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甘孜藏族自治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州委、州政府同意,州政府办公室5月印发了《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编制过程及内容
州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向州级各部门征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累计收到申报事项建议15项。州司法局会同州政府办公室,结合评估申报事项建议的紧迫性、可行性,研判筛选出8项,并再次征求各县(市)和州级相关部门建议意见,形成《目录》。《目录》涉及三大领域,具体内容如下:
(一)水利建设领域1项,起草《甘孜藏族自治州现代水网建设规划》;
(二)生态保护领域3项,分别为起草《四川大熊猫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甘孜片区)缓冲区建设项目负面清单》《甘孜县、丹巴县调整划分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甘孜州“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规划》;
(三)新型工业化发展领域4项,分别为起草《甘孜州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含储能)产业链发展方案(2025—2027年)》《甘孜州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8年)》《甘孜州“十五五”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甘孜州绿色算力高质量发展规划(2025—2028年)》。
三、有关要求
一是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科学合法,并按时完成决策事项。同时,要重视档案管理,做好全过程记录。
二是《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后续确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应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由依据、提出具体建议,按程序报批。
三是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要求,编制本地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州级各部门可根据部门工作实际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