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办函〔2018〕22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去冬今春,全州各级森林草原防火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针,通过全州上下的共同努力,森林草原火灾得到有效防控。去冬以来,全州共发生森林火灾4起,其中,理塘县发生一般森林火灾1起,雅江县发生较大森林火灾1起和重大森林火灾2起,火场过火面积2586.3公顷,受害森林面积1291.45公顷,森林火灾损失率为0.47%。全州共发生草原火情火灾8起,过火面积48公顷,其中,康定市发生草原火情3起,新龙县发生草原火情1起,道孚县发生草原火情1起和一般草原火灾1起,泸定县发生草原火情1起和一般草原火灾1起。
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鼓舞干劲,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去冬以来无人为造成森林火灾和草原火情火灾的九龙、丹巴、乡城、稻城、得荣、巴塘、炉霍、甘孜、德格、石渠、白玉11个县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各县(市)各部门要学习先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确保不发生人为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全州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安全,为创建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作出新的贡献。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