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item.columnName}}
新龙县格萨尔广场综合开发项目
2016-12-30 07:09:58
来源:
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网站
阅读数:
166次
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提示: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为提升城市品味和增强区域影响力,把新龙打造成为“山、城、水”为一体的旅游城市,结合新龙县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拟对新龙县格萨尔广场综合开发项目进行对外招商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龙县格萨尔广场综合开发项目。

二、建设地点:新龙县城区。

三、建设规模:建设总用地面积11416.09,总建筑面积54238.47,其中:地上建筑20936.23,新建商务宾馆一幢,建筑高度18层,限高70.5米,容积率17.4;地下建筑33302.24;其中:1-2层为商铺,建筑面积12718.013-4层为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15786.15,其它附属设施面积4798.08。总容积率2.95,绿化率35%

四、总投资:项目概算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29265.99万元,其中:

1、第一部分工程费用20383.36万元;

2、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489.01万元;

3、第三部分基本预备费1393.62万元。

五、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新龙县地处国道317318线的中心位置,是连接南、北两线的重要城镇。该项目位于县城格萨尔广场中心地带,紧临雅砻江和县政府周边,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毛利润收入6391万元,6-8年可收回成本。

六、项目已具备条件及进展情况:格萨尔广场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评审。

七、招商方式:独资。

八、土地出让方式:采取公开招拍挂方式。

九、投资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企业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十、报名事项

凡有意向且符合投资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投资申请人,请于20161228日至20171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甘孜州新龙县商务局持下列证件(证明书)报名: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投资企业简介;

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十一、联系方式

招商人:甘孜州新龙县商务局

地址:甘孜州新龙县茹龙镇中心街11

联系人:王 勇   联系电话:13568288566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