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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2020-08-01 02:16:00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阅读数:
10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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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办函〔2020〕48号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20〕8号)精神,推进全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州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各县(市)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电子档下载地址:http://www.sc.gov.cn/10462/c101524/zwgkbzhjs.shtml),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公开事项,在2020年8月30日前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集中公开。各县(市)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照本级政府公布的相关领域事项标准目录和州级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目录(网址:http://www.gzz.gov.cn/gzzrmzf/c110347/baseMl.shtml),在2020年8月30日前,完成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村(社区)三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目录编制,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集中公开。

二、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充分应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平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各县(市)政府门户网站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及省州有关要求,统一规范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以及相关信息的迁移和完善,专栏数据将作为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考核的依据。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场所等设置参考四川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平台建设规范》(DB51/T 2661—2019)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进行优化完善。

三、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各县(市)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四、健全政策解读和公众参与机制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并落实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同步部署安排工作机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意见征集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要充分应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新媒体等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进行及时回应。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充分应用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公示栏以及其他群众喜闻乐见的便民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五、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各县(市)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坝坝会等渠道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集中力量,打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攻坚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县(市)政府办公室作为本级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及时安排部署,加强督促指导,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做好衔接指导。州级有关部门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于2020年8月20日前完成本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目录调整修订;并认真做好同上级对口部门的衔接,及时跟进其他领域公开标准指引,指导督促县(市)相关部门抓好标准指引的落实和公开目录的调整修订。

(三)强化监督检查。州政府已将各县(市)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纳入对县(市)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内容,各县(市)政府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州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科,联系电话2833737)。州政府办公室将于9月初对各县(市)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并扣除相应目标分值。

附件: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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