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办函〔2018〕114号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海螺沟国有资产整合领导小组的通知
泸定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按照6月1日州政府专题研究海螺沟景区发展相关事宜会议精神,为高效有序推进海螺沟国有资产整合工作,切实理顺管理体制机制,经州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海螺沟国有资产整合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 长:赵 波 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友 珍 州政府副秘书长
南 宏 州国资委主任
祝邦文 泸定县政府县长
颜 磊 海螺沟景区管理局局长
成 员:洛绒土登 州委群工局局长
陈天康 州发改委主任
曲 梅 州卫计委主任
文建国 州财政局局长
仁 青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 蕾 泸定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邱发国 州国资委副主任
马 宁 海螺沟景区管理局调研员
易 刚 州投资发展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彭建军 州旅游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
杨晓建 海螺沟景区资产经营公司经理
毕 勇 康定国家粮食储备库经理
工作职责:统筹、指导州级相关部门、泸定县、海管局清理海螺沟景区所辖国有资产,协调解决整合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评估拟整合资产,科学制定资产移交方案,督促加快实施海螺沟国有资产整合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国资委,由南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颜磊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海螺沟国有资产整合工作全面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解散。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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