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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甘孜州现代农业园区认定及管理和激励考评办法》
2019-07-02 10:21:40
来源:
州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25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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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州委、州政府出台了《甘孜州现代农业园区认定及管理和激励考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更好地理解该《办法》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办法》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出台的意义

《办法》提出将现代农业园区作为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重要路径,是实现产业兴旺的“牛鼻子”。明确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要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通过5年持续推进,构建我州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体系,推动建成一批守法依规经营、产业特色鲜明、加工水平高、产业链条完善、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品牌影响力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要素高度聚集、辐射带动有力的现代农业园区,成为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的坚实基础和核心载体。

二、创建的标准

《办法》对标《四川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评激励方案》,对州级现代农业园区的基地建设、设施装备、产品加工、农业新业态、品牌培育、科技支撑、组织方式等7个方面建设内容给出具体标准。

基地建设方面,要求重点聚焦优质粮油、绿色蔬菜、生态食用菌、道地中药材、特色林果、特色畜禽等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选择培育壮大1-2个主导产业,主导产业产值占园区农业总产值的70%以上,园区总产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单位产出效益高于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规模上也有规定,明确园区规模达到3000亩以上,种养结合循环发展。

设施设备方面,要求园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耕地总面积50%以上,机械化耕作水平达60%以上,粮食作物机播(收)水平达到60%以上,经济作物机播(收)水平达到20%以上,畜禽养殖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需要,农业综合信息化水平达到50%以上。园区水果、蔬菜等农产品预冷率达50%以上,冷链运输率达40%以上,肉类冷藏率、冷链运输率均达100%,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率达60%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1:1,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回收处置率达85%以上。

园区还要大力发展新业态。促进农旅融合、农商融合,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电子商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明确益农信息社要实现全覆盖,电商销售额占比达到30%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面达40%以上。

品牌培育要突出创建、营销和监管三项工作,实施“五大工程”,打造“圣洁甘孜”区域品牌,力争品牌农产品产量占比达到75%以上,销售金额占园区销售金额的60%以上。

此外,州级现代农业园区要求健全科技创新孵化体系,种植业良种覆盖率达到92%以上,畜禽主导品种覆盖率达50%以上,主导产业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率达到90%以上。园区明确提出要依托主导产业,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集体牧场、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利益联接机制。明确园区要率先健全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培训、扶持、社保、退养等制度,率先实现农民职业化发展。园区内有新型职业农民的村民小组占比达70%以上。探索让农户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的新模式,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出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

三、组织实施与考核

《办法》明确实施主体,州级现代农业园区认定将由甘孜州农业农村暨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第一年度的考评工作从2019年6月开始,以后每年开展一次。

各县(市)人民政府向州农业农村暨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申请,州农业农村暨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州级相关部门对各县(市)提交的州级现代农业园区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抽查,提出审核意见,形成拟认定的州级现代农业园区名单,向社会公示,并提请州政府命名授牌。

园区考核,由州农业农村暨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县(市)人民政府每年10月底向州农业农村暨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递交自评报告,州农业农村暨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州级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核查,提出考核意见,作为年度考核结果。

四、奖补激励

将州级现代农业园区纳入甘孜州“六大战略”财政奖补政策予以奖补,并在项目安排、资金补助等方面给予倾斜。

评定数量,通过4年力争到2022年在全州创建10个州级现代农业园区。

五、支持政策

进一步明确在多元投入、用地保障、改革推动、人才支撑等方面强化,对园区建设给予全面政策扶持。

建立完善建设投入保障机制,整合用好涉农财政资金投向园区建设,支持市(县)组建农业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探索建立农业产业贷款分险制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满足农业农村发展需求,各地按不低于省上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的8%予以单列,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对从事森林康养、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助设施建设用地可再增加3%,园区内符合条件的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支持各地打破区域界限,统筹各级园区规划,实现园园相连,连线成带,产业连片集中发展。重点鼓励和支持农业企业家、大中专毕业生、科技人员、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等群体进入园区领办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组织等。

《办法》明确全州将建立园区建设月报或季报制度,州级园区实行年度考评,动态管理,对园区建设推动不力、进度缓慢、水平不高等情况,要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发生重大农业生态环境事故、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大疫情事故的,取消现代农业园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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