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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2022-06-15 10:23:35
来源: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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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甘办发〔2022〕40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甘孜藏族自治州“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



甘孜藏族自治州“十四五”公共法律

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甘孜藏族自治州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甘孜藏族自治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等有关要求,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加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实体平台建设逐步完善,热线咨询数量快速增长网络平台服务稳步提升。全州建成州、县(市)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9个,乡镇、街道 公共法律服务站289个,村社区 公共法律服务室2181个,基本实现州县(市)乡村四级全覆盖。“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热线融合实现并行,成功嵌入司法官网并运行,司法行政审批事项基本实现网上流转。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深刻复杂变化的发展环境对公共法律服务作用发挥提出新要求。我国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社会治理风险挑战增多,城乡形态深刻重塑、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利益格局深刻调整,迫切需要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提出新要求。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人民生活水平实现新跨越。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需要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更加充分、优质、便捷。

广泛应用新技术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提供新支撑。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技术不断涌现,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普及加快,有效提升精准服务、主动响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有利于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的转变。

(三)主要短板

公共法律服务品牌特色不鲜明。在打造法律服务品牌方面,法律事务产品的开发和供给跟不上需求,品牌特色不够明显,社会参与度不高,政府购买服务的机制不通畅,各项制度建设还有待规范和完善,工作目标及具体规划还需明确和缜密,管理和激励机制尚未建立和健全,缺乏集中打造具有我州鲜明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品牌,从而削弱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州委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加快推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全业务、全时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增加和优化服务供给,稳步提升保障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设团结富裕和谐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甘孜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优质、高效、便捷的专业法律服务保障人民权益,维护人民利益。坚持公平正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核心价值追求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坚持立足州情,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财力可负担性和人民群众需求变化,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法律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厘清政府权责边界,动员社会力量有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增强服务总体供给能力水平。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设施全面覆盖,服务网络互联互通,服务供给持续优化,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为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奠定坚实基础,推动各项事业在法治化轨道上行稳致远。

“十四五”时期甘孜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发展指标


类别
 
指 标
 
2020年情况
 
2025年目标
 
1.普法依法治理
 
法治文化阵地 覆盖率(%)
 
州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覆盖率(%)
 
20
 
50
 
县(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覆盖率(%)
 
20
 
60
 
乡镇(街道)宪法或民法典主题普法阵地覆盖率(%)
 
25
 
70
 
村(社区)骨干“法律明白人”数量(人)
 
2
 
5
 
村民小组(小区楼栋)普通“法律明白人”培养率(%)
 
20
 
90
 
2.法律援助
 
人均法律援助经费(元)
 
1.6
 
2.1
 
3.人民调解服务
 
全州专职人民调解员数(名)
 
300
 
1080
 
4.律师法律服务
 
每万人拥有律师数(名)
 
0.7
 
1.25
 
5.公证服务
 
公证机构标准化建设率(%)
 
1
 
20
 
6.司法鉴定服务
 
通过国家级资质认证认可(CMA、CNAS)的司法鉴定机构数
 
0
 
1
 
7.仲裁服务
 
仲裁机构标准化建设率(%)
 
0
 
90
 
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热线专席接通率(%)
 
72
 
90
 

三、夯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层基础

(一)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建设

1.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建设。构建以州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为枢纽、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为支撑、乡(镇、街道) 公共法律服务站为基础、村(社区) 公共法律服务室为基点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2.推动州、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提档升级。推广运用以“12348四川法网”网络平台为统领,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建设具有“线上线下法律咨询+办事”的州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规范化建设一批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 突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完善无障碍功能。发挥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提供综合服务、统筹调配资源、指导监管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平台运行等职能,将其打造成县域公共法律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

3.深化乡(镇、街道) 、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功能发挥。以司法所为依托,推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司法所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深入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力争县(市)级“枫桥式司法所”覆盖面达60%以上。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功能,将其打造成服务群众的主阵地和基层法律服务的主平台。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站(室)调整、巩固、提高,强化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服务指引功能。

(二)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

4.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升级改造。统筹整合“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融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服务,统一设立法律服务专家坐席。拓宽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服务投诉等综合性服务功能。针对州情实际需求,完善坐席分类 提供藏汉双语热线法律服务。

(三)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

5.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互联互通。在公共法律服务综合业务平台框架下,常规化使用“12348”四川法网和“12348”四川藏汉双语法网,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与业务办理系统深度对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向基层延伸,优化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机构查询和导航等在线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加大居民小区、新农村社区等自助法律服务设备配置,打通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四)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

6.推动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深度融合使用。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运营管理,将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各类服务资源进行数据化归集、分类、标记,以数据集中和数据共享为桥梁,让数据在不同平台间流转,通过扁平化模式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事项跨平台、跨层级、跨业务协同办理,形成“统一受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反馈”的服务闭环,运用统一的监管模式和监管标准对三大平台服务事项进行全流程动态监督实现三大平台互联互通、融合发展。推动基层实体平台与热线、网络深度融合使用,实现设备升级和功能优化。

7.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与其他公共服务互联互通。在省级统筹下,逐步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与诉讼服务、公共安全服务、检察服务、诉源治理、基层综合治理、政务服务以及其他公共服务的对接机制,实现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与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甘孜分站点、“天府通办APP”、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平台的融合对接。适应互联网时代在线诉讼发展和人民群众新需求,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诉讼服务的协同发展探索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诉讼服务站、共享法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与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共通探索形成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法律大数据供应链和在线诉讼统一数据技术标准。

(五)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科技信息化建设

8.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综合业务应用体系。加快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公共法律服务深度融合,深化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远程会见、综合指挥等应用智慧化建设,推进重要业务应用州、县(市)两级分布式部署,提升业务应用智慧化水平。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电子证照库”“电子文书库”,实现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案件“一案一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办、掌上办”支持各县(市)发展灵活多样的远程服务、自助服务、个性服务。

9.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基础支撑能力。迭代升级基础网络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横向、纵向贯通对接。推进“区块链+法律服务”运用省、州、县(市)三级互联互通的公共法律服务指挥调度网络,形成数据全面共享、功能高度复用、组件通用兼容、需求快速响应的服务支撑能力。

10.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决策研判。充分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省级统筹下建设州、县(市)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资源汇聚系统,全面汇聚、整合各类公共法律服务数据,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数据共享、互联互通,有效支撑各级业务应用之间业务协同。加强多维度、多角度的动态分析研判,提升大数据在公共法律服务和法治建设态势感知、辅助决策、预测预警、精准服务中的应用水平。

四、突出区域特色,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

(一)提升普法工作质效

11.落实普法责任。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制度。推行“以案释法”制度。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与安全、新时代平安甘孜建设新需求、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法律法规 组织开展好“法治甘孜行”一月一主题活动。

12.突出普法宣传针对性。实施普法宣讲“三个专题”:结合“民族团结进步进家庭”实践行动,开展“家庭家风家教”法治宣传教育专题活动,为建设团结富裕和谐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甘孜营造良好的农牧区基层法治环境开展“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促进现代治理能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专题活动,紧盯基层依法治理中的突出问题,深刻把握基层群众对社会安定有序、社会公平正义、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重点期许和需要突出重点普法群体,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开展全州“洞嘎波”普法工作统一品牌创建,集中州县各方面法治宣讲人才,精心组建一支州级、若干支县(市)级“八五”普法暨《民法典》“双语”“甘孜绿芽未检团队”骨干宣讲团,进一步夯实基础,全面助力平安甘孜、法治甘孜建设。

13.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建成一批集地方特色与现代法治文化于一体的法治文化阵地等,推动法治文化与州内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禁毒宣传教育基地和公共文化机构等阵地,推进法治文化设施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一体规划建设。结合实际推进一县(市)一法治文化公园(广场)、一乡(镇)一法治讲堂、一村(社区)一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书屋)等法治文化实地阵地建设,打造靓丽法治文化阵地名片。提高法治文化阵地使用率,探索建立法治文化阵地管理使用长效机制,体系化、常态化统筹开展全州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基层单位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建设法治“微景观”。积极申报全国性、全省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命名活动,打造一批叫得响、用得上的全州法治教育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发挥法治教育基地示范引领作用。

14.加大法治文化产品供给。加强州、县(市)法治融媒体建设。构建智能化、专业化的新媒体普法平台,实现县级以上地方新媒体普法平台与四川普法平台互联互通。形成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探索建立“企业运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社会资助、百姓受惠”法治文化建设模式。加强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扶持力度,鼓励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新闻出版单位以及文艺团体创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小品、法治歌曲、法治动漫等法治文艺作品,打造藏汉双语广播电视普法精品栏目。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推动法治文化融入机关文化、校园文化、乡村(社区)文化、企业文化、网络文化,不断丰富法治文化活动的载体和形式。

15.推动法治文化传承发展。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广大家庭中生根。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充分挖掘红色文化资源,推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四川甘孜段建设,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讲好红色法治故事。支持泸定、甘孜等地打造红色法治文化示范基地,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

(二)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16.健全法律援助保障体系。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贯彻实施,认真落实法律援助责任。参照全省基本公共服务(法律援助)实施标准,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普惠、便捷。加强全州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州、县(市)法律援助全覆盖,评选全州法律援助对口帮扶典型案例。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对口帮扶和异地协助机制,打造民族地区法律援助对口帮扶样板和驻州外法律援助工作站。

17.抓好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持续加大对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依法有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科学合理确定经济困难标准和范围,拓宽覆盖人群。建立重点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现农民工欠薪法律援助“一站通办”“一线通办”“一网通办”。

18.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充分运用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开展“互联网+法律援助”实现法律援助案件从申请受理到质量评估等全流程线上运行。

(三)创新升级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

19.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构建“调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统筹整合调解、公证、仲裁、裁决、复议等纠纷预防解决机制完善多方参与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的工作格局。

20.完善组织建设。巩固规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 人民调解组织。按照“应建尽建 ”原则 ,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医疗卫生、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服务、知识产权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拓展。打造一批标准化“双语型”人民调解组织,加快完善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构建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21.优化队伍结构。大力加强专业化、专职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吸收更多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和社会人士参与人民调解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调解服务,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的高素质人民调解员队伍。打造18个标准化“双语型”人民调解组织。培育100名星级人民调解员。

22.强化品牌引领。积极推进特色品牌调解室建设。打造“卡达嘎波”“石榴籽”等一批州级品牌调解工作室,在政府监管下,鼓励支持具备条件单位依法依规设立调解工作室,同时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调解员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推动人民调解组织服务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

(四)优化律师法律服务

23.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队伍使用。进一步扩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制度覆盖面。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各级党政机关要在2022年实现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配备。完善公职律师制度,力争“十四五”期间实现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优化公职律师管理、培育和使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作用。

24.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加强法律服务高端人才培育,培养法律服务领军人才10名(律师5名公证员2名司法鉴定人2名仲裁从业人员1名)后备人才20名(律师10名公证员4名司法鉴定人员4名仲裁从业人员2名)。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和发展,积极争取内地优秀律师事务所在甘孜发展并设立分支机构,同时加强本地律师人才的培养,培育50名律师行业专业人才。

(五)拓展公证服务业务领域

25.加强公证机构能力建设。落实公证机构改革政策,鼓励支持本土法律人才推进公证业务和管理信息化应用,加大公证行业内部协查和相关部门间数据共享,提升标准化公证机构覆盖率。优化公证服务,深入推进公证服务利企便民政策,实施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一次性告知制、告知承诺制,深入开展公证办理“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完善传统服务事项的规则、细则、业务规范,创新公证服务方式方法,优化服务流程。拓展创新业务领域,进一步深化公证在服务金融、民营企业、保障“三农”、产权保护、司法辅助事务、家庭事务、竞技体育、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等领域的实践。充分利用公证的预防性司法制度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推广运用公证在线平台,综合运用公证证明、保全证据、现场监督、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等制度特色和职能优势,不断拓展创新服务领域和项目。

(六)推进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

26.鼓励支持司法鉴定机构建设。争取引进州外知名司法鉴定机构在州内设立分所,大力推进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建设。依托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专业机构等优质资源,以国家级资质认证认可机构为龙头、高资质高水平机构为支撑、专科型特色机构为亮点,形成不同类型司法鉴定机构优势互补、社会共享、持续发展格局。提高司法鉴定信息化水平,优化使用司法鉴定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不断完善涉及司法鉴定数据的共建、共享、共用机制,提升司法鉴定服务能力,加强司法鉴定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七)深化仲裁机构改革发展

27.推进仲裁机构的设立。建立甘孜州仲裁委员会并积极引进州外知名仲裁机构,开展商事、运输、投资等领域的民商事争议仲裁业务。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建立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加强旅游投诉纠纷仲裁中心试点城市建设,鼓励仲裁机构搭建旅游投诉纠纷仲裁平台,建立旅游仲裁员名册和旅游纠纷处理专家库。支持和鼓励高等院校联动仲裁机构和企业,共建仲裁人才培养教育基地。

(八)服务基层依法治理

28.服务城乡社区依法治理。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实施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清单制和管理考核制,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提升行动,村(社区)法律顾问中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比例提升20%。大力实施村(社区)和寺庙“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到2025年全州每个村(社区)有5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每个村民小组(小区楼栋)至少有1名“法律明白人”,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户“学法用法示范户”。寺庙建立“法律顾问 +村(社)干部+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基层依法治理骨干体系。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鼓励智慧法治社区建设,加强基层统战治理能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快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智能化、精细化、现代化水平,构建数据一体化、管理智能化、移动互联化、指挥可视化的社区矫正新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支持和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组织,建立1支公共法律服务志愿队伍吸引100人成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

29.服务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探索建立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加强各级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和服务活动的优化整合和统一调度,为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提供精准快捷、优质高效的应急公共法律服务。

五、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一)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建设

30.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引导法律服务资源依法跨区域流动,探索引进知名州外法律服务机构到州内开设分支机构,鼓励法律服务人才向甘孜地区流动。实现法律援助机构在州、县两级全覆盖,力争实现各县(市)至少有1家律师事务所(有1名以上律师)、1家公证处(有1名以上公证员)。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布局和运行。加快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打造5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样板,实现公证实时视频协同办证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远程法律帮助、法律服务。新建5个公共法律服务(站)样板,推进重点寺庙依法治理。积极争取“四川同心律师服务团”和“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等公益法律服务品牌援助。开展甘孜州法律服务汉藏双语人才培育工程,培育100名汉藏双语法律服务人才。

31.强化乡村振兴公共法律服务精准化。在乡村振兴试点县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典型引领,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力争打造1个乡村振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样板,2个乡村振兴公共法律服务站(室)样板,服务农村产业振兴,为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旅游、农村产权流转等重点领域提供法律服务,探索引进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服务。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探索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探索“视频化”法律服务,在乡(镇)推广配备“法律服务机器人或者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机”,补齐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短板。服务农民权益保障,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重点群体的法律援助,积极维护新就业形态下外出务工人员劳动保障权益。服务乡村人才振兴,通过招录、聘用、政府购买服务、发展志愿者队伍等方式,充实乡(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力量。加强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推动有条件的乡村配备至少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

(二)拓宽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领域

32.加强高校公共法律服务。鼓励地校合作充分整合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争取在州内高校设立1个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站),提供包括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解等的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打造公共法律服务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基地。

33.加强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完善全州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优化服务供给,深化协作机制。支持建立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专家库、志愿服务队,加快“老兵调解工作室”等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建设,为退役军人提供普惠、精准、及时的优质公共法律服务。

34.夯实安置帮教工作基础。引入社会参与机制,积极争取建设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和安置帮教工作师资库,实现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争取安置帮教专职社工人员配置。推进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强安置帮教与监狱、社区矫正的系统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加强释放衔接工作,落实重点帮教对象的安置帮教。建设完善食宿、教育、培训、救助等功能完备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

35.提升服务民营经济效能。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力争每个县(市)组建“民营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团”1个,推进民营企业“法治讲堂”“法治体检”常态化加强民营企业权益保障,推动全州外来企业投诉服务中心有效运行,鼓励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商(协)会建立民营(外来)企业投诉服务工作站,力争打造标准化、规范化的民营(外来)企业投诉服务工作站1个。为企业提供投诉申请受理、困难协助处理、法律政策咨询等集成服务,实现调解、复议、仲裁、诉讼、裁决有效衔接,构建涉企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平台,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六、健全实施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

36.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领域、全过程,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强大动力。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区“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督促和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地落实。

(二)加强统筹协调

37.建立健全州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联系协调机制。加大对跨区域、跨部门重大事项协调力度,研究推动重点任务、重大改革、重大项目,谋划推进具体工作事项。司法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农业农村、信访等部门,协调推进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实施、服务运行等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示范。

(三)加强基础保障

38.全面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试点。建立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机制。将公共法律服务经费需求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动态调整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保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落实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的单独设立,充实人员力量,选齐配强法律援助机构专门力量,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逐步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范围和规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用好各类资金,注重经费使用绩效。

(四)加强人才保障

39.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机构作用,探索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人才教育培训的指导,定期开展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人才职称评定、人才引进、专业评价等政策,建立健全激励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促进人才队伍均衡发展。

(五)加强监测评估

40.加强部门联动强化风险隐患预警定期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监测评估。健全《甘孜州“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的绩效评估体系,跟踪督促各县(市)相关规划内容的实施,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开展中期评估,促进规划落地落实。创新宣传方式,加强舆论引导,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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