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8号)》,全州(除道孚县外)实行全省统一的外出务工人员申报健康证明临时措施,提供免费健康证明服务。现将我州实施健康申报证明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除目前仍在道孚县的拟外出务工人员和计划到道孚县务工人员暂缓申报外,其余县(市)在州内居住14天以上且接受所在村组(社区)管理的务工人员,如有跨县域以上外出务工需要,均可前往当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医院,接受免费的新冠肺炎健康检查服务。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医院应为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免费开展流行病学史调查和测量体温,并出具《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不得拒绝提供免费服务,也不得草率出具证明。
三、各县(市)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市)长负责,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组织做好该项服务工作。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组织外出务工人员到现场有序候检,落实防护措施。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收集汇总跨县域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定服务机构、统筹调配医务人员做好健康管理服务,县级交通运输部门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交通运输服务保障。
四、申报人须如实申报健康证明,在健康证明有效期内出行,到达目的地后须服从和配合当地健康管理,如实提供旅居史等基本情况,接受体温监测,落实相关防护措施。
五、流入地的各县(市)和用工单位均须认可《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不得另行设置限制人员进入本区域的门槛,不得另行提出附加条件。要将持此证明的人员纳入本区域的统一管理服务。
六、健康申报证明自2月17日起开始办理,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之日停止办理。
甘孜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