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item.columnName}}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类有序推进全州重点项目复工开工的通知
2020-03-02 07:03:21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235次
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提示: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类有序推进全州重点项目复工开工的通知

甘办发〔2020〕1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州决策部署,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川办发〔2020〕1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类有序推进全省重点项目复工开工的通知》(川办发〔2020〕15号)要求,在全州科学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同时,分区分类、有力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复工开工,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经州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区分类推进重点项目复工开工。中央明确提出,除疫情特别严重的地区外,其他地区要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和重点项目复工复产,切实保持产业链条总体稳定。按照分区分类防控工作要求,除社区暴发区的道孚县以外,无现症病例区的14县要全面推进重点项目复工开工,散发病例区的3县(市)涉及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城乡运行、居民生活保障等国计民生的重点项目,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应及时推动复工,铁路、公路、能源等基础设施领域特别是省、州重点项目应尽早复工开工。各有关县(市)和州级部门要抓紧对重点项目作出复工开工安排,并指导在州央企和省、州、县(市)国有企业承建的重点项目应率先复工开工。

二、压紧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有关县(市)和州级部门要压实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督导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企业疫情防控的措施及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组织保障的同时,抓紧制定重点项目复工开工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发改、经信、商务、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必须督促企业坚决落实最严疫情防控措施,全面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工作区、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消毒杀菌,严格执行职工上班佩戴口罩、每天两次体温检测筛查、食堂分散就餐、日常清洁消杀等制度,决不允许员工私自外出,切实防止聚集性风险,确保健康安全作业。目前在湖北省和道孚县的人员,暂不返岗复工。其余地区来州人员,要严格开展体温检测,详细询问14天来的旅居史,如有湖北省和道孚县旅居史的,要及时向当地乡镇(街道)报告,并严格医学隔离观察14天后方可上岗。

三、全面落实复工开工要素保障。各有关县(市)和州级部门要加强防护和生活生产物资的统筹调度,优先支持重点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配备必需的防护用品。要把企业和重点项目所需关键生产资料、重要生产设备和零部件、生活必需品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千方百计解决企业生产要素问题,切实解决企业复产、重点项目复工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加快新开工项目网上审批,做好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办理工作,强化土地等要素保障,要采取积极措施,为重点项目复工开工所需务工返岗人员进入、生产物资车辆运输和审批办理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全流程服务管理,推动尽快复工开工建设。要坚持依法防疫,立即清理制止“一关了之”“一断了之”等简单粗暴做法,不得私设关卡禁止车辆人员通行,不得新增审批程序妨碍重点项目复工开工。

四、着力保障务工人员正常出行。各有关县(市)和州级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服务的通知》(川疫指发〔2020〕17号)等政策措施,摸清外出务工人员务工需求、出行计划等情况,为其提供优质、高效、免费的健康申报证明服务,做好健康状况记录和存档,扎实开展“春风行动”,通过开行专班、包车等“点对点、一站式”运输方式,全程做好途中防疫、安全和便民服务工作,确保复工返岗人员顺利、安全出行。同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重点项目用工保障服务工作。对返岗务工人员,流入地的县(市)政府和务工单位在严格进行体温检测的基础上必须认可《健康申报证明》,不准另行设置限制人员进入本区域的门槛,不准另行提出附加条件,不准再组织对其进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体检,不准任意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坚决确保《健康申报证明》互认有效。人社部门要出台鼓励企业使用本地劳动力的激励政策,积极鼓励用工企业使用本地劳动力,县(市)乡(镇)政府和人社部门要积极做好企业对街、宣传发动、人力组织等工作。

五、强力落实复工开工安全监管。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压紧压实各级党政领导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决不允许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特别是要摸清找准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风险隐患,制定并落实防范化解措施,对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相关证照不到位、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设备设施不到位、重要岗位人员不到位、安全培训不到位的,必须健全完善并验收合格后才能复工复产。

六、切实加强复工开工组织协调。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协同推进,要切实落实州领导联系重点项目机制,紧盯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企业,按照“一企一策一专班”的要求,按分工督促分管领域和联系的重点项目,逐一研究工作措施、及时开辟绿色通道,协调解决影响复工开工的重大问题,积极维护经济社会的正常秩序。州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要加强对全州重点项目复工开工情况的监测调度,每周通报进展情况,会同各相关部门(单位)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复工开工中的具体困难问题。各有关县(市)和州级部门要抓紧筹备第一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加强宣传引导,营造重点项目复工开工良好氛围,力争3月上旬实现一大批重点项目复工开工,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