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办函﹝2021﹞16号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报送《2021年全州30件民生实事目标
任务资金分解和进度安排方案》的通知
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牧农村局、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医保局、州通信发展办:
现将《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办﹝2021﹞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目标任务资金分解和进度安排表〉的通知》(川府督查﹝2021﹞16号)转发你们,请务必按照省上实施方案和资金分解与进度安排表,及时将涉及本部门的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到各县(市),并于3月10日前将分解方案(含表格)书面报州政府办公室和州财政局。(联系人:李莉,联系电话:2836126,电子邮箱:196145836@qq.com)、州财政局(联系人:陈紫琳,联系电话:2832362,电子邮箱:516886190@qq.com)。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