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item.columnName}}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07-18 02:01:00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阅读数:
209次
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提示: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甘办发〔2020〕35号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甘孜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

营商环境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甘孜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工作要点》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

甘孜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2020年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不懈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根据《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州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国务院和省政府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并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使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责任单位:州委编办,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整治各类变相审批。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清理规范行政备案事项和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依法依规取消变相审批。打破按部门梳理审批事项的常规做法,围绕市场准入、工程项目建设、涉农事务、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优化流程、缩短周期、提升效率,坚决打破“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强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责任单位:州行政审批局,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竣工验收、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等任务落实。2020年6月底前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清理,分类优化审批流程。做好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系统业务和操作培训,完成事项认领、角色配置、流程配置、事项测试等基础工作,确保系统按时上线运行。〔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行政审批局,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完善投资审批事项清单,2020年年底前实现投资审批事项线上并联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全程线上办理,在有条件的县(市)实现投资项目线上核准。开展“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推进审批合法性审查,积极疏解治理投资堵点。〔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深化规划用地审批改革。以“多规合一”为基础,2020年年底前形成“一张蓝图”初稿,并启动一张图系统建设。全面推行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合并办理。推进实施“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的测绘服务领域“多测合一”改革,稳步推进“多验合一”。探索开展规划影响评价、节地评价等“一个报告、一次论证”,简化办理流程。探索推进区域评估,2020年年底前,在有条件的区域土地供应环节不再就区域类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等事项对市场主体进行单独评估。〔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清单制管理,2020年年底前推动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在门户网站公布本地区、本部门设定的证明事项保留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成果,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20年6月底前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责任单位:州司法局,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按〕

二、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七)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力争2020年年底前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服务功能,推广智能终端“营商通”手机APP,实现企业登记、刻制公章、首次申领发票、职工参保登记等事项线上“一表填报”、一次实名验证,线下“一个窗口”领取全部材料,2020年年底前将全州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1个工作日以内。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入企业开办环节。积极主动提供免费寄递等服务,推动企业开办“零成本”。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开办、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税务局、州公积金中心、州财政局、人行甘孜中心支行按职责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严格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严格落实“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2020年底前,全面清理规范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市场准入许可、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形门槛、清单之外违规制定的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与现有行政审批流程动态衔接。〔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合作局,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放宽服务业准入。推动国家关于放宽服务业市场主体投资经营活动等任务落实,大力清理生态环境、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领域设置的不合理经营条件,取消证照办理、设备购置、人才聘用、人才发展等方面不合理限制,推动服务业领域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宽。〔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合作局,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持续激发创业创新

(十一)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在全州范围内推广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出台关于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实施意见,规范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形式和操作流程。出台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实施意见,指导试点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将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创新岗位、高层次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等倾斜。〔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级有关部门〕

(十二)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理规范我州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准入证和上岗证。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落实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对符合等级认定条件的社会组织或用人单位实施备案管理,监督指导开展技能人才等级认定评价和证书颁发。〔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级有关部门〕

(十三)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等。提高我州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能力,实施知识产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展翼腾飞工程”。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涉外、涉农、酒类等各类商标侵权案件。开展保护“圣洁甘孜”商标权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持续改善社会服务

(十四)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推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文化、旅游、家政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推动养老领域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开展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建成一批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启动州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与管理平台的联通融合,构建“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加强社会办医指导监督,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促进社会办医守法诚信经营、规范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教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改革委按职责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五)优化医保结算服务。出台全州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优化医保结算系统,2020年年底前各统筹区范围内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扩大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院结算范围,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住院能直接结算。对社会办医在医疗保障定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上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进入基本医保和异地结算定点,2020年年底前各类医疗机构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评估完成时限由原来的6个月缩短到3个月。〔责任单位:州医保局,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六)优化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服务。开展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单位不合理收费和证明事项清理,督促相关企业公示收费清单。优化办水、办电、办气涉及的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和网上办事,规范报装办理流程,简化申报材料,2020年年底前将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推进用水用电用气便利化改革,2020年年底前全州用水、用电、用气报装时间压减至15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七)推进公证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新模式,建立公证与不动产登记、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推广电子公证书、在线电子证据保全保管、债权文书网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远程视频公证服务等技术。严格执行公证事项证明清单制度和服务收费标准。深化公证机构改革,释放公证服务活力。〔责任单位:州司法局,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持续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十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相融合,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合理制定年度抽查计划,2020年7月底前制定并公布我州联合抽查事项清单,9月底前与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实现对接,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州县两级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九)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出台全州年度监管计划任务,强化有序监管。建立全州重点监管清单制度,规范重点监管程序,强化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质量安全状况的监管,对医院、学校、车站、大型综合体、旅游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和电梯维保、气瓶充装等单位实施重点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0年底前,建成州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完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开。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健全信用修复、信息主体异议申诉等机制,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人行甘孜中心支行,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一)推进“互联网+监管”。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对监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建立完善相关风险预警模型,加强监管对象信用分类管理,支撑新型监管机制建设,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快归集共享各类监管数据,联通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二)提升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精简不必要的执法事项,推进执法结果共享互认。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构建完备的行政执法标准体系,清理边界宽泛、执行弹性大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0年年底前与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连接,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责任单位:州司法局,州级有关部门〕

(二十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0年6月底前,完成全州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督促指导各县(市)各部门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探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适时开展市场调查或系统评估。〔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级有关部门〕

(二十四)切实维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秩序。2020年10月底前,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各种涉及地域、行业和所有制歧视的不合理规定,防止随意附加各种意向性限制条件,集中曝光一批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不合理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和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开展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

(二十五)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2020年底前,对标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制定《甘孜州2020年度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分类加强行业指导,最大程度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促进我州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大幅提升,配合省级相关部门做好我州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深入开展“战疫贷”工作,实施民营和小微企业“服务零距离、融资大畅通”金融服务专项行动,创新信用信贷产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加大天府信用通平台推广应用,建设全州企业信用信息大数据征信平台和投融资对接平台。加快推进企业“金融顾问”工作落地,帮助企业开展“融资+融智+融制”。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时不合理的担保、保险、评估、公证等事项,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严禁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2020年9月底前,组织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收费问题全面排查和重点抽查。〔责任单位:州财政局、人行甘孜中心支行,州级有关部门〕

(二十七)加大政务失信行为治理力度。完善政务诚信监测指标评价体系,开展本地区政务评价工作。开展政务诚信专项治理,持续整治“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推动解决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级有关部门〕

(二十八)加大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力度。督促拖欠主体对每笔账款制定偿还措施和办法,逐月推动落实,确保2020年年底前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存在分歧的欠款通过协调、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解决。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制定出台《甘孜州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加强中小企业权益保护。〔责任单位:州经济信息化局,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九)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行业自律,合理设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2020年6月底前全面清理取消违法违规的入会费、赞助费、会议费、培训费、评比表彰费等,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2020年年底前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自查自纠情况组织开展实地抽查检查。〔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开展政务服务质效提升专项行动

(三十)大幅提升政务大厅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专项整治。完善各县(市)政府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2020年底前出台全州政务服务工作规程,统一全州政务服务大厅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2020年11月底前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窗分类办理”。推广惠企政策“一窗通”,在各县(市)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实现惠企政策“统一发布、统一咨询、一窗申报、一窗兑现”,2020年11月底前建好州本级服务专窗。建立健全政务服务部门和窗口人员日常培训和岗前培训机制。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医保局、州税务局办事大厅设立为州政务服务中心的分中心,州人社局整体入驻州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国安局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州政务服务大厅,通过综合窗口接件办理。2020年底前全州18个县(市)政务服务大厅及分中心,州政务服务大厅及州级分中心全接入全州行政效能监察视频系统。高效运行网络理政平台,切实提升12345热线服务接通率、诉求办结率及群众满意率。加快推进圣洁甘孜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与省12345热线平台的对接,实现热线数据全量归集应用,深入整合领导信箱、互联网、微博微信、新媒体等载体,畅通并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实现“互联网+政务热线”的多维延伸。12345政务热线知识库完成433条目录信息收集工作。〔责任单位: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十一)推进“一事一次办”改革。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围绕企业开办、投资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领域,梳理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要素、应交材料、结果证照之间的共享复用关系图谱,2020年年底前推出100项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责任单位:州行政审批局,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十二)推进全州“一证通办”“一照通办”。梳理企业群众全生命周期重要事项,按照“一证通办”(凭身份证件)或“一照通办”(凭营业执照)要求,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强化数据共享,2020年11月底前出台全州“一证通办”“一照通办”事项清单,确保相关事项仅需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就能实现“网上办”“掌上办”。〔责任单位:州行政审批局、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十三)推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部门自建系统对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为“一窗受理”提供信息化平台支撑。完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藏语通道建设,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努力实现让企业和群众一看就明白、一来就会办、一办就办好。〔责任单位:州行政审批局、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十四)强化政务数据共享。做好州共享平台与省共享平台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出台全州政务服务数据目录清单,健全州数据资源共享体系,实现与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基础数据通道“互为备份、双路保障”。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对接、采集、制作、应用,实现电子证照在医院、学校、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现场应用,推动社保卡等电子证照共享应用。〔责任单位: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十五)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标准化“示范交易中心”建设。聚焦公共资源交易盲点、断点、堵点,全面推行在线投标和“不见面开标”,大力推进电子评标和异地远程评标,2020年11月底前实现我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电子开标、电子评标、电子档案、电子监督等全流程电子化运行,实现跨区域、跨层级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责任单位: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十六)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积极对接全省标准统一制定、数据统一汇聚、评价统一管理的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根据举报投诉、新闻媒体等反映的线索,适时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调查暗访,倒逼各级政务服务部门不断改进工作。强化结果运用,定期发布“好评”榜,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建立“差评”定期通报制度,对典型问题进行曝光。完善“好差评”系统功能,强化评价数据汇聚,2020年年底前实现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州行政审批局、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开展“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专项行动

(三十七)推动行政权力向基层下放。深化乡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一批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依法赋予乡镇。指导各县(市)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出台做大做强中心镇意见,增强中心镇政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开展“政务服务下沉基层(乡村)”试点,各县(市)完善“就近能办”事项清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下沉。〔责任单位:州委编办、州综合行政执法局、州行政审批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州级有关部门〕

(三十八)深化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出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建立集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共服务、政务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统一平台。加强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党员群众提供“一窗式”基层党建和政务服务。依托驻村工作队,建立完善行政村民事代办帮办服务体系,动态调整帮办代办队伍,积极推广“帮办代办”,提升群众获得感。加快行政效能监察视频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州行政审批局、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州委组织部,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十九)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业务流程再造,推动同一事项全州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完善州、县、乡、村四级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打通优化政务服务落实到基层的“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州行政审批局、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强化对改革的支撑保障

(四十)强化法治保障。认真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审核力度,加快清理滞后于“放管服”改革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制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有关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提出修改和废止建议。鼓励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经验制度化。〔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司法局,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十一)鼓励支持探索创新。认真总结聚焦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等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积极探索、及时总结符合民族地区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印发简报等方式,加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宣传力度,对条件成熟的改革经验及时在全州复制推广。〔责任单位:州行政审批局、州政府办公室,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十二)健全政企沟通机制。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设置营商环境留言专区,对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强化问题查处,推动整改落实。加大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力度,健全重大涉企政策征求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机制。〔责任单位:州行政审批局、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州司法局,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十三)严格考核奖惩。加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力度,依照全省统一的考核管理体系,对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和激励,对不作为乱作为延误改革的严肃问责。完善“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台账,加强政策督促落实和跟踪问效。〔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行政审批局,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