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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政策解读六
2019-12-30 07:34:51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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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新修订出台的《甘孜藏族自治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在财政支持方面给予企业这么多优惠政策,有意来我们圣洁甘孜投资的企业家们赶快啦!

一、奖励多

(一)企业融资方面。1.对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并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民营企业,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2.对在“新三板”挂牌成功的,财政给予最高60万元一次性奖励。3.对上市申请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财政给予100万元奖励。4.对在境内外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融资的企业,财政一次性给予120万元奖励。5.大力支持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财政对债权机构按当年债转股本金的1‰单户债权机构的给予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二)信贷服务方面。建立金融机构绩效与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按年度贷款增量奖补0.3‰、新增客户首贷奖补1‰和小微企业贷款1%予以奖补。

(三)企业壮大发展方面。1.引导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力支持“个转企”“小升规”,允许保留原字号和行业特点,小微企业首次升级为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财政给予10万元奖励。2.对招商引资新迁入的总部在州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世界500强”的大集团大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3.对在州内注册、州内年纳税额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2000万元的民营企业,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方面。

1.支持引进、研发高新技术,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认定,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州内注册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2.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高水平技术研发中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成果转化和提高转化效益。(1)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州级研发机构认定的州内注册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2)对首次获得“圣洁甘孜质量奖”的组织、个人、甘孜工匠,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1万元、0.8万元;(3)对首次获得“圣洁甘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个人、甘孜工匠,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0.8万元、0.5万元。

3.对获得新药国药准字号的州内注册上市许可持有人,给予一次性奖励400万元;对获得保健食品生产批准文号的州内注册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医疗器械生产备案或注册证的州内注册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特殊化妆品生产批准文号的州内注册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SC(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州内注册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贴息高

(一)企业融资方面。大力开展债券优先发展计划,对州内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融资的,按当期基准利率的50%不超过500万元予以财政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三年。

(二)信贷服务方面。1.对符合“六大战略”和产业发展政策的金融机构贷款利息按照当期基准利率的50%不超过100万元予以财政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三年。2.对小微企业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可享受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财政按照基准利率50%贴息。

三、补助实

对中小微企业通过债券融资工具实现融资给予一次性费用补助20万元。

四、扶持大

对招商引资新注册在我州的企业,根据企业在本级财政实际纳税总额(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中的地方留成部分,按比例通过投资补助、技改配套、定额补助等方式对企业予以财政扶持。1.年实际纳税总额达1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由同级财政按纳税总额中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30%予以扶持。2.年实际纳税总额达3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由同级财政按纳税总额中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40%予以扶持。3.年实际纳税总额达500万元(含)以上的,由同级财政按纳税总额中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50%予以扶持,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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