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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益西、拉玛夏同志“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的决定
2020-11-05 08:01:00
来源:
州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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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益西、拉玛夏同志“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的决定

甘府发〔2020〕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2020年7月1日下午6时许,新龙县自来水公司经营站临时工益西、新龙县如龙镇吴西村村干部拉玛夏在下班途经新龙县沿江西路南段磨房沟大桥附近时,听见呼救声,看见有人在雅砻江主干流中挣扎。在落水人员命悬一线的紧急关头,益西、拉玛夏没有丝毫犹豫,不顾自身安危,先后跳入江中,利用江边散落的废旧电缆,协同将已昏迷的落水女子救起,并及时采取急救措施,为医疗救治争取了时间。在女子脱离生命危险被救护车接走后,他们未留下任何信息默默离开。被救女子经医治痊愈。

益西、拉玛夏同志在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弘扬了当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的精神,推进市(州)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州创建,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州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授予益西、拉玛夏同志“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并给予奖金奖励。

全州广大干部群众要以益西、拉玛夏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奋不顾身的勇士精神,学习他们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各地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体制,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依法开展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倡导科学合理实施见义勇为,鼓励、尊重、褒奖见义勇为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作出更大贡献。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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