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办函〔2020〕41号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充实甘孜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精神,经州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进行调整(任期5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委员: 郑天强 州政府副州长
副主任委员:陈应轩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文建国 州财政局局长
安世辉 州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委 员:
(一)领导和专家代表
谷 云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志超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杨庆环 人行甘孜中心支行副行长
杨 乔 甘孜银保监分局组织部部长、人事科科长
窦 武 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胡德权 州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信贷部部长
喻 堃 州公积金管理中心高级工程师
(二)单位代表
付发银 州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副主任
杨 骏 州教育体育局会计
邹家凌 州农牧农村局计财科科长
马 燕 州文化广电旅游局财务科科长
泽仁卓玛 州卫生健康委规划财务科科长
赵永治 州国资委办公室主任
王春华 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部部长
(三)职工代表
方 凯 州公安局科员
郑红云 州林草局主任科员
唐 云 四川民院人事处职工
李 斌 州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刘立琼 州医院财务部部长
刘定从 州电信公司财务部经理
缪 苗 国网甘孜供电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
主要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拟定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确定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以及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由安世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窦武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