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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验收的公示
2025-01-09 11:24:59
来源:
州林草局
阅读数:
6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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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整改验收的公示

轮第四十二项整改任务

 

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9日至20251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联系电话:02883501921;邮寄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15号。


  附件: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1月9日

(联系人:省林草局草原管理处 黄昌蓉,02883501921


附件

 

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地处黄河流域上游,全县草原面积共有3216万亩,2020年退化面积占91%,其中重度退化面积占56%,草原退化形势十分严峻。

整改责任单位

 甘孜州委、州政府

整改目标

2023年底,石渠草原退化面积91%下降到87%,重度退化面积由56%下降到53%

整改措施

1202112月,完成草原生态修复治理280万亩202212底前,完成草原生态修复治理300万亩;202312底前,完成草原生态修复治理220万亩。

2202112底前,实施草原禁牧1446万亩,落实草畜平衡1305万亩;202212底前,实施草原禁牧1446万亩,落实草畜平衡1305万亩;202312底前,实施草原禁牧1446万亩,落实草畜平衡1305万亩。

3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开展各类草原项目建设。加强草原执法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毁草开垦、非法征占用草原行为,及时纠正和制止违反草原禁牧、草畜平衡规定等行为,保护草原资源。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通过人工种草、天然草原改良、乡土草种基地建设和有害生物防治等措施,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和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专项工程。按照州上统一部署,202112月底前完成340.3万亩;202212月底前完成335.2万亩;202312月底前完成255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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