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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修订出台《广东省对口支援甘孜州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2019-12-06 02:31:57
来源: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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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省对口支援甘孜州产业扶持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精准脱贫,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甘孜州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出台《广东省对口支援甘孜州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本次《办法》修订,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进一步明确了产业扶持资金定义。《办法》明确广东省对口支援甘孜州产业扶持资金(以下简称产业扶持资金),是指列入广东省对口支援甘孜州年度计划,用于支持甘孜州发展产业的专项援助资金。

2.调整了支持对象。《办法》明确产业扶持资金对象,是在甘孜州境内或甘孜州与其他市州合建的工业园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以及甘孜州委州政府、广东省援川前方工作组依法依规决定支持的其它对象。

3.扩大了支持范围。除继续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等外,将培育服务业发展、支持引进关键产业、支持重大产业平台建设纳入了产业扶持资金支持范围。

4.突出了集中资金扶持重点的原则。结合甘孜州发展实际,调整了支持方式,并大幅度提高支持标准,体现了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如《办法》第九条(一)款之规定“采用直接补助支持的产业项目,项目投资资金应以项目单位自有资金为主,直接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对于重点招商项目,根据需要上述补助比例可提高至不超过50%”,远远高于原办法补助标准。

5.进一步简化规范了资金审核审批程序。根据《办法》第十五条(一)款之规定,明确对各地上报的项目,必要时可委托中介机构或组织相关技术、财务等方面的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以加强审核把关;同时,明确产业扶持资金安排方案经甘孜州政府批准后即可执行,不再报广东省援藏援疆办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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