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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表决通过《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甘孜藏族自治州 施行《四川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的决议 2024年1月31日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2024-02-01 16:16:41
来源:
甘孜日报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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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甘孜藏族自治州施行《四川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

会议决定通过《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甘孜藏族自治州施行《四川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会后,由州人大常委会按程序报请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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