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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甘孜州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兴隆沟水文站灾后重建的批复
2019-02-02 03:13:00
来源:
州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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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甘孜州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兴隆沟水文站灾后重建的批复

甘府函〔2019〕25号


州水务局:

你局《关于甘孜州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兴隆沟水文站灾后重建的请示》(甘水〔2018〕191号)收悉。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在甘孜州2012-2013年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结余资金中安排52万元用于兴隆沟水文站灾后重建,请严格按照财政存量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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