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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农村客运响应式服务标准》解读
2020-11-04 08:13:45
来源:
甘孜州交通运输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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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交通运输脱贫攻坚“到2020年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通客车”的兜底目标,规范响应式农村客运服务行为,提升我州响应式农村客运服务质量,根据交通运输部下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全力推进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确保完成交通运输脱贫攻坚兜底任务的通知》(交运函〔2020〕206号)和四川省农村客运响应式服务参考标准,结合实际,甘孜州出台了《甘孜州农村客运响应式服务标准》。

《甘孜州农村客运响应式服务标准》明确了开行响应式农村客运的经营企业、车辆、驾驶员的资质条件

1.开行响应式农村客运的经营企业,应具备法规规章规定的条件,取得合法经营资质,建立健全营运、安全、服务、培训、车辆等各项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响应电话。鼓励整合吸纳当地乡(镇)、村符合条件的闲适运力资源,实行公司化集中营运,实行统一管理,作为预约式客运服务主体。并定期组织法规、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2.开行响应式农村客运的车辆必须安装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纳入 “四川省农村客运可视化监管系统”,实施车辆运行状况的动态监督,确保“车辆运行轨迹动态可视”。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检测和检查,保证技术状况良好、营运服务设施和标识完好有效。

3.开行响应式农村客运的驾驶员必须符合《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

《甘孜州农村客运响应式服务标准》明确了从事农村客运响应式服务主体经营管理要求

1.从事响应式服务的车辆必须正常经营一年。可针对农村客流特点组织开行“学生班”、“周末班”等适合农村群众出行需求的运输方式。每月运行不得少于4个趟次。满足“五有”基本条件,即“有电话、有标识、有人员、有制度、有台账”。(1)“有电话”,即要有明确的用车电话,方便群众联络。(2)“有标识”,即在响应式服务覆盖范围内,依托招呼站(牌)、乡(镇)客运站、村委会所在地等,设置张贴含有用车电话的统一标识,方便群众辨识记忆。(3)“有人员”,即要落实调度人员或驾驶员,确保调车用车及时响应。(4)“有制度”,即要有车辆调度管理制度、响应式服务评价及服务质量投诉处理等相关制度。(5)“有台账”,即要对调派车辆、调派时间、服务对象等服务过程如实登记,建立台账。

2.响应式客运服务实行“六统一”管理,即:统一车身颜色、统一标识、统一安装具有动态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统一保险、统一调度和车辆技术管理、统一客运服务标准。

3.从事响应式客运服务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车辆档案、驾驶员档案和农村客运响应式服务车辆运行台账。对车辆运行逐天、逐趟次及时进行记录,对车辆运行进行实时监控并打印运行轨迹存档。要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负责驾驶员的日常教育培训和集中教育培训工作。

《甘孜州农村客运响应式服务标准》明确了响应时间要求

驾驶员必须公布联系电话号码并确保通讯畅通。根据乘客通过电话、网络或口头约定等方式提出的预约乘车要求,按约定时间和地点提供运输服务。驾驶员在收到出行需求时原则上接到预约电话30分钟内提供乘车服务,做到有应必复。

《甘孜州农村客运响应式服务标准》规范了服务价格

农村客运响应式服务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原则上不高于班线定价的3倍,即单车趟次收费总额:单车载客座位总数x75%*单座班线定价x3。

《甘孜州农村客运响应式服务标准》规范了服务设施及标志、标识

从事响应式服务的车辆技术性能符合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安装符合相关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车身颜色、图案和门字符合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车容车貌车身内外整洁完好,漆皮完整无损。驾驶员应遵守道路交通、营运管理和响应式客运服务的法规和服务规范。按规定着装,整洁无破损,配饰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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