅读数:
6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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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整改验收的公示

轮第四十项整改任务

 

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9日至20251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联系电话:02883501921;邮寄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15号。


  附件: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1月9日

(联系人:省林草局草原管理处 黄昌蓉,02883501921


附件

 

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草原退化形势依然严峻。草原治理工作有待加强,退化势头没有得到完全遏止,全省退化草原面积占到可利用草原面积的一半。

整改责任单位

 省林草局,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党委和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2023年底,全面治理退化草原面积3217万亩,草原退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整改措施

1.推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加强草原执法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毁草开垦、非法征占用草原,及时纠正和制止违反草原禁牧、草畜平衡规定等行为,保护草原资源。                                    

2.通过人工种草、天然草原改良、乡土草种基地建设和有害生物防治等措施,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和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专项工程。202112月底,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已分别完成修复289万亩、727万亩、153万亩;202212月底前,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分别完成当年修复280万亩、658万亩、130万亩;202312月底前,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分别完成当年修复255万亩、600万亩、125万亩。   

3.实施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制度,202312月底前,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每年分别实施草原禁牧2000万亩、4500万亩、500万亩,分别落实草畜平衡3765万亩、7963万亩、2472万亩。实施过程中,按照国家要求将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范围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草原面积作相应衔接调整。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组织开展草原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等法律法规,严格征用使用基本草原审核审批。组织开展草原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通过卫片执法、日常巡查监管、群众举报等多途径开展草原变化图斑核查,立案查处草原违法案件557起。开展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和制止违反草原禁牧、草畜平衡规定等行为37起。

2.通过人工种草、天然草原改良、乡土草种基地建设和有害生物防治等措施,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和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专项工程。202112月底,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已分别完成修复289万亩、727万亩、153万亩;202212月底前,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分别已完成当年修复280万亩、658万亩、130万亩;202312月底前,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分别已完成当年修复255万亩、600万亩、125万亩。   

3.实施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制度,202312月底前,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每年分别实施草原禁牧2000万亩、4500万亩、500万亩,分别落实草畜平衡3765万亩、7963万亩、2472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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