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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国资委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政策解读
2019-10-18 07:32:58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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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州印发《甘孜州国资委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972日,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要求厘清州国资委职责,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根据《甘孜州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甘孜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甘孜州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机改发〔20191号)和《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甘府办〔20191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出台《清单》。

二、目的意义

推行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贯彻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转变出资人代表机构职能和履职方式、打造现代国有企业的重要举措。

《清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州国资委根据州人民政府委托作为授权主体,依法科学界定职责定位,依据股权关系对国家出资企业开展授权放权。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在清单之外,出资人代表机构不做干预;清单之内,也要尽可能减少事前审批、事前备案,切实给企业减负。同时,有利于提高州属企业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三、适用对象

适用于州人民政府授权由州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州属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各级全资、控股子企业。

四、权力清单

权力清单是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权责边界、促进简政放权的重要抓手。州国资委在对其所行使的公共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依法界定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与权限,然后将职权目录、实施主体、相关法律依据、具体办理流程等以清单方式进行列举,并向社会开。《权力清单》涉及内容共10项,主要条款如下:根据州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州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1项;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1项;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1项;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1项;按照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1项;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1项;根据州委授权,负责部分国有资产在县(市)的州属重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考察任免及管理工作1项;协调中央、省驻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1项;负责督促指导州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并根据上级党组织授权,督促指导中央和省驻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1项;负责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项。

五、责任清单

责任清单中,明确州国资委必须承担的责任、履职的事项。做到“法定责任必须为”,明确州国资委“职责边界”。通过“责任清单”限制乱作为,但绝不意味着可以不管。州国资委应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将该管的切实履行责任义务,有利于促进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企业监管。《责任清单》涉及内容共9大项18条,主要条款如下:规划与投融资监管2项;指导改革发展4项;经营预算管理1项;财务监管1项;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2项;安全环保1项;企业领导人员管理2项;国有资产交易4项;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1项。

六、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具体明确州国资委不能审批和严格禁止实施事项。《负面清单》涉及内容共21条,其中:请示上报类5条,审批限制类10条,严格禁止类6条。请示上报类由投资项目3项、融资担保2项、企业改制2项、国有资产交易2项、企业领导人员管理1项组成;禁止审批类由投资项目16项、企业改制8项、企业破产退出1项、资产转让增资扩股3项、资产评估3项、企业领导人员薪酬2项、企业担保5项、抵押设置4项、对外捐赠3项、财务监督6项组成;严格禁止类由企业兼职1项、经费报销1项、选人用人1项、项目实施1项、车辆使用1项、公务接待1项组成。(来源:州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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