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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20年度全州政务信息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2020-02-17 07:34:52
来源:
州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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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办函〔2020〕10号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2020年度全州政务信息

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0年全州政务信息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采用渠道

当前我州政务信息刊载载体有《政务参阅》《政务专报》、州政府门户网站、“中国甘孜”政务微信。向上级推送的主要刊载载体有省政府办公厅《政务晨讯》《要情专报》《政务交流》,国务院办公厅《国办要情》《国办专报》。

二、计分办法

(一)约稿信息采用后按照采用渠道计分,未按要求完成约稿任务的每次扣5分。反映难点堵点、意见建议类信息采用后除按照采用渠道计分外,再加2分。

(二)《政务参阅》采用的甘孜要情信息每条计3分。州内简讯每条计1分。《政务专报》采用信息每条计5分。州政府门户网站、“中国甘孜”政务微信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分,政策解读每条计5分。

(三)由州政府办公室采集上报省《政务晨讯》信息每条计3分、采用计5分;上报省《要情专报》信息每条计4分、采用计8分;《政务交流》采用每条计8分。

(四)由省政府办公厅采集上报《国办要情》《国办专报》等刊物的信息每条计5分、采用计15分。

(五)采用信息获国家领导人批示的每条计20分,获省领导批示的每条计10分,获州领导批示的每条计5分。

(六)政务信息采取累加计分制,同一信息被不同渠道采用,以累加方式计算分值。错情信息一次扣5分,信息被采用后重复报送的扣3分。政务信息统计由州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科负责,每年统计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

三、报送途径

所有政务信息均需通过“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府系统云协同办公平台”(电子政务外网,网址:http://oa.gzz.sc.cegn.cn)进行报送,其他渠道报送信息一律不计分。

附件:2020年度政府信息工作目标任务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3

附件2

2020年度政府信息工作目标任务

一、各县(市)目标任务分值

康定市 260 泸定县 260

丹巴县 260 九龙县 260

雅江县 260 稻城县 260

理塘县 260 巴塘县 260

乡城县 260 道孚县 260

炉霍县 260 甘孜县 260

白玉县 260 得荣县 260

新龙县 260 德格县 260

石渠县 260 色达县 260

二、经济综合部门目标任务分值

州发展改革委 90 州经济信息化局 90

州财政局 90 州自然资源局 90

州生态环境局 90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90

州交通运输局 90 州水利局 90

州农牧农村局 90 州林草局 90

州商务合作局 90 州国资委 90

州扶贫开发局 90 海管局 60

亚管局 60

三、政务社会部门目标任务分值

州教育体育局 80 州科技局 80

州民族宗教委 50 州公安局 80

州民政局 80 州司法局 80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0 州文化广电旅游局 80

州卫生健康委 80 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50

州应急管理局 80 州审计局 50

州市场监管局 80 州统计局 80

州医保局 80 州综合执法局 80

州行政审批局 80 州机关事务局 80

喇荣寺管委会 20 驻蓉办 20

驻京联络处 20 州民干校 20

州地志办 20 色达五明佛学院 20

四、省驻州部门目标分值

州税务局 80 甘孜国安局 20

甘孜统计调查队 80 人行甘孜中心支行 40

州烟草专卖局 20 甘孜银保监分局 40

州气象局 40 州邮政分公司 20

州通信发展办 20 农行甘孜州分行 20

建行甘孜州分行 20 农发行甘孜州分行 20

州农村信用社 20 州电信公司 20

州移动公司 20 州联通公司 20

人保财险甘孜分公司 20 国网甘孜供电公司 20

邮储银行甘孜州分行 20

备注:各县(市)基本分值为180分,直报信息为80分(需完成直报信息500条计40分,完成用稿5条计40分),共需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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