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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2023-08-24 10:19:39
来源: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19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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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经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123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要求,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州政府出台了《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系列文件随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不断健全、实践不断丰富,我州各级行政机关积极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领导干部决策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但也出现公众参与实效不明显专家论证质量不够高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出台《实施办法》。

二、主要内容和特点

《实施办法》分为八章,共48条,包括总则、决策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法律责任和附则

《实施办法》的主要特点:

一是扩大了应当依法决策的主体范围。增加了州政府组成部门应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决策,并要求县(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参照执行。同时,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纳入州人民政府及组成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二是新增决策事项范围章节明确将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保障、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新增纳入决策范围,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形,将政府规章的制定、地方性法规建议案的拟定、政府人事任免、政府内部事务管理措施的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决策等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

三是细化了决策启动程序。针对不同方面提出的决策事项建议,要求经过研究论证后,报请决策机关决定是否启动程序;决策机关决定启动程序的,由决策承办单位负责决策草案的起草拟订工作;决策事项需要两个以上单位承办的,要求明确牵头的决策承办单位和参与的决策承办单位。

四是明确了决策法定程序。包括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五个环节。细化了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明确了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为必经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并对集体讨论应当报送的材料、讨论机制和决策公布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五是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和调整程序。要求决策机关应当明确决策的执行单位或牵头单位;决策执行单位应当确保执行的质量和进度;决策机关应当建立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规定了因执行政策出现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紧急情形时可中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应由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重新作出决策。

六是严格了法律责任。严格决策责任追究,明确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并对决策承办单位或者承担决策有关工作的单位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重要意义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实施办法》的出台实施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助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实施办法》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为重要抓手,通过科学程序制度规范政府决策活动,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对加快建设诚信高效的法治政府有着不可或缺的现实意义。二是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实施办法》通过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来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水平,减少决策失误,进而达到提高效率的效果。三是有助于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实施办法》通过以制度促规范、以流程促优化、以监督堵漏洞,让行政决策权在阳光下运行,促使决策者科学依法行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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