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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出台 方案、办法、通知 鼓励文艺创作
2019-05-15 02:17:20
来源:
《甘孜日报》社
阅读数:
18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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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树精品意识 繁荣文艺创作

A速读甘孜州精品文艺创作行动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

●紧紧围绕州委总体工作格局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国梦”为时代主题,以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重点,以彰显甘孜特色为着力点,以出作品、出精品、出人才为目的,以开展各类创作活动为抓手

●发挥各类文艺团体作用,广泛调动文艺工作者和文艺爱好者积极性,努力创作生产更多优秀文艺作品,打造推出更多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

目标思路

●突出优秀传统文化、重大革命历史、现实“三类题材”

●开展采风创作、主题创作、作品征集、项目扶持、作品提升“五大活动”

●推进各个艺术门类繁荣发展,创作一批具有甘孜特色、彰显风格、展示风采的文艺精品

●提升文艺创作活力、文艺精品创作水平、文艺作品价值引导力、文艺人才队伍素质、文艺成果共享水平、文化品牌效应、文艺作品传播力影响力,在出精品、攀高峰上取得新突破,推动甘孜文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主要内容

●抓内容,强价值引领

优秀传统文化题材作品

围绕康巴文化、格萨尔文化、情歌文化、特色地域文化,提炼主题、获取灵感、汲取养分,创作推出一批彰显文化自信、展现文化底蕴的优秀作品

重大革命历史题材作品

以红军长征在甘孜、十八军进藏等红色革命历史为素材,艺术再现中国革命的光辉历程,提炼和诠释中国革命的宝贵精神财富,传承和弘扬红色基因,表现信仰之美和崇高之美

现实题材作品

推出一批反映各领域、各行业、各条战线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辉煌业绩的优秀作品,以巧妙的艺术性和强烈的感染力去体现时代价值和精神内涵,创作推出一批观念、内容、风格、流派交流互鉴的优秀作品

●抓活动,强载体推进

开展采风创作活动

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农村牧区、重点项目建设现场收集素材,注重挖掘特色文化和干部群众文化需求,有针对性组织开展专题性创作,推出群众喜爱的文艺作品。

开展主题创作活动

紧扣脱贫攻坚、全域旅游、乡村振兴、生态文明、民族团结进步等主题,加强重大创作选题孵化研究,精心策划和创作反映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和现实题材的重点项目

开展作品征集活动

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安排部署,聚焦“中国梦”、讴歌新时代主题,围绕实施“六大战略”、推进“三创联动”和乡村振兴等,广泛开展主题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推出更多优秀作品

开展项目扶持活动

分年度、分批次、分门类确定一批重点扶持创作项目,给予一定资金资助,积极申报争取国家艺术基金、省级创作资金等重点项目支持。对标“五个一”工程等国家和省级重大奖项,创作和打造一批优秀文艺作品和有影响的文化品牌活动,提升文艺作品的档次和水平

开展作品提升活动

注重发扬“工匠”精神,对重点创作项目和优秀作品进行反复加工和打磨,努力打造代表甘孜最高艺术水准的标志性、品牌性、代表性的文艺精品

●抓队伍,强人才支撑

培育发展多元化文艺人才队伍

抓好三支文艺队伍建设,以州级专业团队和各文艺协会为主体的专业文艺队伍,以县(市)文化馆、格桑花(乌兰牧骑)演出队为主体的群众文艺人才队伍,以新文艺组织、新文艺群体、新文艺聚落、个体文艺工作者为主体的新文艺队伍。同时,注重培育文艺市场主体,探索建立文艺演艺联盟

着力培养文艺领军人物

充分发挥文艺领军人物的带动和示范作用,每2年开展一次文艺领军人才评选活动,支持文艺领军人物建立工作室、创作室,积极为其课题研究、精品创作、文艺交流、传艺授徒等提供服务。同时,通过扶持重点文艺工程、重点文艺研究项目,凝聚和吸引更多的优秀文艺人才,推动优秀文艺精品创作

明确重点职责任务

专业队伍对标“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群星奖、骏马奖等国家级奖项,推动创作一批“有筋骨、有温度、有道德、艺术感染力强”的精品力作,切实解决有数量缺质量、有“高原”无“高峰”问题

加大培训培养力度

制定文艺人才培养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文艺人才培养体系,建立文艺培训辅导、学习深造、挂职锻炼、观摩考察等制度

●抓机制,强激励保障

完善引导机制

坚持价值引导,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方位贯穿、深层次融入到文艺创作全过程

坚持规划引导,建立重大创作题材选题库、文艺精品创作项目库,着力用创作规划引导精品文艺创作

坚持效益引导,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做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抓共赢

完善推进机制

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

加强对文艺创作的指导,编制创作规划,制定政策措施,科学组织实施,促进创作繁荣

完善激励机制

按照“创作前引导、创作中扶持、创作后奖励”原则,着力扶持发展具有品牌性、地域性、方向性的重点文艺项目

制定出台《甘孜州重点文艺创作扶持与奖励办法》,激发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热情

完善推广机制

完善文艺作品评价标准,按照“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市场检验”相统一的评价标准,加大文艺评论力度

实施优秀文艺作品宣传推广工程,组织开展优秀文艺作品进乡村、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军营、进企业活动,积极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各类文艺评选活动和各类巡回展演活动

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

●强化责任落实

●强化督查考核

●强化宣传报道

B速读甘孜藏族自治州重点文艺作品创作扶持和奖励办法(试行)

目标思路

●激励全州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

●推出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文艺精品

●繁荣发展文学艺术事业

●丰富农牧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州级相关部门组成全州重点文艺作品创作扶持和奖励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评审小组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文艺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认定

●扶持和奖励对象

项目主创人员原则上应是具有较强的创作和创新能力、本艺术领域具有一定的造诣,在甘孜州生活、工作的文艺家、文艺工作者、文艺爱好者

●州内各文艺团体、文艺家协会

各县(市)委宣传部、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联牵头组织实施的原创文艺精品工程

甘孜州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企业、新文艺组织、新文艺群体

非甘孜州籍文艺家创作的州籍题材的重点作品亦可申报扶持

经州委、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扶持的其他文艺精品项目

项目申报

(一)申报范围

具有较高艺术水准的原创文艺作品均可申报扶持立项或奖励

文学(含电影、电视剧本)

音乐、美术、舞蹈(含歌舞剧、话剧等)

戏剧曲艺、影视(含纪录片、微电影、广播剧等)

书法、摄影、民间文艺、文艺类翻译、文艺评论

(二)申报条件

1)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反映重大主题的文艺作品

2)重大文艺采风、文艺展演、文艺研讨、文艺赛事活动

3)获得省和国家级重要奖项的文艺作品;在国内重要报刊发表的文艺作品;新加入省和国家级文联直属文艺家协会、省和国家级作家协会会员

(三)申报办法

1)州级相关部门牵头实施的重点文艺作品创作,由州级相关部门直接报送州委宣传部文艺科

2)各县(市)委宣传部、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联申报的扶持类作品和奖励类作品,由各县(市)委宣传部报送州委宣传部文艺科

3)州文联各文艺家协会、行业文联、文艺企业、新文艺组织、新文艺群体及作者个人申报的扶持类作品和奖励类作品,由州文联报送州委宣传部文艺科。

(四)申报材料

1.扶持类作品

1)填报《甘孜州重点文艺作品创作扶持项目申报表》

2)单位申报需提供本单位的申请报告,个人申请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文艺创作简历

3)涉及运用和改编他人作品的项目,需提供原作品相关权益人书面授权书

4)以自有资金(非公共财政资金)投入为主创作申请文艺精品扶持的项目,需提供自筹资金有效证明

2.奖励类作品

1)填报《甘孜州重点文艺作品奖励申报表》

2)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作品发表报刊原件、出版作品原件,以及所获奖金额度或稿费证明等

(五)扶持和奖励标准

1.扶持标准

1)重点文艺作品创作扶持标准

根据州、县(市)相关部门、文艺家协会、文化企业、新文艺组织、新文艺群体和行业文联等申报的重点文艺创作扶持项目,每年确定3至5件,每个项目给予3万元至20万元的扶持资金

2)采风创作和展演、研讨活动类扶持

文学、音乐、舞蹈(含歌舞剧、话剧等)、曲艺、戏剧、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等大型采风创作,文艺展演和重要研讨会,每台(场)次活动扶持2万元至5万元

2.奖励标准

1)获得重要奖项的奖励标准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群星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中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电影金鸡奖、大众电影百花奖、中国戏剧奖、中国美术奖、中国美术展览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电视文艺星光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电视金鹰奖、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的,按国家奖励金额,州上按1:0.5奖励。获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巴蜀文艺奖、四川省文学奖,四川省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优秀作品奖的,按省上奖励金额,州上按1:0.5奖励

2)作品发表类奖励

在《人民文学》《当代》《收获》《文艺报》《十月》《中国作家》《民族文学》《四川戏剧》《西藏文艺》《章恰尔》国内重要报刊发表文艺作品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按照作者作品获得稿酬的1:0.5奖励

3)协会会员奖励

新加入国家文联直属文艺家协会、中国作协,每人分别一次性奖励2000元。加入省文联直属文艺家协会、省作协会员,每人分别一次性奖励500元

4)扶持和奖励资金包含税费,由单位扣缴

工作流程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申报通知并通过媒体发布消息,启动申报评定流程

(二)各县(市)委宣传部、文联、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州文联文艺家协会、州级文化单位等对申报项目(含辖区内文艺企业和个人申报)进行初审后,以件为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附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后,提交领导小组审定,扶持和奖励项目在相关媒体公示

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拨付扶持奖励资金

C开展优秀文艺作品创作“七个一”活动图解

“七个一” 创作

一批优秀公益广告

一批优秀歌曲

一批优秀舞蹈

一批优秀图书

一批优秀微视频(含微电影)

一批优秀语言类作品(含小品、相声)

一批优秀戏剧(含话剧、音乐剧、舞剧及藏戏)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全州组织宣传工作会议部署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和文艺爱好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生活

●围绕脱贫攻坚、全域旅游、乡村振兴、生态文明、民族团结进步等主题,策划创作一批弘扬民族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体现正确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的优秀文艺作品

●推出更多既能立得住、叫得响,又能传得开、留得下的精品力作,推动我州文艺创作由“高原”向“高峰”迈进,为决胜同步全面小康、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活动任务

●各县(市)

要结合重大时代主题,彰显地域文化特色,重点抓好音乐、舞蹈、曲艺等文艺作品创作,每年创作推出音乐和舞蹈分别不少于2个、曲艺节目不少于1个、微电影或微视频不少于1个、公益广告不少于2个。同时,积极抓好摄影、美术、书法、图书、戏剧、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等文艺作品创作

●州文化馆

要重点围绕重大文化活动组织创作,每年创作推出歌曲、舞蹈、曲艺类作品分别不少于2个

●州歌舞团

要做好音乐、舞蹈、剧目的创作生产,每年至少创作歌曲2首、舞蹈3个,每两年至少创作剧目1个,切实指导各县(市)艺术团体抓好文艺作品创作

●州文联和各文艺家协会

要积极组织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开展“七个一”创作活动,每年分别在文学、音乐、舞蹈、曲艺、摄影、美术、书法、影视、戏剧等各个艺术门类推出优秀作品不少于1件,并围绕“七个一”创作活动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开展优秀文艺作品评选、推荐等活动。

活动保障

●各县(市)委宣传部和州级相关部门(单位)要要按照“清单制+责任制”要求,定主题、定人员、定经费、定责任、定目标,确保创作活动顺利开展

●州委宣传部加强对“七个一”活动的督促考核,把“七个一”活动纳入对各县(市)、各单位业务考核重要内容,结合重点文艺作品扶持和奖励工作,每年评选一批重点作品优先纳入扶持奖励范围

●州委宣传部对活动推进不力、效果较差的县(市)和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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