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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2021-06-16 01:48:00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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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沿河西路12号6楼 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15:00-18:00
冬季9:0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 0836—2831172 负责人 文明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经济合作、外事、港澳事务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经济合作、外事、港澳事务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商务、经济合作、外事、港澳事务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推进投资促进、博览等有关领域的经济合作。参与起草有关商务、经济合作、外事、港澳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参与拟订全州商务、经济合作、外事、港澳事务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州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三)拟定促进全州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

(四)贯彻执行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直销、旧货流通行业、再生资源回收、边销茶、拍卖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情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六)贯彻落实促进转变全州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八)贯彻执行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的商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九)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牵头开展对外贸易调查、产业损害调查和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和国外对我州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负责全州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贯彻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我州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州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州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一)统筹指导全州投资促进工作。拟订全州投资促进政策、投资促进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投资环境推介工作。统筹组织州级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牵头全州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促进和落实。推进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州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投资促进业务工作。

(十二)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州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对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

(十三)参与推进我州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合作。承担我州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参与推动全州国际合作园区建设。

(十四)负责全州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负责博览事务,承担州委、州政府交办的会展活动。牵头负责我州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监督以甘孜州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五)负责推动全州物流业发展。组织拟订全州物流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研究分析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全州现代物流业的组织推进和综合协调,指导并协调推进全州物流园区、物流项目、物流网络体系、物流市场主体的建设,负责全州第三方物流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二十四)略

(二十五)负责全州贸易促进工作,发展同国(境)外经贸团体的友好合作关系。联系、协调国(境)外商(协)会在州活动。

(二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七)承担州对外开放和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十八)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九)职能转变。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对全州商务、经济合作、外事、港澳事务的统筹,推进国内外贸易、内资和外资、招商和博览等有机融合发展。推动全州国内外贸易发展,加强国际经济合作,优化精准招商、集群招商路径和方案,提升开放合作水平,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发展壮大重点产业。深入实施外商投资体制改革,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提升与发达地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层次,推动全州商务合作分工协作、错位发展。加强对重大引进项目的跟踪服务,完善重大引进项目激励机制。促进全州博览业、物流业、贸易促进的快速发展。

(三十)有关职责分工。

1.外商投资管理。州发展改革委会同州商务合作局等部门拟定上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调整意见。州发展改革委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备案。州商务合作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对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

2.并购安全审查。州发展改革委和州商务合作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商务厅开展外国投资者并购州内企业安全审查的相关工作。

3.国际合作园区建设。州商务合作局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州国际合作园区建设。州发展改革委负责园区的规划布局、产业规划和各园区的特色与功能定位。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州级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推进园区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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